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398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7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4801401000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36号 )我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综合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组织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负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除外)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 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规划指导协调区域范围内的民用航空建设发展。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职责。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规费政策、公路通行费的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机场项目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市级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负责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负责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①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②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上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玉溪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3)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乡公路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内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
(4)与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玉溪市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玉溪市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高速公路方面。玉溪机场高速工可已批复,北城至研和高速刚刚(1月12日)二次评审通过,我们程序倒置先行启动2个项目临建,压减主线开工时间;易门至晋宁高速特许经营权方案报批后开展招投标;易门至新平高速,绿孔雀分布调查研究报告初稿已编制完成,初步结论为项目建设对绿孔雀活动基本不影响;石屏(宝秀)至新平(大开门)、戛洒至者东高速工可已编制完成,正在开展前期报件编制工作;永金高速(双柏至新平段)正在开展绿孔雀第二阶段监测调查,线型比选部门、县区取得一致意见;投资478.00亿元(其中:玉溪境内投资约426.00亿元)的国高项目G8511昆磨复线玉溪至墨江段完成两次预审并报交通运输部踏勘后进行评审批复;“十四五”3个增补项目中呈贡(马金铺)至通海高速工可已编制完成,澄江(九村)至阳宗高速、华宁至开远至个旧高速正在编制工可;重启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招标前期工作,开展2轮社会投资人招标前市场测试及面商,方案征求县区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启动招标。
2.普通国省道方面。启动抚仙湖东西岸国省道外移前期工作,国道G245根据晋宁区意见修改完善,省道S212工可已编制完成。
3.铁路方面。大化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已取得工可和初步设计批复,昆明至玉溪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取得用地预审,接线方案报国铁集团审批后即可进行工可评审。以上公铁项目部分同时开展初设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4.民航方面。玉溪民用运输机场已列入国家及省民航“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选址获得批复,完成连续4个完整年度的气象观测,项目预可研报告已修改完善并上报中国民用航空局进行行业审查,军地协议待省政府与南部战区空军商签;元江县、新平县通用机场已列入省民航“十四五”发展规划,场址已获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批复。
5.提速项目建设,全力稳投资。紧盯征拆、施工环境保障、矛盾纠纷调处,加快项目建设。2022年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3.37亿元,完成全年投资任务195.00亿元的83.80%,没有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但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932.70亿元的17.50%,作出了重大贡献,依然是重要支撑行业。大化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既有昆明至玉溪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启动建设,完成投资2.56亿元;玉楚高速提前建成通车,完成投资7.13亿元;着力调处弥玉高速建设合同纠纷,永金、澄华、峨石红高速全面开工,分别完成年度投资12.97亿元、35.28亿元、49.31亿元、21.20亿元;重启国道G213改移项目,完成普通国省道管养870.58公里、结构性修复47.95公里、功能性修复9.77公里、预防性养护73.59公里;管养农村公路16,801.30公里,完成30户以上通村硬化路建设436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公里,危桥改造21座。全市30户以上通村道路硬化率达86.52%,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71.15%。澄江市被国家列入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拟创建单位。
6.中老铁路开通运营。2022年玉溪境内客流量累计249.03万人,同比增长36.26%;货运到发累计1,416.93万吨,同比增长17.29%,铁路经济乘势而上,铁路运输总周转量增6.20%;增开3列昆玉城际通勤列车,乘坐人员共28,572人,助推昆玉同城。
7.运输行业治理与服务并重。重点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出动执法人员6.20万人次,检查货运车辆37.94万辆,查处违法车辆5,669辆,罚金317.80万元;强化源头治理和源头追溯,排查货源企业717家,查获车辆1,541辆,对7户放任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的货运源头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深入150户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问题隐患332条,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并整改销号;持续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出动执法人员9,508人次,检查车辆2.4万辆次,查处道路运输违法案件3,590件,处罚金528.72万元,查处“非法营运”37起。同时积极落实减税降费、金融工具等惠企政策和稳增长措施,服务、培育市场主体,达规纳限8户,在库限上企业达44户,向上争取资金5.22亿元,发行专债23.21亿元,化债2.16亿元,助推行业复苏回暖,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5.97%、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营业收入增长18.5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0.40%、邮政业务总量增长3.75%。
8.持续开展平安交通建设。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开展行业矛盾风险排查,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各类问题及安全隐患1,749个,开展督查13次,全部整改完毕,2022年度公路护路安全、物流安全监管省厅考核均排全省第一;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省厅考核排全省第三;制定综合行政执法联勤联动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治工程建设招标市场,办理非法分包案件3起,罚金80.66万元。
9.推进城乡公交便民。编制《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增开通勤公交4条、通学公交14条、社区公交2条、校园微公交1条、高铁日间专线3条、夜间专线4条,停摆一年多的3路车整合开行,客运班线218条。玉溪市成功获评全国“绿色出行”创建达标城市,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通过专家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法制安全科(应急办公室)、资财审计科、公路科、铁路科、民航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人(离休0人,退休5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233,029,892.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029,892.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574,473.92元,下降5.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170,852.32元,下降5.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03,621.6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2022年项目资金减少及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232,868,916.63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9,223.63元,占总支出的6.81%;项目支出217,009,693.00元,占总支出的93.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483,631.97元,下降24.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45,358.60元,下降16.11%;项目支出减少72,438,273.37元,下降25.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受经济环境影响及按“过紧日子”要求,财政支出减少。2.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减少玉蒙铁路运营亏损补助资金18,241,200.00元,市级重点项目维稳资金30,780,000.00元,大戛高速公路富滇银行贷款还本付息专项资金50,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59,223.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07,045.07元,占基本支出的88.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2,178.56元,占基本支出的11.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009,69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公交车爱心卡乘车补助资金7,956,000.00元,用于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爱心卡,让其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补助。
2.武易高速(玉溪段)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7,000,000.00元,用于武易高速(玉溪段)项目建设。
3.江通高速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10,000,000.00元,用于对江通高速运营进行补助。
4.澄川高速公路项目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35,000,000.00元,用于澄川高速项目建设。
5.晋红高速运营期政府定向差额补助资金7,000,000.00元,用于对晋红高速运营进行补助。
6.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1,679,501.00元,用于创建文明城市交运系统宣传费。
7.2022年国道G213线玉溪梅园至峨山小街箐段公路改建项目专项资金7,000,000.00元,用于国道G213线玉溪梅园至峨山小街箐段公路改建项目建设。
8.玉溪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350,000.00元,用于高速公路指挥部日常经费。
9.江通、元蔓、大戛PPP项目审计整改工作咨询经费200,000.00元,用于江通、元蔓、大戛PPP项目审计整改工作咨询服务费。
10.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业务经费1,000,000.00元,用于保证日常公用经费。
11.农发行农村公路建设贷款还款专项资金82,941,000.00元,用于偿还农村公路建设贷款利息及代建服务费。
12.玉溪机场高速前期工作经费726,372.00元,用于玉溪机场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开展。
13.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编制经费874,300.00元,用于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开展。
14.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3,742,387.11元,用于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15.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4,257,612.89元,用于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16.玉溪市北城至研和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编制专项经费4,031,820.00元,用于玉溪北城至研和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开展。
17.晋红高速公路项目转入PPP项目咨询服务经费800,000.00元,用于支付晋红高速公路项目转入PPP项目咨询服务费。
18.易门至新平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84,500.00元,用于易门至新平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开展。
19.高速公路PPP项目绩效评价服务专项资金328,000.00元,用于支付高速公路PPP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费。
20.易门至新平高速公路沿线绿孔雀分布调查研究服务工作经费796,400.00元,用于支付易门至新平高速公路沿线绿孔雀分布调查研究服务费。
21.红塔区至江川至江城高速公路2022年省内预算下达第一批前期工作经费1,775,240.00元,用于玉溪机场高速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开展。
22.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第三方专家检查专项资金900,000.00元,用于支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第三方专家检查服务费。
23.2021年支持辖区交通运输企业恢复发展以奖代补补助资金19,900,000.00元,用于对各县、区交通运输企业进行补助。
24.下达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助资金14,470,800.00元,用于对从事农村客运和出租车企业的油价补贴。
25.玉溪民用运输机场、新平通用机场前期工作经费1,182,000.00元,用于玉溪民用运输机场、新平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开展。
26.玉溪市普通国道、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专项经费966,760.00元,用于支付玉溪市普通国道、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服务费。
27.2019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资金分配(退坡部分)补助资金1,467,000.00元,用于对从事农村客运和出租车企业的油价补贴。
28.玉溪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的资金150,000.00元,用于支付玉溪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费。
29.玉溪市“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专项资金498,000.00元,用于支付玉溪市“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服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188,991.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23%。与上年相比减少7,226,975.32元,下降3.96%,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受经济环境影响及按“过紧日子”要求,财政支出减少。2.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减少玉蒙铁路运营亏损补助资金18,241,200.00元,市级重点项目维稳资金30,780,000.00元,大戛高速公路富滇银行贷款还本付息专项资金50,0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54,39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0,99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59,203,43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及公路养护、燃油补助、高速公路建设。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2,1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及住房补贴发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49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104.00元,支出决算为38,6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10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3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4.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104.00元,支出决算为38,6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1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3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相关制度要求。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349.25元,增长1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863.25元,增长4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14.00元,下降20.8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成本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局交流、汇报、考察工作等方面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1,754.21元,减少1,624,585.35元,下降48.12%,主要原因:受经济环境影响及按“过紧日子”相关要求,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7,553.11元,水费4,100.00元,电费32,750.00元,邮电费19,913.5元,差旅费300,351.88元,租赁费7,200.00元,会议费12,495.00元,培训费14,841.00元,公务接待费9,531.00元,劳务费550,752.06元,委托业务费66,810.00元,工会经费110,158.32元,福利费55,716.9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104.00元,其他交通费用413,064.61元(含公务交通补贴、车辆租用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812.80元, 办公设备购置5,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资产总额43,897,093,520.46元,其中,流动资产252,404,489.61元,固定资产4,697,702.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640.00元,其他资产43,639,967,688.1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290,140,231.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37,1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86项,账面原值687,41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9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根据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开展公路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玉财资〔2022〕1号),对全市公路资产进行清查后,将晋红高速、江通高速等7条高速公路资产计入PPP项目资产,合计金额43,639,967,688.13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480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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