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1177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 | 公开日期 | 2024-02-01 |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800200000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4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21〕7号)精神,玉溪市扶贫办重组为玉溪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6月10日,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由于国家和省乡村振兴机构“三定”方案仍未明确,市乡村振兴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过渡期基础性、常规性、规定性工作内容主要有: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各类问题督查督导整改,建立健全工作报告通报和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2.负责督导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和“三类”监测对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协调相关职能单位、定点帮扶单位和社会力量,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职能作用,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全面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努力实现“四个全覆盖”,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3.负责拟订全市乡村振兴中长期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实施;拟订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衔接资金规范使用和绩效评价,督导县(市、区)做好扶贫衔接资产管理。
4.统筹抓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督导做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治理工作,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制定。
5.配合相关职能单位做好产业就业帮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志扶智、万企兴万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工作,促进乡村振兴。
6.履行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是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是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四是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双月定期研究调度工作机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五是加强督查督办,建立工作报告、通报、信息共享机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巩固振兴科、社会事业科、督查考评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动态监测和帮扶。聚焦3,267户,10,682人“三类”监测对象,一户一策制定帮扶措施,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统筹推进“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确保辍学学生持续保持动态清零;努力争取中央、省级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补助实施1,000户以上;巩固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参加城乡医疗保险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县域内基本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00%左右,经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住院产生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00%左右;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70件,覆盖人口40万人。
2.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全面贯彻落实《玉溪市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着力扶优培强一批农业市场主体,培养一批致富带头人,以农业市场主体和致富带头人为纽带,加快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3.优化衔接资金支持补齐村庄短板弱项,助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板。结合玉溪市美丽村庄建设星级管理工作,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绿美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五年提升行动,聚焦全市建成2个示范乡镇、20个精品村、200个美丽村庄的目标任务,突出“规划引领、管控拆除、绿化美化、产村融合、共建共享”鲜明特点,优化衔接资金支持乡村建设内容,补齐村庄短板弱项,努力打造一批可学习、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全面提升全市美丽村庄建设力度和水平。
4.持续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助力到户产业发展,确保脱贫户稳定增收。
5.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法路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7.48万元,政府性基金304.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2,824.37万元)对比减少1942.29万元,下降68.77%。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林水支出减少2315.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01万元、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1.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04.6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增加47.8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2.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2.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4.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2,824.37万元)对比减少1942.29万元,下降68.77%。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林水支出减少2315.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01万元、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1.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04.6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增加47.8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2.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08万元,与上年(524.37万元)对比减少42.29万元,下降8.0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2.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35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6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01万元;项目支出400.00万元,与上年(2300.00万元)对比减少1900.00万元,下降82.61%,主要原因是:2024年玉溪市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696.97万元、玉溪市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1023.04万元,玉溪市沪滇东西部协作对接协调经费较上年减少75.75万元、“云品入沪”活动经费较上年减少47.96万元、玉溪市返乡入乡创业人才支持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70.00万元、市乡村振兴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经费较上年减少1.03万元,2024年新增玉溪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编制经费14.7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79万元,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9.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8.72万元,慰问退休干部0.36万元;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19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38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职业年金34.38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1.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28.74万元,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70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员工缴纳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56万元,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员工缴纳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万元。
3.农林水支出386.10万元,主要用于2130501-行政运行338.50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14.75万元、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2.8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8.04万元,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8.04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5.债务付息支出47.80万元,主要用于232030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47.80万元,,用于支付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17.85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7.85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全市驻村工作队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别是:红塔区1.44万元、江川区1.44万元、澄江市1.25万元、通海县0.81万元、华宁县1.70万元、易门县2.15万元、峨山县3.14万元、新平县2.96万元、元江县2.96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0万元,较上年(5.31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0.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共计接待2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批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80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2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01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4年共安排项目5个,预算投资400.00万元,均按要求设定了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如下:
(一)玉溪市沪滇东西部协作对接协调经费
预算投资15.00万元,设立绩效目标6个,分别是:1.出访团组批次大于等于2次/团组;2.出访任务完成率等于100.00%;3.经济成本指标等于100.00%;4.促成成果数等于1个;5.促进玉溪产业、人才、乡村建设的发展等于1项;6.出访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
(二)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专项资金。
预算投资47.80万元,设立绩效目标5个,分别是:1.搬迁安置脱贫人口等于5246人;2.搬迁完成率等于100.00%;3.易地扶贫搬迁债务资金利息付息时限小于等于5天;4.受益脱贫人口数大于等于5246人;5.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
(三)2024年玉溪市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投资17.85万元,设立绩效目标5个,分别是:1.涉及脱贫村及易地搬迁形成脱贫村大于等于199个;2.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率等于100.00%;3.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等于100.00%;4.无规模性返贫;5.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
(四)玉溪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编制经费
预算投资14.75万元,设立绩效目标5个,分别是:1.资金支出率大于等于100.00%;2.完成报告数量等于1;3.报告验收合格率等于100.00%;4.问题落实率等于100.00%;5.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
(五)玉溪市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
预算投资304.60万元,设立绩效目标7个,分别是:1.受益自然村大于等于604个;2.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等于108件;3.实施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等于100件;4.供水保证率大于等于90.00%;5.奖补资金兑付时限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6.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7.受益人口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64万元,与上年(130.56万元)对比减少31.92万元,下降24.45%。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方面的公用经费减少31.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玉溪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43.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37万元,固定资产42.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15万元,其他资产0.0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3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800200111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800111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800111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4年玉溪市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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