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1186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1-31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精神,切实履行市政府办公室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年来,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6次,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办公室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具体科室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牵头、其他科室协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按照省、市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省对市法治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教育培训,依法行政能力意识不断提升
一是着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谋划和推进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效更好地转化为推进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服务”工作的生动实践。二是着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一年来,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期、专题普法宣传活动4次、旁听庭审活动1次、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网“法治专栏”转载案例6件等,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持续强化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着力营造普法工作浓厚法治氛围。制定印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等,加强宪法、民法典和有关国家安全、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丰富普法活动载体,通过制作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设法治专栏,在单位公共区域设置法治宣传展板、粘贴宣传标语和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宣传,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一是会同玉溪市司法局制定了《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和《玉溪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进一步健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目录化管理和后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二是结合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际,在提炼总结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律顾问规范化管理工作。三是根据国家、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制定《玉溪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
(四)强化依法决策,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拟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一年来,共对262件涉及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建设项目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确保政府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咨政作用。按照大兴调查研究工作要求,加强对县(市、区)政府和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帮助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进一步理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机制,解决了一批工作中存在的困点和堵点问题。截至2023年12月,玉溪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含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共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574人(个),其中:市人民政府及市级部门聘请137人(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乡镇(街道)聘请437人(个)。一年来,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对37件涉及政府投资及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合同和175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审查修改意见1100余条,有效防范政府法律风险。参与书记市长接待日、市级领导干部视频接访6期,接待群众反映信访事项14件34人次;参与研究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8件,为市人民政府妥善解决和处理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当好政府决策的法律智囊、法律参谋、法律助手,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五)强化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一是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坚决纠正与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维护法制的统一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市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均按要求向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未发生违反宪法法律被纠正的情形。备案审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责令限期改正(由制定机关自行纠正)7件,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行为违法。认真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市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62件,经过清理,拟废止64件、修改25件,其中,市人民政府废止11件、修改6件、保留38件。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一年来,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87116条,共收到网民留言1270条,办结率100%,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法定权利。三是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有效抓手,着力规范办理规程,做到沟通顺畅、按时高效。一年来,市人民政府办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9件、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3件,全市政府系统办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265件、政协玉溪市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304件,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存在问题及2024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少数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创新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紧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保障。
(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以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云南省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力度,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努力提高办公室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及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推进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严格贯彻执行《法治玉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规定,聚焦办公室职能职责,认真践行“两个革命”,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议案提案办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质效,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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