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8557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0-09-21 |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0801000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承担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持续抓好《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贯彻<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意见》工作落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八进”活动,打牢创建基础,打造示范典型。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是持续助推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繁荣发展,按照示范创建与脱贫攻坚“双融合,双促进”要求,持续做好第三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聚焦精准脱贫,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积极改善民生,繁荣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教育。
三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和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玉溪市宗教团体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077.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8.85万元,占总收入的97.3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17万元,占总收入的2.62%。与2018年收入1083.26万元对比减少6.24万元,下降0.58%,主要原因是2019年省民族宗教委补助专户经费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08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35万元,占总支出的74.87%;项目支出271.94万元,占总支出的25.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8年支出1121.26万元对比减少38.97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2019年省民族宗教委补助专户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导致其他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0.35万元。与2018年基本支出811.05万元对比减少0.7万元,下降0.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人员经费584.66万元,较2018年的584.74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0.01%,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15%;日常公用经费225.70万元,较2018年的226.31万元减少0.6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94万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310.21万元对比减少38.27万元,下降12.34%,主要原因是2019年省民族宗教委补助专户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导致其他资金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47.16万元,主要用于推进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少数民族学生学历培养、玉溪市代表团参加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运动员及教练员奖金等。
2.其他民族事务支出63.47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与精品开发、组织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训练、民族团结保障等。
3.宗教事务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等工作。
4.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0万,主要用于开支玉溪市组团参加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结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5.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1%。与2018年的932.64万元对比增加112.97万元,增长12.11%,主要原因是市本级项目支出增加,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5%。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离退休经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按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1万元,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完成预算的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6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的49.6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等条例,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13万元比2018年减少2.01万元,下降24.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1万元,下降33.5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等条例,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万元,占35.34%;公务接待费支出3.97万元,占64.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等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展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如上级部门到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来和基层村干部来玉溪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用餐费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54万元,与2018年的220.95万元对比增加3.59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等资本性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含办公费18.34万元、印刷费1.95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0.98万元、邮电费2.52万元、物业管理费17万元、租赁费37.44万元、差旅费18.21万元、维修(护)费1.53万元、会议费1.43万元、培训费24.74万元、公务接待费、3.97万元、劳务费3.09万元、委托业务费47.21万元、工会经费6.92万元、福利费4.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51.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62万元,固定资产134.42万元(按原值填报,净值为45.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的153.9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7万元,下降1.86%,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60万元(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中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固定资产增加6.7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设备),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5.9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3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1.04 | 16.62 | 134.42 | 0 | 36.04 | 0 | 98.98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相关业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了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内部分工相互协作机制。
2.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的每个环节,把绩效管理融入财政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办法共七章二十九条,包括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跟踪、预算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内容。
3.认真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编制预算时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年中开展绩效跟踪,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公正、客观、准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并按要求在网上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6分,自评结果为“优”。按照年初设定的目标,结合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落实,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较好地完成了民族宗教工作既定目标。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预算绩效目标不够细化、不够科学,可衡量性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还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相关绩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部门绩效管理主体意识,充分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主动性;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绩效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跟踪,督促各县区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经费(本级)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得分99分,评价等次为“优”。通过召开示范市创建推进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创建一批示范单位,命名市级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启动仪式、民族时报《和美玉溪》专栏、示范创建宣传片拍摄制作、印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读本》和民族团结进步书签、“同心智慧”大讲堂第四期活动等工作,扎实推动玉溪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19年,新平县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中共峨山县委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名基层干部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命名了110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其中:示范机关13个、示范企业8个、示范社区(村)23个、示范乡镇6个、示范学校25所、示范宗教活动场所13个、示范家庭18户、示范军警营4个,打造了类型多样、亮点纷呈的创建典型。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资金投入力度还不够大。下一步措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为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提供经费保障;统筹推进,合理安排,强化资金监管。
2.少数民族学生学历培养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次为“优”。通过项目实施,对考入玉溪师范学院、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玉溪技师学院大专以上学历的玉溪“六种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学生实行定期定额补助,对考入市外各级各类二本以上院校的玉溪“六种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学生和其它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在入学报到时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推进民族教育工作,抓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由于申报审核时间较长,未能在学生开学时候及时发放补助。下一步措施: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加强沟通联系,逐级审核把关,加快核对补助学生银行卡信息,尽快发放补助金。
3.玉溪市代表团参加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金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次为“优”。玉溪市组团参加2018年12月4日至13日在临沧举办的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项目取得了较好成绩。按照奖金分配方案,发放表演、陀螺、吹枪、舞龙等四个项目奖金27.16万元,奖励运动员、教练员共62名,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由于没有提前搜集教练员、运动员的银行账户信息,发放工作有迟延。下一步措施:提前准确收集核对银行卡信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4.玉溪民族刺绣保护与精品开发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次为“优”。通过项目实施,开展全市民族刺绣培训期数16期,培训绣娘900余人,在培训中培训班将制作以图腾、植物、化石等为刺绣元素的香包100个、装饰绣画100幅、手工猪猪鞋100双、缩小版服饰10套,书衣100个,调研采访,收集资料,编写出版《玉溪民族刺绣》一书,为民族刺绣爱好者提供学习使用资料。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由于经费有限,培训班未能将全市各个地方的刺绣爱好者集中进行培训,对绣娘的刺绣产品创新开发还不够。下一步措施: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0801111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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