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8100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3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4801000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36号 )我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综合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组织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负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除外)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 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规划指导协调区域范围内的民用航空建设发展。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职责。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规费政策、公路通行费的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机场项目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市级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负责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负责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①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②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上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玉溪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3)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乡公路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内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
(4)与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玉溪市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玉溪市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交通建设投资规模再创新高,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作出重大贡献。一是深挖项目投资潜力,全市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4.90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91.40亿元增长28.00%,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作出重大贡献。二是高质量完成多项经济指标任务,铁路运输总周转量6.10%;公路运输总周转量29.10%;管道运输业收入增速16.20%;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营业收入增速107.2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收增速46.8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总额增速0.40%;纳规纳限企业15户全部入统;向上争取资金5.44亿元、超目标任务4.41亿元的23.40%,成功发行专项债15.65亿元,配合市财政局化解债务3.90亿元。
2.立足新发展阶段,谋划玉溪“十四五”综合交通新蓝图。一是编制完成《玉溪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玉溪市“十四五”综合交通枢纽专项发展规划》《玉溪市“十四五”及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研究》等3项规划。二是积极争取省级部门支持,呈贡至通海、澄江至阳宗、华宁至开远至个旧高速公路纳入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三是以“持续降低交通运输对“三湖”水体污染的风险、推动“三湖”区域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为目标,编制完成《玉溪“三湖”保护治理公路领域方案》,并将环湖公路G245、S212外移纳入省“十四五”规划。四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深入研究,初步提出了红河谷—绿汁江流域路网建设方案,涉及82个项目808.29公里51.57亿元。
3.坚定不移抓建设,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圆满完成中老铁路(玉溪段)通车任务。采取“现场办公、蹲守一线、一天一调度”工作方法,克服资金短缺、工期紧张不利因素,确保地方配套设施与中老铁路同步投入运营;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可研待省发改委出具意见,已完成社稳、土地预审、地震等报告编制,纳入了《2022—2023年国家铁路专用线重点项目清单》;既有昆玉铁路扩能改造方案已报省政府待审批。二是顺利实现“能通全通”目标任务。元蔓、大戛、墨临高速建成通车,新增高速公路117.96公里,全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563.45公里。三是全力推进“互联互通”项目建设。永金、澄华、峨石红高速实现开工,在全省累计实质性动工的9个项目中占比第一;由我市牵头开展前期工作的5个项目(易新、通龙、北研、红江、宝秀至大开门高速)中,4个项目已取得行业审查意见,1个项目(通龙)用地预审已组件至自然资源部。四是机场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玉溪民用运输机场已列入国家《“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现已完成预可研编制,元江、新平通用机场选址获批,已签署元江通用机场军地协议。
4.增强行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运输服务水平。一是安全有序完成春运工作。全市投入客车2.60万辆次,完成客运量24.78万人,同比上升22.19%。二是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全市危货运输企业、车辆纳入电子运单监管系统,开具电子运单8万份。三是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治理。出动执法人员7,308人次,检查车辆1.81万辆次,查处违法案件862件,处罚金额200余万元。四是在红塔区、新平县试运行“学生号”公交专线,满足群众多元化出行需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5.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路域环境。一是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24.90公里,完成30户以上通村硬化路119.20公里、危桥改造13座、安防工程60.00公里,建成“美丽农村公路”467.31公里。向上争取养护工程208项投资8,200万元,移交省公路局管养国道6条336.90公里,接养县道11条42.73公里。二是澄江市、新平县、通海县创建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澄江市三百亩公路入围参选2021年度全国“十大最美农村路”。三是深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及路域环境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33万人次,检查车辆30.85万辆次,查处违法车辆3,790辆次,卸载货物4.19万吨,为群众出行创造了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2.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3.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
4.玉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5.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6.江川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7.澄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8.通海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9.华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0.易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1.峨山彝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4.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7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1人)。
离退休人员179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169人。
实有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2,33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75.12万元,占总收入的99.8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3.64万元,占总收入的0.20%。与上年对比:与2020年同期161,001.21万元相比减少128,662.45万元,下降79.91%;主要原因:2021年减少永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专项资金2.66亿,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专项资金4.00亿,玉磨铁路征地拆迁补助资金4.00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8,97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7.80万元,占总支出的21.34%;项目支出30,658.54万元,占总支出的78.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与2020年同期154,603.70万元相比减少115,627.36万元,下降74.79%;主要原因:2021年减少永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专项资金2.66亿,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专项资金4.00亿,玉磨铁路征地拆迁补助资金4.00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17.80万元。与上年对比:与2020年同期8,224.30万元相比增加93.50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工资、社保缴费调整及加大道路运输安全检查、深入企业检查安全生产等工作导致日常保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82.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658.54万元。与上年对比:与2020年同期146,379.40万元相比减少115,720.86万元,下降79.06%;主要原因:2021年减少永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专项资金2.66亿,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专项资金4.00亿,玉磨铁路征地拆迁补助资金4.00亿。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玉溪机场高速前期工作经费88.39万元;该经费主要用于玉溪机场高速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开展。
2.公交车爱心卡乘车补助资金763.00万元;主要用于: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爱心卡,让其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补助。
3.公交车安保人员经费250.00万元;主要用于:负责玉溪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企业公交车辆及其相关的附属设施,公共交通区域的安全巡查防控,为公共交通正常运营提供安全有序的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配合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对公共交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4.2021年度玉蒙铁路运营亏损补助资金1,824.1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给予滇西、滇南合资铁路公司和云桂铁路云南公司运营亏损补贴的请示》的拟办意见,云南省铁路投资公司承担 8,100 万元,州、市承担 8,100 万元,其中:昆明市承担 438.21 万元(里程比例 5.41%),玉溪市承担 1,824.12 万元(里程比例 22.52%)、红河州承担 5,837.67 万元(里程比例 72.07%)。
5.晋红高速公路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2,77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晋红高速公路土地作价入股股息。
6.玉溪民用机场建设620.00万元;主要用于:玉溪民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
7.“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前期工作经费25.50万元;主要用于:“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方案文本、公路和铁路路网规划、机场规划和昆玉一体化等已完成,规划成果报告已玉溪市政府审议通过。
8.农发行农村公路建设贷款还款专项资金3,421.65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农村公路建设贷款利息及代建服务费。
9.通建高速公路迎国检应急工程及养护工程专项资金143.18万元,主要用于通建高速公路迎国检应急工程及日常养护。
10.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前期工作经费452.87万元,主要用于: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开展。
11.易门至新平高速前期工作经费266.81万元,主要用于:易门至新平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开展。
12.玉溪北城至研和高速前期工作经费105.74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北城至研和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开展。
13.国道G213线玉溪梅园至峨山小街箐段公路改建项目专项资金500.00万元,主要用于:国道G213线玉溪梅园至峨山小街箐段公路改建项目建设。
14.晋江高速公路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8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晋江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款。
15.大戛高速公路富滇银行贷款还本付息专项资金5,00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大戛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贷款本金。
16.晋红高速公路项目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6,20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晋红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贷款本金。
17.疫情防控交通运输系统一线人员核酸检测费3.56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系统一线人员核酸检测。
18.疫情防控境外人员隔离转运空载补助36.8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境外人员隔离转运空载补助。
19.农村公路抢险保通补助5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县区农村公路抢险保通。
20.就业局拨公益性岗位2.7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21.市发改委拨入航空尾款9.50万元,主要用于:新平通用机场前期工作经费。
22.绕城高速前期工作经费45.46万元:玉溪北城至研和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开展。
23.市级重点项目维稳资金3,078.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G213线玉溪梅园至峨山小街箐改造工程资金、易峨高公路田心隧道安全运行经费。
24.澄江至华宁即澄江(阳宗)—华宁(华溪)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36.11万元,主要用于:澄华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开展。
25.帮助给予省级重点客货运企业省级财政贴息补助资金193.48万元,主要用于:帮助给予省级重点客货运企业省级财政贴息补助。
26.列车开行补助资金2,000.00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北京普速列车、玉溪—郑州、玉溪—杭州动车组列车开行补助。
27.城市出租车退坡补贴资金用于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244.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政府购买服务费。
28.玉溪市创建文明城市交运系统宣传专项资金12.4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市交运系统宣传费。
29.公路路政管理经费9.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路政支队日常公用经费。
30.玉溪市红塔区2019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的运营补助资金1212.52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的运营补助。
31.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97.7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
32.2019年度红塔区燃油出租车行业油价补助资金297.74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度红塔区燃油出租车行业油价补助。
33.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税费70.0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单位资产处置相关税费。
34.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经费9.0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62.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64%。与上年对比:与2020年同期44,254.05万元相比减少17,891.89万元,下降40.43%;主要原因:减少玉磨铁路征地拆迁补助资金、比亚迪新能源车购车市级补助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7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玉溪民用机场建设,玉溪机场高速、通建高速公路、易门至新平高速、通海至石屏龙朋、玉溪北城至研和高速前期工作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1,88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及公路养护、燃油补助、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经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及住房补贴发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市交运系统宣传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76万元,支出决算为31.11万元,完成预算的67.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41万元,完成预算的7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22.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相关制度要求。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6.63万元,增长2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01万元,增长3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8万元,下降44.8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及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巡查,各县市(区)工作交流次数增加及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护成本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比例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1万元,占94.55%;公务接待费支出1.70万元,占5.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工程建设洽谈及工作交流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6.9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63万元,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9.36万元),与上年对比:与2020年同期1,003.13万元相比增加83.86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2021年加大道路运输安全检查、深入企业检查安全生产等工作导致日常保障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7.14万元,水电费18.67万元,邮电费44.97万元,差旅费83.23万元,维修(护)费17.89万元,租赁费99.84万元,会议费4.67万元,培训费8.35万元,公务接待费1.70万元,劳务费121.23万元,委托业务费61.30万元,工会经费73.40万元,福利费49.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2.86万元(含公务交通补贴、车辆租用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65,492.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550.20万元,固定资产4,480.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61.7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263.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6项,账面原值19.1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5.00万元;出租房屋337.37平方米,账面原值85.2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65492.00 | 160,550.20 | 4480.07 | 3108.81 | 666.01 | 705.25 | 461.73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3.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收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2,500.00万元,主要用于晋江高速公路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晋红高速公路项目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大戛高速公路富滇银行贷款还本付息专项资金、国道G213线玉溪梅园至峨山小街箐段公路改建项目专项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4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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