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623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20 |
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4800501000
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3年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承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反恐维稳的监督工作;承担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承担水路航务、海事行政执法职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指导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全体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与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等工作。
2、多部门协同做好源头治超工作,进一步强化货运源头管理,落实“一超四罚”制度。
3、积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4、加强道路客、货运管理,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排查事故隐患,加强企业派班制度及运力储备工作,严格落实客运站安全反恐各项措施工作。
5、完成驾驶培训企业监管工作,按时完成全区年度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及教学车辆年度审验工作。
6、完成渔船检验监督工作。
7、做好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管工作,按照新修订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序推进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备案工作。
8、规范证照管理工作,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核红塔区辖区内道路运输从业业户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法制安全监督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890,012.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90,012.9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4,883.81元,增长6.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4,883.81元,增长6.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2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增加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890,012.98元。其中:基本支出6,775,003.98元,占总支出的98.33%;项目支出115,009.00元,占总支出的1.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4,883.81元,增长6.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9,874.81元,增长4.79%;项目支出增加115,009.00元,增长1.7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2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增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90,012.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32,200.56元,占基本支出的86.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2,803.42元,占基本支出的13.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009.00元。其中:对个人家庭补助(遗属生活补助)项目支出21,84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被装购置费(购买制服)项目支出93,169.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遗属生活补助21,840.00元,用于死亡职工家属生活补助;被装购置费专项资金93,169.00元,因单位机构改革,按照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印发的《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各级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严肃仪容仪表执法风纪,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本单位根据需要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93,169.00元,用于交通综合执法服装的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0,012.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24,883.81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2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增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0,32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6,1680.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42.34%;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4,330.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2.3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4,310.4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45.34%。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8,48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3,420.76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55.5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2,957.2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8.4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110.1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6.08%;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796,70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2%。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4,796,704.52元,占交通运输(类)支出的1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51,258.0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95.10%;购房补贴支出23,242.0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4.9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04.00元,决算为7,862.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4.00元,决算为7,396.0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07%,完成年初预算的5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46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3%,完成年初预算的15.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04.00元,支出决算为7,862.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4.00元,决算为7,396.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4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审核三公经费预算,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预算管理长效机制,从严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49.32元,下降29.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05.32元,下降30.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6.00元,增长13.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审核三公经费预算,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预算管理长效机制,从严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2,803.42元,比上年增加111,272.93元,增长13.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项目支出用于交通综合执法服装购置。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资产总额4,134,449.94元,其中,流动资产113,302.47元,固定资产1,276,025.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2,904.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9,50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9,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9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9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会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填报各项报表资料,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2023年机构改革,撤销原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组建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红塔大队。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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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905023937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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