索引号 | 530400201463118 | 文     号 | 530400-005709-20141211-0003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12-11 |
关于玉溪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发展的几点建议
目前,玉溪市中心城区共有3家公交企业,国有企业1家(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私营企业2家(大营街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大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共有27条公交线路,运营公交车205辆,公交站台(候车亭)151个,站点538个。公交基础设施较为薄弱,至今没有独立占地的首末站,公交专用道也仅有1.2km,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低,缺乏公交换乘枢纽。公交车万人拥有量为3.99标台,尚未达到6.7~8.3标台的国家规范要求;公交线网密度为2.2km/km2,尚未达到3~4km/km2的国家规范要求;公交站点500m覆盖率为73%,尚未达到覆盖率90%的国家规范要求;公交线路的平均运营车速为15.4km/h,低于社会车辆17.7km/h的平均车速。
玉溪市中心城区共有5家出租车企业,出租车保有量为550辆,每千人拥有量为1.1辆;出租车候客点共有27处,待客泊位68个,主要设置在客运站、医院、大型超市、银行、酒店、学校、大型居住小区等客流产生吸引点的出入口。临时招呼站共有41个,设置在城市主要干道人流集中的路段两侧,供出租车临时上下客,待客泊位存在被社会车辆占用的现象。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满足居民出行需求,同时减缓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土地与能源短缺等一系列城市综合症的必然选择。
改革公交运营体制,加大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力度。组建公交集团,以统筹中心组团与外围组团公交的发展。可采取三种方式:一是由市政府成立一家全资国有公交管理公司,以合同的形式向若干家公交运营公司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公共交通服务。实行“票运分离”,政府统一收取票款,通过成本核算,对公交运营公司的服务质量考评后支付其运营成本,从而保障企业在有限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充分调动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的积极性,提供优质的公交服务。二是由政府出资收购民营公交公司,纳入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统一管理;三是引进国内的大型公交企业进驻玉溪,统筹国营、民营资本。
落实财政补贴政策,民营企业与国营企业在政策扶持享受同等待遇,建议老年人乘车免费全额补贴。企业新增、更新公交车辆按60%给予补助,企业自筹40%。
完善线网与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针对中心城区周边将实行公交化改造的线路,由红塔区交通运输局牵头提出改造意见,有利于推动中心城区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二是公交站台及出租车待客泊位建设,由城建部门纳入城市改造和建设计划,与旧城改造和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是推进公交场站建设。逐步完善公交服务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三湖四区”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目标,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加快推进玉溪市公交枢纽站及首末站建设,拟建设6座配套的公交换乘枢纽、首末站(东部公交客运换乘枢纽站、金家边公交首末站、金粮小区公交首末站、玉龙花园公交首末站、彩虹小区公交首末站、新火车站公交首末站),采用统一选址,分期建设的办法实施。
统筹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玉交集团公司200辆公车公营出租汽车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签订的经营权管理使用协议上所提出的要求,加强监管和服务,努力将玉交集团的“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模式打造成云南省的一种精品,在出租车行业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行业的服务质量水平。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规模增长的预期,实行新出租汽车的逐步逐年投放。成立城市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整合交通系统内部的执法资源,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并将“谁许可、谁监管”的方式分离,许可和监管分属不同部门,由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来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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