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9106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30 |
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
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交通及出租汽车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负责玉溪市城市规划区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夯实基础,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我处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作风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作为提升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增强全处职工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敬业意识,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2、加强行业监管,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1)签订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维护了中心城区公共客运市场的稳定。确保2020年各类责任考核目标的顺利完成。
(2)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日常监管。
(3)抓好重点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计划性。在抓好常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我处结合安全形势和行业特点,开展了系列专题活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检查、督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春运和“两会”期间道路客运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云南行”活动等重点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行业安全处置能力。
(4)认真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继续稳步推进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工作。认真做好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资质审核、车辆审核登记、从业人员背景核查等相关工作,做好存量转化、执法检查、舆论宣传等重点工作,确保行业稳定、社会稳定。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理行业乱象
(1)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安排,我处结合行业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信箱,认真开展好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
(2)规范车辆广告 提升行业形象。
为切实做好我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范营运车辆车体广告,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我处安排全处职工对公交出租车粘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广告进行检查,针对检查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2000份。
4、规范和竭诚服务,为行业办实事
(1)组织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做好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3)继续做好行业“创卫”和“创文”工作
(4)合理设置出租车停车泊位、方便经营者运营
5、整顿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市场,妥善处理意见建议
(1)继续做好出租汽车市场日常监管工作。
(2)及时受理、答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各类案件的处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2020年度收入合计1,504.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4.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93.71万元,减幅31.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3.71万元,减幅31.55%。主要增减变化按功能科目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98万元,减幅19.21%;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7.94万元,增幅947.18%;节能环保支出增加728.71万元,增幅5927.13%;交通运输支出增加135.29万元,增幅24.51%;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62万元,增幅10.5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2020年度支出合计1,37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65万元,占总支出的24.69%;项目支出1,036.26万元,占总支出的75.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089.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拨出公交车油价补贴、出租车油价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补助款资金比上年减少。未能在本年执行完成项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9.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万元,增幅0.24%,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支出的减少,公用经费支出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4.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6.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90.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拨出公交车油价补贴、出租车油价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补助款资金比上年减少。未能在本年执行完成项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2111199 | 玉财建〔2020〕31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的通知》 | 7,410,000.00 |
2140401 | 玉财建〔2018〕280号 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 | 2,952,600.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5.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089.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拨出公交车油价补贴、出租车油价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补助款资金比上年减少。未能在本年执行完成项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社保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保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4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6%。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5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8%。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及项目支出需要。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50.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5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厉行节约制度;二是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原因导致调研活动、外出等工作的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78万元,下降32.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8万元,下降32.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减。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厉行节约制度;二是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原因导致调研活动、外出等工作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办案、执法执勤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资产总额452.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5.8万元,固定资产56.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2.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52.69 | 395.8 | 56.89 | 31.82 | 25.07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云发〔2014〕28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2〕23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执行《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决算中反映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无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2019年度红塔区燃油出租车行业油价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补助资金一定程度减轻广大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者、从业者的经济负担,调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贡献力量,补助资金有利于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有利于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品质;
项目二: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84分,自评等级为“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为加快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应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有效缓解能源和经营压力,减少公众出行成本,中央财政对满足补贴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运营补助。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建〔2020〕31号),下达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741万元,用于补贴玉溪市红塔区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辆;
项目三:退回财政部分2019年度玉溪市红塔区新增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一次性购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85分,自评等级为“优”,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预算(涨价补助部分80%)用于新增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一次性购置补助清算结果的通知》(云财建〔2020〕172号)文件下达我市资金-1148.4万元。(其中2019年新增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一次性购置补助清算资金-1444万元、2019年中央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预算(涨价补助部分80%)295.6万元)。按照《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中央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预算(涨价补助部分80%)用于新增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一次性购置补助清算结果的请示》(玉交运请〔2020〕225号)及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意见,现将涉及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的430.30万元退回市级财政。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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