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2671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3-03-03 |
2022年1-12月玉溪市直达资金下达和支出情况通报
按照财政部以及省财政厅对直达资金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玉溪市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2022年的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和预警信息处理情况进行持续性的监控分析,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直达资金总量为659,342.96万元,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45,470.00万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330,906.7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6,076.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6,889.69万元,参照直达资金总量为6,024.04万元。下达市直部门和县级财政656,908.11万元,下达进度99.63%,已支出525,225.37万元,支出进度79.7%。目前各县(市、区)直达资金均已按要求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资金下达和分配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直达资金已下达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其中:下达市本级118,645.51万元,分配进度100.00%;高新区5,907.00万元,分配进度100.00%;红塔区87,897.14万元,分配进度96.50%;江川区56,485.18万元,分配进度99.40%;澄江市39,553.06万元,分配进度99.90%;通海县69,442.81万元,分配进度97.00%;华宁县53,090.18万元,分配进度97.90%;易门县49,822.17万元,分配进度100.60%;峨山县41,152.76万元,分配进度101.80%;新平县74,124.50万元,分配进度100.00%;元江县63,222.66万元,分配进度103.40%。
参照直达资金已下达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其中:市本级3,069.04万元,分配进度100.00%;红塔区745.00万元,分配进度100.00%;江川区120.00万元,分配进度100.00%;澄江市50.00万元,分配进度100.00%;通海县120.00万元,分配进度100.00%;华宁县595.00万元,分配进度100.00%;易门县560.00万元,分配进度100.00%;峨山县615.00万元,分配进度100.00%;新平县100.00万元,分配进度100.00%;元江县50.00万元,分配进度100.00%。
(二)资金支出情况
1.直达资金
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直达资金总量659,342.96万元,已支出525,225.37万元,支出进度79.70%,其中:市本级118,645.51万元,已支出98,491.46万元,支出进度83.00%;红塔区87,897.14万元,已支出71,331.56万元,支出进度81.20%;江川区56,485.18万元,已支出42,027.74万元,支出进度74.40%;澄江市39,553.06万元,已支出33,720.30万元,支出进度85.30%;通海县69,442.81万元,已支出53,491.75万元,支出进度77.00%;华宁县53,090.18万元,已支出40,273.90万元,支出进度75.90%;易门县49,822.17万元,已支出37,714.67万元,支出进度75.70%;峨山县41,152.76万元,已支出32,523.34万元,支出进度79.00%;新平县74,124.50万元,已支出60,605.78万元,支出进度81.80%;元江县63,222.66万元,已支出49,137.87万元,支出进度77.70%;高新区5,907.00万元,已支出5,907.00万元,支出进度100.00%。
2.参照直达资金
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参照直达资金总量6,024.04万元,已支出2,349.84万元,支出进度39.00%,其中:市本级3,069.04万元,已支出1,657.89万元,支出进度54.00%;红塔区745万元,已支出293.60万元,支出进度39.40%;澄江市50.00万元,已支出50.00万元,支出进度100.00%;华宁县595.00万元,已支出127.14万元,支出进度21.40%;易门县560.00万元,已支出46.21万元,支出进度8.30%;峨山县615.00万元,已支出25.00万元,支出进度4.10%;新平县100.00万元,已支出100.00万元,支出进度100.00%;元江县50.00万元,已支出50.00万元,支出进度100.00%;江川区120.00万元、通海县120.00万元暂无支出进度。
三、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确保各项直达资金管理和使用高效、合规;同时应结合目前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强化资金保障力度,保证支出进度,确保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不低于省平均水平,今年内全部形成实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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