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79571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3-02 |
玉溪市政府第二督查组开展殡改工作督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8年3月1日零时起,全市殡葬改革实现“4个100”目标任务。近日,市政府第二督查组一行四人在市民政局局长方建华的带领下,实地督查红塔区和通海县殡葬改革情况。
在通海县,方局长实地查看了殡仪馆后期部分装修、馆区道路及附属设施等工程、高大乡大黑冲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经营性性公墓管理运行情况。同高大乡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和农户亲切交谈详细殡改政策的知晓情况和执行情况。随后还,听取了通海县副县长杨兴龙通海县实现“4个100%”推进情况。

在红塔区,方局长实地殡仪馆搬迁项目、经营性公墓、龙树村农村公益性公墓。方局长听取了区民政局局长对殡葬改革“4个100”准备情况和殡仪馆迁建项目建设情况。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
方局长指出:一是要咬定目标,克期完成。建议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国殡葬综合改革玉溪市试点要求,特别是未实现四个100%目标的红塔区、通海县、易门县要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制定落实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把殡葬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2018年3月1日起,全市如期完成四个100%的目标任务。

二是要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建议各县区政府要压实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公共附属设施。建议红塔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玉溪殡仪馆迁建和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建立问责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和完成时限,对落实不力,不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严肃追责问责。建议通海县政府要加快殡仪馆后续建设进度,完善设施设备,打造良好的殡葬服务环境。

三要探索创新,健全机制。建议各县区要探索健全奖补激励机制,在以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基础上,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树葬、花葬、草坪葬、格位存放等生态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培育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红塔区殡仪馆搬迁项目建设情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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