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24458 | 文     号 |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5-09-22 |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0201000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产业发展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省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方案;研究我市农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研究我市生物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措施;负责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及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项目的选列,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审批和项目资金安排;对项目的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协调项目的国际国内合作;负责向省里及国家推荐上报我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重点项目;为农业及生物资源产业化开发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一是强化服务工作。制定《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干部服务企业和农业产业基地工作方案》,分组挂联走访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局长坐诊接诉”农业专场活动,收集15户农业企业存在的问题诉求,并邀请相关部门对7户企业的诉求现场解答;收集云南丛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0户省级龙头企业困难诉求上报省厅请求帮助解决;组织元江万绿、高原甜橙2户企业参加“厅局长坐诊接诉”活动。二是做好认定运行监测工作。指导组织红塔区、易门县、元江县等的12户企业积极申报第十九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预计11户将被认定;开展第十七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和做好递补申报2024年国家级龙头企业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开展农业产业化调查,并根据省厅要求开展好2024年到期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的运行监测工作1-9月,实有农业龙头企业371户,比2023年净增34户。预计全年净增47户,实有农业龙头企业达384户。
(二)推动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水平。指导好新平戛洒镇、元江曼来镇、华宁盘溪镇申报2024年度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持续推进江川雄关农业产业强镇二期项目建设,不断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组织企业按照要求报送重点农业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兑付相关材料,做好与省厅的沟通对接,积极为企业争取更多资金扶持,全市30户农业企业获补资金509.06万元;组织玉溪禾韵等4户企业申报2024年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请贴息190.00万元。
(三)发展农旅融合休闲农业。持续培育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打造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线路,助力乡村旅游发展。组织江川九溪“芳香之旅”、 澄江市“品世界遗产,畅游抚仙湖风光”申报 2024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并分别成功入列春季和夏季线路,全市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线路累计达4条;组织推荐江川区安化乡光山村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旅游+生态农业+N”发展趋势逐步形成,1-9月全市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413个,同比增长1.00%,接待人次411.85万人次,同比增长1.00%,休闲农业营业收入3.22亿元,同比增长5.00%。预计全年休闲农业经营主体420个,同比增长5.00%,接待人次691.00万人次,与上年持平,休闲农业营业收入4.56亿元,同比增长5.00%。
(四)打造乡村特色产业品牌。深入学习贯彻“千万工程”经验,组织澄江市右所镇小湾社区、江川区九溪镇六十亩村、通海县秀山街道等24个村镇申报农业农村部2024年乡村特色产业专业村镇调度监测和遴选推介名单,其中红塔区春和街道春和社区、峨山县富良棚乡石板村等17个村和华宁县华溪镇、元江县甘庄街道等7个乡镇目前通过省级审核。玉溪新广家禽有限公司基地等11个基地申报2024年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其中新平龙橙果业发展有限公司大春河种植基地等4个基地通过专家评审,努力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五)推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认真贯彻《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21〕18号),全力推进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不断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截至2024年10月,全市实有农业企业10,285户,较2023年底净增2,076户;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614个,较2023年底净增6个。预计全年实有农业企业10,100户、农业龙头企业38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615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安排的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单位属于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本表为空表。
4.本单位属于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本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417601.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7601.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64.78元,增长0.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64.78元,增长0.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标准提高,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207.14元,人员经费收入相应增加;二是项目收入增加,项目收入比上年增加2557.6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417601.46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885.46元,占总支出的91.06%;项目支出126716.00元,占总支出的8.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64.78元,增0.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07.14元,增长0.09%;项目支出增加2557.64元,增长2.0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标准提高,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207.14元,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557.6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0885.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2362.06元,占基本支出的97.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523.40元,占基本支出的2.98%。人均公用经费支出6420.5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71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玉财农〔2023〕47号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资金91,114.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统计培训费85628.00元,指导农产品加工、统计和业务指导差旅费5486.00元。
2.玉财农〔2024〕90号统计监测资金35,602.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统计、农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费3560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7601.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764.78元,增长0.27%,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76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93,60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165.4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393.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53,517.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3,297.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78.9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01679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3%,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4%。主要用于事业运行890,078.96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91,114.00元,农业生产发展35,602.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6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93,240.00元,购房补贴9,40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5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9.00元,增长52.6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57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8.8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9.00元,增长52.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99.00元,增长52.6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9.00元,增长52.6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5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勤俭节约的在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尽量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9.00元,增长52.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99.00元,增长52.6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工作任务增加,县区往来增多,接待支出相应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履行职责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资产总额39461.89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39461.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74.7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74.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0201111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5091908283979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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