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3829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商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1-11-25 |
玉溪市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关于印发《玉溪市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函
通海县、元江县、易门县、华宁县、新平县、峨山县人民政府:
为加快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针对目前乡(村)服务站点建设存在的建设档次低、功能布局不合理、成效发挥不明显问题,现将《玉溪市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印发你们,请各示范县参照《工作指引》,对在建的“两中心、一站点”(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加大检查整改,已建的公共服务体系需对照抓整改落实,拟建的参照执行,进一步完善功能布局和服务能力,切实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成效。
示范县要加大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日常管理及同级监管,杜绝只挂牌不赋能、不引流现象,早发现早整改,个别问题不蔓延,小问题不拖大,做到不堆积问题,不出现影响项目绩效评价、影响农村电商培育和发展的整体性问题,高标准、严要求搭建高质量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要制定切实可行考评机制,细化指标,加大对项目承办企业的考评管理,达不到建设和考核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建立服务站点准入、退出机制,增强项目实施可控性,提升双方履约能力和服务成效。
玉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领导小组
(玉溪市商务局代章)
2021年11月18日
玉溪市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工作指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夯实农村电商发展基础,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农村商品现代流通和服务网络,规范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依据商务部印发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以及省商务厅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指引》,请各示范县抓好落实。
一、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要制定中心运营方案,有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运营管理,组建3人以上具备一定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经验的专职运营团队。服务项目要体现公益性,基础服务免费,特色增值服务微利。
(一)建设规范
1.中心标识:涵盖“XX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字样。
2.办公选址:场地要求交通便利,能满足日常办公需求。
3.功能划分:有固定的办公室、会议室、创业孵化中心、体验中心、产品展示中心、运营服务中心等配套服务分区。
4.办公设备: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电脑、多媒体设备、摄影器材、会议设备、打印机、网络通讯设施等。
5.信息公示:中心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监督与投诉渠道等张贴在显著位置。
6.制度规章:组织框架、岗位职责、培训管理、考核指标、服务反馈、项目资金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
(二)基本服务功能
1.咨询服务:发布电商产业政策、行业热点、趋势动态,提供电子商务技术咨询服务。
2.人才培训:面向当地开展电商培训、实习实践、就业招聘、人才引进等服务。
3.线上平台:具备电子商务资讯发布、统计分析、服务内容展示、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和产品展示等功能。
4.创业服务:提供创业孵化、创业交流、导师帮扶等创业促进服务。
5.农产品上行:建立专业团队为农村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提供网店设计、网络营销策划、网店托管等服务,每年至少实现3款农村特色产品网络销售。建立农产品溯源系统,服务农村特色产品不少于20款。
6.宣传服务:开展电子商务政策和形势、本地金融扶持政策、人才招引政策等宣传,为电商企业提供支持和指导。
7.业务支持:开展统计分析、工作信息报送等基础工作。
二、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
鼓励有实力的快递物流企业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本地物流快递资源整合,配备物流运营团队,推动物流企业集聚,实现提速降费。
(一)建设规范
1.中心标识:涵盖“XX县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字样。
2.中心选址:物流配送车停放便利,能满足分包分拣需求。
3.设备设施: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包台、货架、扫码枪、推车等。
4.农村物流配送要固定地点、固定时间、明确路线。
5.信息公示:中心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监督与投诉渠道等张贴在显著位置。
(二)基本服务功能
1.快递收发:实现各大快递资源整合,提高配送效率,快递收发到村。
2.本地化物流配送:协助当地村民将本地农村产品配送上行。
3.业务支持:开展统计分析、工作信息报送等基础工作。
三、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乡村电商服务站点采取市场化方式运营,“谁建设、谁管理”,示范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服务站点功能体现和运营成效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站点完善功能、规范运营,切实提升服务站点在带动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的运营成效。
(一)建设规范
各示范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要实现“五统一”:
1.统一标识:“XX县XX乡(镇)XX村(区、社区、居委会)电子商务服务站”。
2.统一场所:须有固定经营场所,位于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交通便捷、物流畅通,通信和宽带网络覆盖;
3.统一功能:站点须保持干净卫生、宽敞明亮,经营区和生活区须明显区分,功能区域规划合理,设置专门区域用于开展农村电商服务工作,有专门货架存放快递包裹,摆放有序,环境整洁。
4.统一设备:须配备能满足代购代销、代寄代发、上网服务等服务功能的电脑、货架、桌椅等设备,在醒目位置整齐展示项目说明牌、服务项目牌、服务流程牌、规章制度牌等展示牌。
5.统一服务:站点须配备至少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专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各项服务功能,能够对所在服务区域村民的需求和种植、养殖、加工等产品信息进行摸底统计,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培训。
(二)基本服务功能
1.商品代购:协助村民开展网上购物,提供网购代购、提货通知、办理退换货等服务,协助处理购物过程中产品的纠纷问题。
2.产品代销:梳理挖掘当地特色农产品信息,协助村民网上销售,或对接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帮助销售;服务站点每年须形成本地农产品上行实绩。
3.物流快递:具备货品收寄、自提、寄存、收发等服务功能。
4.便民服务:依照当地情况提供增值服务,可提供居民生活网上缴费和出行代订等便民服务,鼓励发展“一站多业”,提高服务站点的盈利能力。
5.业务宣传: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功能、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和行业、政务、农情等资讯,普及宣传电子商务知识等。
6.日常管理:制定日常网络安全管理、考勤、假期管理、货物配送等制度,建立工作台账,记录工作动态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业务信息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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