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620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1-31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作用。全年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5次,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注重统筹协调。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由政策法规和办文科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牵头、其他科室协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2022年,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被省人民政府表彰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落实学法制度,着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年初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选题计划,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治讲座3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内容等案件的庭审活动1次。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持续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制定《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平安玉溪建设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江川区大街社区、红塔区聂耳音乐广场发放宣传资料和入户宣传,有针对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在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设法治专栏,在单位公共区域设置法治宣传展板、粘贴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
(四)提升审查质效,推进依法依规决策
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拟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2022年,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对406件涉及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建设项目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确保政府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五)健全管理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根据《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规定,完成第六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考评及第七任市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年内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对《玉溪市人民政府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项目合作协议》、《玉溪市“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等25件涉及政府投资及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合同和228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审查修改意见1000余条,有效防范政府法律风险。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参与书记、市长接待日、市级领导干部视频接访6期,接待群众反映信访事项15件47人次,参与研究、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10件,为市人民政府妥善解决和处理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严格监督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坚决纠正与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维护法制的统一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2年,对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制定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审查把关,按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备案审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提出修改意见16条,责令限期改正(起草部门自行纠正)1件。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行为违法。
(七)主动接受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发布信息84050条;受理申请人向市人民政府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87件,依法全部办结;办结网民留言1830条,未办结留言6条,办结率99.7%。二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有效抓手,着力规范办理规程,做到沟通顺畅、按时高效。2022年,市人民政府主(协)办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参阅件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3件,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255件、政协提案296件,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工作创新性不足,难以调动干部职工的学法积极性等。针对上述问题,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主要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是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学法制度,着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及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切实提升普法工作成效。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宣传体制机制,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确保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五是有效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质效。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县(市、区)和市人民政府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指导。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持续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促进政府权力透明规范运行。
特此报告。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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