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0982086 | 文     号 | 530400-005713-20090507-0006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09-05-07 |
玉溪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 ...
为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09〕4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部门自身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化要求,确保卫生工作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以下简称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现结合玉溪卫生工作实际,制定玉溪市卫生局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深入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等相关法规、规章,在执行现行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努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阳光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切实做到卫生工作的重大事项让人民知晓,重大决策让群众参与,丰富参与意见和建议的社会群体构成,拉近卫生部门与公众的距离;进一步落实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拓宽决策民主渠道,最大限度地充分了解民情、集中民智,促进卫生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制度上保证把卫生行政机关的决策和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良好的卫生部门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服务机制,及时、高效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多样化的需求,畅通卫生部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进一步转变卫生行政部门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卫生行政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我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二)公开公正原则。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市卫生局依法行政过程,为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提供条件。违反规定的,承担相应责任。
(三)高效便民原则。市卫生局依法行政注重实效和效率,严格遵守时限规定,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便民、快捷服务。
(四)监督问责原则。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严格行政问责,保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重点
以政务公开为重点,打造廉洁透明的卫生行政部门;以倾听民意、兴办实事为重点,打造亲民惠民的卫生行政部门;以科学决策、提高执行力为重点,打造务实高效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打造优质服务的卫生行政部门。
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市卫生局在作出重大决策前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市卫生局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时和决策后的实施过程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真实地向社会公开市卫生局实施的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市卫生局在推进重点工作的过程中和工作完成后,向社会进行通报,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并监督其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市卫生局通过丰富和完善各种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性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民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卫生局贯彻落实市“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目标任务的实现,成立玉溪市卫生局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成员科室。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卫生局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处理日常工作。各成员科室指定责任人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
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全局职工大会,学习“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关文件精神,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充分利用会议、集中辅导、出黑板报、政务公开栏、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使全体干部职工熟悉“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确保制度正确、全面、系统的贯彻落实,并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内容列入今年公务员学习培训、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组织实施
1.2009年4月6日,启动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将2009年市卫生局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目录和四个制度实施办法适时进行公开。
2.市卫生局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政务信息,按程序组织听证、公示、通报、查询等活动。
法监科准备组织1到2次重大决策听证;
党群办收集整理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的内容,经局领导审批后,转办公室在规定媒体上进行公示和通报;
办公室尽快组织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网络,丰富社会公众查询政务信息的方式方法并开展宣传和报道工作。
3.依托玉溪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市卫生局网站,确定卫生局政务信息热线查询联络员,参加学习培训,确保“96128”政务信息查询热线和市卫生局网站查询高效、便捷服务社会公众。
4.制定市卫生局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办法、本年度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目录。将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和拟听证、公示、通报、查询的事项目录按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信息产业办审查备案。
(三)巩固提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市卫生局将把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相结合,与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相结合,坚持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坚决执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月报制度,听证、公示、通报、查询事项公布制度和工作简报报送制度。积极大胆进行有益尝试,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探索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建立起运行公开、程序严密、行为规范、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廉洁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
1、玉溪市卫生局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2、玉溪市卫生局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实施办法
3、玉溪市卫生局2009年拟听证、公示、通报、查询的事项目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深入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等相关法规、规章,在执行现行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努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阳光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切实做到卫生工作的重大事项让人民知晓,重大决策让群众参与,丰富参与意见和建议的社会群体构成,拉近卫生部门与公众的距离;进一步落实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拓宽决策民主渠道,最大限度地充分了解民情、集中民智,促进卫生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制度上保证把卫生行政机关的决策和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良好的卫生部门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服务机制,及时、高效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多样化的需求,畅通卫生部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进一步转变卫生行政部门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卫生行政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我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二)公开公正原则。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市卫生局依法行政过程,为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提供条件。违反规定的,承担相应责任。
(三)高效便民原则。市卫生局依法行政注重实效和效率,严格遵守时限规定,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便民、快捷服务。
(四)监督问责原则。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严格行政问责,保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重点
以政务公开为重点,打造廉洁透明的卫生行政部门;以倾听民意、兴办实事为重点,打造亲民惠民的卫生行政部门;以科学决策、提高执行力为重点,打造务实高效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打造优质服务的卫生行政部门。
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市卫生局在作出重大决策前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市卫生局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时和决策后的实施过程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真实地向社会公开市卫生局实施的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市卫生局在推进重点工作的过程中和工作完成后,向社会进行通报,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并监督其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市卫生局通过丰富和完善各种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性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民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卫生局贯彻落实市“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目标任务的实现,成立玉溪市卫生局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成员科室。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卫生局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处理日常工作。各成员科室指定责任人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
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全局职工大会,学习“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关文件精神,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充分利用会议、集中辅导、出黑板报、政务公开栏、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使全体干部职工熟悉“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确保制度正确、全面、系统的贯彻落实,并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内容列入今年公务员学习培训、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组织实施
1.2009年4月6日,启动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将2009年市卫生局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目录和四个制度实施办法适时进行公开。
2.市卫生局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政务信息,按程序组织听证、公示、通报、查询等活动。
法监科准备组织1到2次重大决策听证;
党群办收集整理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的内容,经局领导审批后,转办公室在规定媒体上进行公示和通报;
办公室尽快组织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网络,丰富社会公众查询政务信息的方式方法并开展宣传和报道工作。
3.依托玉溪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市卫生局网站,确定卫生局政务信息热线查询联络员,参加学习培训,确保“96128”政务信息查询热线和市卫生局网站查询高效、便捷服务社会公众。
4.制定市卫生局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办法、本年度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目录。将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和拟听证、公示、通报、查询的事项目录按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信息产业办审查备案。
(三)巩固提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市卫生局将把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相结合,与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相结合,坚持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坚决执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月报制度,听证、公示、通报、查询事项公布制度和工作简报报送制度。积极大胆进行有益尝试,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探索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建立起运行公开、程序严密、行为规范、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廉洁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
1、玉溪市卫生局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2、玉溪市卫生局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实施办法
3、玉溪市卫生局2009年拟听证、公示、通报、查询的事项目录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市卫生局 发布人: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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