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71525 | 文     号 | 玉民宗函〔2025〕3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6-07-17 |
关于玉溪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6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玉溪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66号
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民族宗教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民族地区加快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建议》(第026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该主办件后,市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具体业务科室认真研究,将该主办件列入A类件办理,与全年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围绕办前、办中、办后三个环节建立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相关业务科室与协办单位沟通1次,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并与提案单位市政协民族宗教委沟通对接2次,充分听取意见建议。10月17日,市民族宗教局分管领导率相关科室负责人与市政协民族宗教委进行了面商,提案单位对办理态度及办理结果均为满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在民族地区充分利用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等关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规范化知识,牢固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提高民族地区群众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治意识、自觉意识。二是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要求民族地区干部充分发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示范作用,带头学习普通话,并在日常生活中积极使用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带动更多群众学习和使用普通话;支持民族地区的教师,尤其是从事语言文字教育的教师,坚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学生们的语言文字认识着手,讲清讲全,讲准讲明语言文字与国家民族利益的关系,让学生主动、自发传承推广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语言文化交流交融。三是加大普及村建设力度。积极推进玉溪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将普通话达标情况纳入文明乡村考核指标。依托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等,开展“推普工作乡村行”“小手拉大手 推普路上一起走”等活动;利用当地农村学校场地、教师资源广泛开展群众普通话培训,整体提升民族地区群众普通话水平。四是组建志愿服务队伍。依托玉溪师范学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组建大学生推普实践团,利用假期,深入民族地区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法律法规知识及开展普通话培训;鼓励学校、媒体、文化社团等与民族地区、边远山区的乡村学校、村(社区)“结对子”,将优质师资、文化作品、普通话学习资源送到基层,扩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覆盖面和影响力。
我们认为该建议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多措并举在民族地区加快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对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三、关于对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我们的答复意见是:在民族地区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普及,营造文明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环境,充分利用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治意识、权利意识、自觉意识,推动形成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的习惯和风尚。发放《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手册,以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经典诵读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连续4年组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优秀教学教案、课件、艺术作品评选活动,开展玉溪市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说课比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演讲比赛;玉溪广播电视台在新闻综合频道播放公益广告《同文同音 同心同向同行》,通过广播电视向社会宣传推广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不断深化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是关于建议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我们的答复意见是: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大力开展培训和寓教于乐的普及活动。民族地区乡镇干部树立了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能有效带动更多群众学习和使用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用活互联网资源,推广语言扶贫手机APP覆盖全市9个县(市、区)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和行政村,学习使用人数达到25684人;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向各族群众深入宣传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求学就业、接受知识和融入社会的重要性,得到民族地区干部群众广泛认可和支持。大力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全市学校推普率达到100%,成功创建3所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49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92所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2023至2024年,玉溪市语委办组织了200名乡镇、民族地区幼儿教师参加教育部(“童语同音”项目)学前儿童教育师资普通话培训;2024至2025年,选拔、组织583名少数民族教师参加民族地区普通话培训;选拔了59名语文教师参加中华经典诵读网络培训,以上培训都有效提升了少数民族地区、乡镇学校教师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助力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是关于建议加大普及村建设力度。我们的答复意见是: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全市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9个县市区均达到了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标准,达标进度和达标率居全省前列,民族地区广大群众对“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讲文明语、做文明人”形成普遍共识,为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奠定良好基础。2023年,玉溪市语委办指导各县(市、区)按规划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完成254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认定;2024年,完成196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认定。
四是关于建议组建志愿服务队伍。我们的答复意见是:2023年以来,玉溪市教育体育局、玉溪市语委办协助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玉溪师范学院、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多次深入到玉溪市新平县、峨山县、元江县等少数民族乡镇、村委会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题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向群众宣讲党的方针路线、法律法规知识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将优质师资和普通话学习资源送到最基层,促进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玉溪师范学院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2023年以来,开展校内外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和优秀语言文化传承活动100余场,覆盖20000余人次;组织师生参加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共有83个作品获省级奖励,其中一等奖19项,8个作品获国家级奖,11位教师被评为省级优秀指导教师,学校2次获云南省“优秀组织单位”奖,1次获全国优秀组织奖;6支团队入选2023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团队,入选数量居云南省高校第二位。
感谢您们对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认真履职,尽力做好民族地区推普工作。
2025年10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琪龙 1398777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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