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2485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信访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23 |
玉溪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9901000
玉溪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51号),我局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本市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2.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3.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4.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和制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5.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7.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和全市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8.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承担中共玉溪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担玉溪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信访局局机关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包括:办公室、综合协调科、接访办信科、网络信访和信息技术科、督查督办科。
所属单位1个,是:玉溪市民生诉求服务中心。
统一编报预算的情况说明:市信访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2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玉溪市信访局,故玉溪市民生诉求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玉溪市信访局
2.玉溪市民生诉求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玉溪市信访系统聚焦重点、主动作为,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依规推动化解各类信访问题,全市信访形势总体可控、信访结构趋优,成为全省唯一一家信访量“正金字塔”结构州(市)。
一是持续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践行“四下基层”。3.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反映社情民意“晴雨表”作用。
二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展良好:1.健全长效机制。2.打造市、县两级信访部门“走访终点站”。3.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三是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受理办理不规范信访事项督办见行见效:1.强化信访基层基础。2.开展信访事项“找症结、解心结”专项行动。3.积极推进督查督办工作。
四是民生诉求综合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基本完成:1.整合渠道。2.打造平台。3.优化服务。4.规范办理。制定《玉溪市“民意速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完善受理、分拨、流转、审核、督办、归档等民生诉求事项全流程规范和标准,明确职责争议快速裁决、监管空白首办责任等办理要求。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信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信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3,684,358.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84,358.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55,169.38元,增长48.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55,169.38元,增长48.2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 ;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新增玉溪市民生诉求综合服务改革试点经费254.99万元;二是新增2024年信访工作组项目经费;三是新增3个特定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信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3,684,358.54元。其中:基本支出8,780,482.87元,占总支出的64.16%;项目支出4,903,875.67元,占总支出的35.8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55,169.38元,增长48.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293.71元,增长0.59%;项目支出增加4,403,875.67元,增长880.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新增玉溪市民生诉求综合服务改革试点经费254.99万元;二是新增2024年信访工作组项目经费;三是新增3个特定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80,482.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80,928.29元,占基本支出的87.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9,554.58元,占基本支出的12.52%。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度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及人员工资调增,公用经费减少是按文件要求调减支出标准。日常年支出283,241.38元/人,人员经费年支出247,771.88元/人,日常公用经费35,469.50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03,875.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项目经费1,490,000.00元,主要用于:以一个号码服务企业和群众为目标,实现以 “12345”为语音呼叫号码的 “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 “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 “总客服”。
玉溪市民生诉求综合服务改革试点项目经费2,549,900.00元,主要用于:以优化提升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基础,基本实现各级各类民生诉求渠道归集到统一平台,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民生诉求办理分类清晰、流程规范、标准统一,数据资源利用充分,评价、督办、效能考核、分析研判等平台功能进一步发挥,初步形成民生诉求综合服务改革工作“玉溪模式”。
另:2024年派驻驻京信访工作组项目经费47,975.67元;信访事项专项救助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0元;特定项目5个816,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4,358.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455,169.38元,增长48.27%,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02,68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2%,完成年初预算的144.38%。主要用于:市信访局、市长热线办公室工资福利支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经费支出,主要有人员经费支出7,680,928.2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1,099,554.58元,项目支出4,903,875.6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793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完成年初预算的78.87%。主要用于:市信访局及市民生诉求服务中心行政单位离退休188,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9,935.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293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0%。主要用于:市信访局及市民生诉求服务中心行政单位医疗239,665.25元、事业单位医疗82,596.2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8,999.6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673.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08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主要用于市信访局及市民生诉求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593,190.00元、购房补贴17,61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200.00元,决算为15,291.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0.19元,增长2.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100.00元,决算为11,998.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47%,完成年初预算的5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00.00元,决算为3,29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53%,完成年初预算的20.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48.19元,增长65.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28.00元,下降56.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328.00元,下降56.7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200.00元,支出决算为15,291.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420.19元,增长2.8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100.00元,决算为11,998.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00.00元,决算为3,2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一是接待任务减少,二是公务用车老旧燃修使用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748.19元,增长65.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28.00元,下降56.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一是接待任务减少,二是公务用车老旧燃修使用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履行职能职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保障有关单位到市信访局开展调研、工作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9,554.58元,比上年减少136,051.88元,下降11.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按文件要求调减支出标准,并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9,041.95元、印刷费8,961.00元、水费7,161.93元、电费21,471.70元、邮电费41,597.06元、物业费132,240.00元、差旅费131,191.00元、维修(护)费3,870.00元、租赁费39,792.00元,会议费2,926.00元、培训费2,485.00元、公务接待费3,293.00元、劳务费12,450.18元、委托业务费4,924,390.00元、工会经费81,368.64元、福利费26,058.2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98.65元、其他交通费277,951.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165.43元、办公设备购置42,01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信访局资产总额820,808.77元,其中,流动资产7,440.95元,固定资产773,013.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354.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9,921.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8,994.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1,883.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77,954.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74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9901111
玉溪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92208552356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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