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0282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1-11-10 |
玉溪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附件1
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填表人:张玉娟 联系电话:2030468 填表时间:2021年11月10日
单位全称 | 玉溪市水利局 | ||
办公地址 | 玉溪市红塔区白龙路11号 | 邮编 | 653100 |
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
执法主体 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合执法机构 | ||
执法职权 类型 |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 □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
主要 执法 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5、《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6、《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 | ||
部门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填表说明:
1.执法职权类型按照本单位实际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类别填写,没有的在备注栏填无。有本表未列明的其他执法职权类型的,写明实际执法类型名称。
2.执法依据应当根据执法职权类型,分别填写相关依据。依据应当为规章以上的依据,列明至少一项依据名称和具体条款内容。
3.行政执法机关有所属其他行政执法主体的,应当分别填报。
附件2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玉溪市水利局
二、负责人:王建宏
三、执法区域:玉溪市
四、执法类别:水利
五、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白龙路11号
六、监督电话:0877-2030468
六、邮编:653100
七、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5、《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6、《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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