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4153907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4-06-26 |
关于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海大队2019年至2022年财政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按照《玉溪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玉审调报〔2023〕23号)文件要求,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海大队按照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制定《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海大队关于落实玉溪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整改方案》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违规报销费用 5190元问题整改情况:2024年2月8日,已收回并上缴省财政。已完成整改。
二、“三公”经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公”经费财务核算规定,保证账表真实反映“三公”经费等单位公务成本。从2024年1月1日起由市支队组织对所属预算各县(市、区)大队进行财务集中核算。已完成整改。
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8780元问题整改情况:已找出盘亏资产,一台未使用放仓库,一台已坏放仓库,一台在档案室,一台在法规股。今后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已完成整改。
四、无偿提供固定资产给他人使用问题整改情况:已收取房租7284元并上缴市财政。已完成整改。
五、资产使用效益不高问题整改情况:已向市支队请示汇报并同意改造计划,剩余7间闲置因机构改革业务调整,已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盘活。已完成整改。
六、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已经完善健全内控制度,认真如实填写核对资格换发记录表,已将现金存入银行,并按相关规定建立现金日记,确保数据账账相符。已完成整改。
七、部分内部控制制度条款不适用问题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制定了《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海大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海大队财务管理制度》、《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海大队各种费用报销要求》、、《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海大队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海大队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 23项制度。已完成整改。
以上7项问题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海大队已全部完成整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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