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8650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9-22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4801000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36号 )我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综合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二)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组织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三)负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除外)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 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规划指导协调区域范围内的民用航空建设发展。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职责。
(六)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规费政策、公路通行费的实施。
(七)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机场项目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市级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负责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1)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2)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上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玉溪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3.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乡公路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内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
4.与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玉溪市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玉溪市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概述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至11月,综合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6亿元。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速为15.06%,铁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速为13.2%,完成向上争取资金67000万元,
(二)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国高网项目弥玉高速华宁、通海试验段完成投资19.58亿元,玉楚高速易门、峨山段完成投资31.91亿元,墨临高速完成投资6.4亿元。地高网项目江通、大戛高速公路大开门至新平县城段于9月30日建成通车。大戛高速完成投资12.27亿元,澄川高速完成投资17.14亿元,元蔓高速完成投资11.36亿元。路网改造G213改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9亿元。易门、峨山、新平县红河谷—绿汁江沿线公路项目6月底开工,完成投资1145.6万元。
公路储备项目永金高速公路工可已通过省发改委评审。土地预审已报至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待审,其余前期支撑性报件均已取得批复,初步设计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已基本完成。澄华高速公路工可已取得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规划选址已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待审批。昆磨高速公路复线(玉溪段)正在进行工可编制。新平(戛洒)至镇沅(者东)高速、新平(大开门)至石屏(宝秀)高速公路项目工可已报送至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咨询公司审查。
玉磨铁路玉溪段完成投资29.8亿元。按照市委常委会第123次会议要求,优化调整玉溪民用机场选址,协调新平、元江县通用机场军地协议商签,开展机场可研编制,加快澄江、华宁、易门县通用机场选址工作。
(三)提升运输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持续提升道路运输服务保障能力。完成客运量1282万人,客运周转量92762万人公里,货运量10707万吨,货运周转量1796451万吨公里,公路运输总周转量1805727.2万吨公里。二是全面强化出租车营运监管措施。出动稽查人员758人次,检查出租车辆908辆次,处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案件28起,罚款金额6500元,收缴非法自制包车牌68块,收缴非法移动式顶灯6个。督促滴滴公司清理不合规车辆7894辆。做好网约车平台公司资质审核工作,已有9家公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70辆车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606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三是实施中心城区公交便民服务工程。开通社区公交2条、城乡公交1条、通勤线路4条、常规公交4条,优化公交线路6条,新增站点(牌)36个,投放比亚迪新能源公交车72辆。四是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全市推广能源汽车483辆,其中:公交车19辆,出租车161辆,其它:303辆。五是实施毗县区公交化改造。完成通海至华宁、华宁至江川、峨山至玉溪、通海至峨山公交化改造。六是积极组织ETC推广应用,截至2019年12月4日,玉溪市ETC累计已发行量343198辆,已完成任务率80.80%,排名全省第八。
(四)做好路政管理,保护路产路权。
一是加大路产路权保护力度。巡查6818次,巡查里程19.51万公里,发出巡查执法文书225份,查处涉路违法行为818起。二是加强治超工作。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225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04车辆次,高速公路开展入口执法检查37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95次,检查货运车辆1682辆,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16辆,监督消除违法行为116辆,驳货、卸载共计2999.19吨,罚款、记分47辆。
(五)抓好养护管理,建设美丽公路。
一是新改建农村公路345.5公里,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强化管理,安装路长制公示牌208块,设限高限宽杆264架,分配下达“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市级补助资金”127.57万元。三是加强日常养护。安防工程完成投资11940万元;危桥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347万元,已完工6座;26项大中修项目已开工18项,完工9项,完成投资1075万元。四是印发《玉溪市“美丽公路”创建实施方案》,现自检达“美丽公路”标准里程530公里,完成昆磨、昆楚高速路域环境整治54处。
(六)抓好安全生产,促进行业稳定。
一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查出问题隐患124项,整改28项,其余正在整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家检查,发现问题隐患518项,已全部整改。二是加大交通社管综治力度,促进行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反恐维稳工作。受理信访案件31件,29件办结,2件正在办理,受理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99单,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7件,实现代表委员面商率、满意率100%。
(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全覆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执行派单制,派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27份,派单内容124条。三是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强化政治功能,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切实加强党组织对机关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析研判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3次。五是抓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深化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玉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江川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澄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通海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华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峨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新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元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易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7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3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玉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江川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澄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通海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华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峨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新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元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易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离退休人员150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146人。
实有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0,13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98.80万元,占总收入的98.5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37.24万元,占总收入的1.47%。与上年对比2018年18,100.01万元,增加32,036.03万元,增幅为176.99%。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新增人员1人及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原发改委相关职能划入,按国家公路网建设规划及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启动多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项目增加导致收入大幅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7,88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8.38万元,占总支出的16.83%;项目支出39,821.62万元,占总支出的83.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为16,440.45万元,增加31,439.56 万元,增幅为191.2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新增人员1人及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原发改委相关职能划入,按国家公路网建设规划及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启动多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项目增加导致收入大幅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58.38万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8,322.20万元,减少263.82万元,减幅为3.17%。主要原因分析:按政府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勤俭办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821.62万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项目支出8,118.25万元,增加31,703.37 万元,增幅为390.5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原发改委相关职能划入及按国家公路网建设规划和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新增多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度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玉财建〔2019〕28号健康大道前期工作经费〔债券资金〕: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1,000.00万元,支出446.53万元;项目已按年初计划完成相关工作,并按工作完成情况拨付相关款项。
2、玉财建〔2019〕28号红塔区至北城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债券资金〕: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410.00万元,支出84.40万元;项目已按年初计划完成相关工作,并按工作完成情况拨付相关款项。
3、玉财建〔2019〕28号昆磨高速〔G8511〕复线玉溪至墨江段前期工作经费〔债券资金〕: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900.00万元,支出280.00万元;项目已按年初计划完成相关工作,并按工作完成情况拨付相关款项。
4、玉财建〔2019〕343号晋红高速晋宁段征地拆迁差额补偿: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1,400.00万元,支出1,400.00万元;项目补偿资金已按相关文件拨付。
5、玉财建〔2019〕25号晋红高速〔红塔区段〕土地作价到期股息: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7,707.00万元,支出27,707.00万元;项目补偿资金已按相关文件拨付。
6、玉财建〔2019〕101号公交车安保人员经费: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50.00万元,支出250.00万元;已按合同完成款项拨付。
7、玉财建〔2019〕46号通建高速车辆通行费委托收费经营期费用: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1,176.00万元,支出975.00万元;已按合同相关条款完成2019年款项拨付。
8、玉财建〔2019〕291号列车开行费市级补助资金: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000.00万元,支出2,000.00万元;已按文件要求完成款项拨付。
9、玉财建〔2019〕280号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费改税补助〕: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00.00万元,支出200.00万元;已按文件要求完成款项拨付。
10、玉财建〔2019〕141号农村公路建设贷款利息及代建服务费: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7,619.95万元,支出7,619.95万元;已按贷款合同还款时间按时完成款项偿还。
11、玉财建〔2019〕142号晋红高速征地拆迁补偿贷款本息: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12,000.00万元,支出12,000.00万元;已按贷款合同还款时间按时完成款项偿还。
12、玉财建〔2019〕217号绿汁江公路建设市级补助资金: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3,000.00万元,支出3,000.00万元;已按工程建设建度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13、玉财建〔2019〕151号玉溪市公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94.5万元,支出294.5万元;项目已完成。
14、玉财建〔2019〕35号2018年度-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574.00万元,支出574.00万元;项目资金已拨付。
15、玉财建﹝2018﹞155号2016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年初结转资金80.00万元,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552.00万元,支出632.00万元;按通知要求项目资金已拨付。
16、玉财建〔2017〕197号2017—2018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年初结转资金2,783.52万元,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943.15万元,支出2,725.21万元;按通知要求项目资金已拨付。
17、玉财建﹝2018﹞227号玉溪市中心城区2017年出租车油价财政补贴资金:年初结转资金435.73万元,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357.71万元,支出769.47万元;按通知要求项目资金已拨付。
18、玉财建〔2019〕113号铁路运营亏损补贴市级补助资金: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1824.12万元,支出1824.12万元;按通知要求项目资金已拨付。
19、玉财建〔2019〕300号城市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退坡部分〕: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71.5万元,支出271.5万元;按通知要求项目资金已拨付。
20、玉财建〔2019〕300号农村客运行业油价财政补贴〔退坡部分〕:2019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450.40万元,支出450.40万元;按通知要求项目资金已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63.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14%。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12,117.96万元,增加12,845.74万元;增幅为106.0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原发改委相关职能划入及按国家公路网建设规划和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新增多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476.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红塔区至江川高速公路编制费26.00万元、玉溪市公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294.50万元、公交都市创建方案费79.50万元、新平大开门至石屏宝秀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8.00万元、玉溪民用运输机场-前期工作经费34.00万元、玉溪市航空产业发展规划〔发改委划入〕24.2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791.95万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502.24万元,死亡抚恤18.99万元,老年福利574.00万元,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25.1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费265.3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186.6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3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0,95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4568.8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890.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62万元,资本性支出5160.71万元,对企业补助5181.04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委托业务费、资本性支出都属于高速公路建设费用。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发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8.61万元,支出决算为36.16万元,完成预算的45.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51万元,完成预算的4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预算的5.9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相关制度要求。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89万元,下降1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9年为0万元,2018年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11万元,下降1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8万元,下降14.3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相关制度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1万元,占87.16%;公务接待费支出4.64万元,占12.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5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日常办公及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工程建设洽谈及工作交流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1.11万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980.94万元,增加60.17万元,增幅为5.77%。主要原因分析: 因易门至新平高速、新平大开门至石屏宝秀高速、新平戛洒至镇沅者东高速公路〔玉溪段〕等项目启动建设及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导致支出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299,637.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3,821.92万元,固定资产1,885.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400.9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7,908.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87,491.3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055.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943.7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3辆,账面原值510.5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2项,账面原值104.6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4万元;出租房屋337.37平方米,账面原值85.2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6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99,637.30 | 293,821.92 | 1885.83 | 1723.20 | 9.36 | 153.27 | 340.09 | 3589.4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云发〔2014〕28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2〕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印发了《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成立了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决算中反映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概况: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科)。我部门共14个单位,其中局机关为行政单位,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事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玉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及七县两区九家道路运输管理局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综合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我局2019年部门绩效项目共26项。分别为高速公路、二级路、农村公路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建设及公路养护等及公交车社会公益补助和燃油补贴等项目。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19年部门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4525.1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9398.80万元,差额34873.6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7583.65万元,差额33058.49万元。2019年,全口径年初年末结转结余合计27,58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17.7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7,36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合计6,43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16.8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6,218.12万元。财政专户拨款项目资金结转结余主要是高速公路、农村公路、航空产业办专项账户结余,该资金主要是用于核算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农村公路建设专项工作以及航空产业办专项资金,随着项目的进展,不断有资金往来,故无法按年结转,属正常情况结余。
4、整体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顶住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和国家投融资政策收紧趋势,以超常规举措担当作为,顶住压力,攻坚克难,全年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6.63亿元,其中,高速公路完成136.77亿元,铁路建设完成投资34.21亿元,农村公路及路网改造15.65亿元。全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6.70亿元,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018年-2020年贷款本金、利息和代建服务费: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归还农发行8亿贷款本息。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按合同约定已还本付息,已完成任务。
2、玉溪市旅客列车开行补助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1.继续开行玉溪-北京西普整列车一对、玉溪-郑州东动车组列车1对,同时开行玉溪-昆明普速列车1对、玉溪-昆明南动车组列车1对。2.自2018年8月起新增玉溪-杭州东动车组列车1对,同时新增玉溪-昆明南动车组列车1对。3.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玉溪至北京西、郑州东、杭州东、昆明、昆明南等族客列车形象推介及宣传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吸引客流。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根据玉溪市政府《旅客列车开行合作协议》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玉溪市政府每年补贴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400.00万元用于继续开行玉溪至北京西、昆明 普速客车各1对,800.00万元用于继续开行郑州东 、昆明南动车各1对,800.00万元用于增开玉溪-—杭州东、昆明南动车各1对,合计每年补贴支付 2000.00 万元,按协议履行期限计算 共计6000.00 万元。”按照协议要求需于2019年、2020年11月1日前向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第二年、第三年补贴费用,每次支付2000.00万元。
3、通建高速车辆通行费委托收益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贷款: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五项目标任务:到2017年末完成“纳入国家项目库内1821公里建制村公路全部实施硬化;完成30户以上贫困发生率35%以上自然村1186公里建设;完成直过民族不通公路的自然村132公里;实现50人以上48个未通公路的自然村通公路148公里(计划实施搬迁的村庄除外);完成路长在3公里以内的92段187公里断头路建设;完成市政府计划外批复项目971公里建设任务。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183 号)融资方式第二条规定,通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委托经营权上缴全部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根据委托经营合同,每年上缴金额按非税收入管理办法70%进行返还,用于偿还农村公路贷款根据《委托代建协议》,2019年需偿还农发行农村公路建设贷款具体项目为:本金5000.00万元,代建服务费192.40万元,一到四季度利息3945.00万元。根据《玉溪市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施方案》(玉政办法(2014)183号)要求,通建高速车辆通行费委托收费权上缴收益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2019年上缴收益3547.00万元,根据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按70%返还,应还2482.90万元。返还收益按照比例(偿还利息54.7%,偿还代建服务费2.1%,一到四季度利息43.2%,)偿还,具体金额分配如下:偿还利息:1358.64万元;偿还代建服务费:52.28万元;偿还1-4季度利息:1,071.97万元。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已按合同约定还款。
4、公交车安保人员经费: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4〕28号)、《玉溪市公安局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玉溪市红塔区公共交通安保服务实施方案〉》通知(玉公治〔2014〕8号),玉溪市红塔区成立公共交通安保大队配备安保人员是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4〕28号)中的提出的“各地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政府出资、企业实施、部门监管”的思路,提请党委、政府加大人力和经费投入,加强组织协调,大力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安保防控体系建设。”相统一,相对应,符合上级工作目标的要求。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玉溪市红塔区公共交通安保大队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成立,配备50名安保人员采取分区域、分线路、分时段多种方式上岗跟车对红塔区公共交通行业进行巡逻查控。每年需250.00万元作为安保服务经费,作为红塔区公共交通安保大队用于支付人员费用(工资、保险、场地及培训费用)、服装装备(保安制式服装及装备、防刺服、头盔)、防卫器械、房屋租金、交通工具费用等。已按时完成支付。
5、公交车公益事业补助(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我公司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爱心卡办理张数,完成指标值:66000张;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指标名称:按时足额拨付资金,完成指标值:每年12月底前;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名称:增加老年人出行率,指标值:大于等于80%,指标名称:乘客满意度,完成指标值:大于等于90%。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继续实行让玉溪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公交公司公交车的政策,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风尚,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2019年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爱心卡数量达72384张,比预期目标66000张,增加了6384张,老年人免费乘车刷卡次数15265988次,较上年13851401人次增长了10%,达到了预期目标: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公交车公益事业补助(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2015年起按照老年人实际乘车人次的60%进行补助,2015年老年人实际刷卡消费10310427次,应补贴618.62万元,因2015年度财政预算只安排了574.00万元,差额44.62万元;2016年老年人实际刷卡消费11252363次,按60%补贴标准应补贴675.14万元,因2016年度财政预算只安排了574.00万元,差额101.14万元;2017年老年人实际刷卡消费12284902次,按60%补贴标准应补贴737.09万元,因2017年度财政预算只安排了574.00万元,差额163.09万元。2018年老年人实际乘车人次13851401次,按照60%补助标准,应补助831.00万元。因2018年度财政预算只安排了574.00万元,差额257.00万元。2019年老年人实际乘车人次15265988次,按照60%补助标准,应补助916.00万元。因2019年度财政预算只安排了574.00万元,差额342.00万元。2015年至2019年差额合计908.00万元,因公交公司多年承担了此项公益事业及执行1元/人的低票价、开辟冷僻线路、执行政府性指令等原因,造成了连年亏损,公司经营困难。建议:政府将2015年至2019年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差额部分908.00万元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资金;2、根据老年人免费乘车人次逐年增长的实际情况,在现574.00万元的财政补助基数上每年提高10%的补助比例;3、加大对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的补贴力度,缓解公司经营压力,确保我市公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的发挥公共交通在方便市民出行、缓解交通拥堵、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6、晋红高速公路项目:自评分97.13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2019年设立项目数量指标含工程质量合格率及资金拨付及时率;设立效益指标含水土保持和环境及沿线居民满意度。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完成晋红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土地作价入股股息2,770.66万元(第一次征地土地入股协议延期一年由5年变为6年(即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所产生的股息2,431.57万元及第二至四次土地作价入股2018年度股息339.09万元,合计2,770.66万元)拨付;完成生态红线查询工作。未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未完成支付晋宁段土地补差费用,市高等级公路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市交运局拨付晋红高速(晋宁段)征地拆迁资金1400.00万元,收到资金日为2019年度最后一日公司没有充足时间安排拨付;征地拆迁工作尾款,因市政府暂未能安排征地拆迁尾款资金,未完成征地拆迁尾款支付;晋红高速土地报件资料工作,目前已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但因市政府暂未能安排资金缴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晋红高速土地报件将被省自然资源厅退件处理。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市高等级公路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市交运局拨付晋红高速(晋宁段)征地拆迁资金1400.00万元,收到资金日为2019年度最后一日公司没有充足时间安排拨付。
7、九村至螺蛳铺一级公路(健康大道)勘察设计工作补助资金:自评分94.47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2019年前期工作目标:1、纳入云南省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2、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3、完成部分前期报件编制。4、争取纳入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规划。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决策部署,抓住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际医疗健康城规划,建设国家健康城市的重大机遇,玉溪市推进建设九村至螺蛳铺一级公路(健康大道)作为云南省国际医疗健康城的基础性支撑项目。按照玉溪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九村至螺蛳铺一级公路(健康大道)的前期工作由市交运局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在已经完成九村至螺蛳铺一级公路的工可报告的编制和多次技术咨询后,因国家收费公路的政策发生改变,一级公路不得再收取车辆通行费,项目难以进行社会融资和银行贷款,且一级公路无法解决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经上报市政府均批示同意,市交运局与工可编制单位进行了合同谈判,签订了合同变更协议书,由九村至螺蛳铺一级公路变更为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健康大道)。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健康大道)目前已取得省发改委支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并已取得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的行业审查意见,2019年10月16日,通过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评审。已完成编制并已取得批复的报件: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评估。项目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土地预审等前期报件正在开展,由于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和国家公益林、穿越抚仙湖二级保护区等,用地预审需报到国家自然资源部进行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较为复杂。目前市县两级交通部门正在全力以赴地加紧推进。勘察设计各中标单位正在积极开展勘察设计工作,2020年4月3日我局组织省级专家对初步设计大线方案进行审查,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目前正在修改编制初步设计方案。2020年已支出435.34万元;计划2020年下达资金全部支出。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因项目跨地州,协调工作较为困难,且路线穿越鲁奎山矿区,导致前期工作进展较慢。下一步跟红河州对接,协商路线压覆方案比选。
8、绿汁江公路市级补助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2019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新平、峨山、易门县人民政府,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实施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相关规定,由各县进行审批,按玉溪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行业指导。2020年争取全线通车。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1.新平县河门口至丫勒公路项目已开工建设,路基开挖成型10公里,项目施工企业垫资完成投资1021.00万元。项目占用林地94.4507公顷,其中永久占用64.0103公顷,临时占用30.4404公顷。由于占用林地面积大,按照审批程序,项目林地需报至国家林草部审批,审批周期长。截至目前,仍未取得林地批复。由于未取得林地批复手续,不能进行大面积开挖,严重影响工程推进。 2.易门县江边至十街公路项目已完成800.00万元工程量。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新平县河门口至丫勒公路项目由于占用林地面积大,按照审批程序,项目林地需报至国家林草部审批,审批周期长,截至目前,仍未取得林地批复。由于未取得林地批复手续,不能进行大面积开挖,严重影响工程推进。之前已加强与县林草局对接,近期将取得林地批复。
9、公交成品油补助用于新能源车推广补助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我公司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完成指标值:174辆;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指标名称: 174辆公交车推广应用时间,完成指标值:2020年12月底前;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名称:节约成本开支,指标值:大于等于23.0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名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率,指标值:等于72%;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名称:乘客满意度,完成指标值:大于等于90%。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到2020年12月底前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推广应用174辆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72%,平均每月节约燃油成本支出23.00万元,乘客满意度达90%。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1、原有的燃油公交车均未达到报废年限,多数都是刚提完折旧就被迫停运,如果提前报废,无形当中就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且停运车辆无法出售也无人购买,虽然车辆还存在却不能再创造价值,导致国有资产没有实现保值增值。2、公司现有停车场容量有限,为了满足新能源公交车的能源补给和夜间停放,现只能租用其他场地停放停运的燃油公交车,每年需多付租金约15.60万元。3、这批燃油公交车虽然已经停运,但还必须按照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参加年检和技术等级评定,为了使之能够顺利完成年检和技术等级评定,就要保证车况良好,并为其购买保险,由此每年产生保险费以及车辆维保费用约68.00万元。4、推广应用比亚迪纯电动公交车,须向玉溪新能源汽车推广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每年的租赁费8米车为42000元/辆,10米车为60000元/辆,我公司现租赁8米车68辆,10米车54辆,每年需支付租赁费用为609.60万元。建议:上级部门研究停运燃油公交车辆处理的办法,指导玉溪新能源汽车推广发展有限公司制定合理的车辆租赁费,并对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给予奖励或补贴,以弥补燃油公交车停运产生的损失。
10、高速公路养护专项资金:自评分85分,自评等级为“良”。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完成通建高速公路14.7公里的日常养护、小修保养、绿化修剪、清理塌方等工作,配合交警交通事故处置,设置交通标志,保障高速公路畅通,保障通建高速路产路权,修复通建高速K8+150五零七桥危桥修复,交通引导标志标牌更换、里程桩传递。经常养护率100%,保通率100%,养护合格率100%,经济增长率8%,人民满意度95%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经常养护率100%,保通率100%,养护合格率100%,经济增长率8%,人民满意度95%正在组织修复危桥五零七桥和通建高速公路交通标志标牌更换和里程桩传递工作,确保了通建高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资金拨付晚,前期养护资金需要垫付资金,造成想实施的项目实施不了,等待资金到位才能实施。
11、互联互通高速公路前期经费补助资金: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2019年前期工作目标:1、纳入云南省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2、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3、完成部分前期报件编制。4、争取纳入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规划。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玉溪北城至研和高速公路正在进行路线方案研究,易门至新平、通海至石屏龙朋两条高速公路招标已完成,正在签订合同,三条高速现已进入“互联互通”。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存在建设受生态红线、水源保护区及工业园分布等影响较大,项目路线穿越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正在与多部门进行协调。
12、滇中城市快速通道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2019年前期工作目标:1、纳入云南省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2、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3、完成部分前期报件编制。4、争取纳入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规划。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1、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紫红坝)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9年3月底完成编制工作,并提交报告送审稿。因路网规划的调整,正在推进的红塔区研和至北城高速公路(东绕城)。2、石屏(宝秀)至新平(大开门)高速公路工可报告已编制完成,已报省交通咨询公司审查,因项目跨地州,协调工作较为困难,且路线穿越鲁奎山矿区,导致前期工作进展较慢。3、、昆磨高速公路(G8511)复线玉溪至磨江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书已签订,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本项目前期工作已移交省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因项目跨地州,协调工作较为困难,且路线穿越鲁奎山矿区,导致前期工作进展较慢。下一步跟红河州对接,协商路线压覆方案比选。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及财政要求,我单位进行了并账处理,将以前年度独立核算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统一纳入核算。故资产负债表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变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儿童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