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294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乡村振兴局 | 公开日期 | 2022-02-24 |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800000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6月10日挂牌成立,截至目前中央、省、市均未明确部门“三定”方案及职能职责,接续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落实。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49号),市扶贫办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二是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是负责组织拟订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经批准后组织下达,配合财政部门指导、督促、检查、监管好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规范使用。四是负责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五是负责组织指导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工作,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并牵头组织督促、检查、落实、考核工作。六是统筹做好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和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落实,动员行业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七是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扶贫工作任务的落实。八是承担玉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玉溪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49号),市扶贫办机关内设3个科,即综合科、规划和行业扶贫科、社会和金融扶贫科;行政编制10名(不含行政工勤编制2个),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是一级预算独立核算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和二级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总结宣传好脱贫攻坚工作。全面系统总结玉溪市脱贫攻坚取得的历史性、标志性、趋势性成就,产生的社会效益和溢出效益,形成宝贵的基本经验、脱贫攻坚精神。宣传脱贫攻坚的成效和经验,宣传脱贫攻坚的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讲好减贫故事。
二是编制完成《玉溪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结合《规划》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继续扶持脱贫乡村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
三是制定出台《玉溪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四是持续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助力到户产业发展,确保脱贫户稳定增收。
五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法路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原市扶贫办)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3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31.5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18,616.67万元)对比减少3,985.13万元,下降21.41%。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林水支出减少3,877.48万元,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9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31.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31.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31.54万元(本级财力14,631.5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18,616.67万元)对比减少3,985.13万元,下降21.41%。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3,877.48万元,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9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31.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63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50万元,与上年(616.67万元)对比减少59.17万元,下降9.60%。主要原因是2022年房屋租赁费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支付,不再纳入单位部门预算导致,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96万元;项目支出14,074.03万元,与上年(18,000.00万元)对比减少3,925.97万元,下降21.81%。主要原因是:对口帮扶迪庆州德钦县项目经费2022年纳入市委统战部统一安排,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2,119.1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93万元、死亡抚恤1.0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0.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8.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92万元。
3.农林水支出(扶贫)14,510.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32.17万元、生产发展13,978.43万元、贷款奖补和贴息95.60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4.7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4.5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4.33万元、购房补贴0.24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638.62万元,项目经费全部列入2022年:生产发展(2130505)预算支出科目,安排用于全市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工作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别是:红塔区59.98万元、江川区49.79万元、澄江市51.70万元、通海县55.44万元、华宁县68.30万元、易门县74.66万元、峨山县95.71万元、新平县91.52万元、元江县91.52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1万元,较上年的6.31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15.84%,(特殊情况说明:因细化单位公用经费(2130501-行政运行)时出错,年初时未细化公务接待费0.50万元;经与市财政局预算科对接,此错误先手动修改,待2022年9月份市级预算调整时一并进行调整即可。)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持平(特殊情况说明:因细化单位公用经费(2130501-行政运行)时出错,年初时未细化公务接待费0.50万元;经与市财政局预算科对接,此错误先手动修改,待2022年9月份市级预算调整时一并进行调整即可。),2022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共计接待7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批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81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17.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1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17.2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政策和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能超过上年实际支出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共安排项目3个,预算投资14,074.03万元,均按要求设定了绩效目标,今年选择1个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如下:
玉溪市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预算投资13,339.81万元,设立绩效目标8个,分别是:1.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等于108件;2.实施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等于100件;3.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供水保证率达90%以上;4.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大于等于3.30万;5.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奖补资金兑付,兑付奖补资金不小于13,339.81万元;6.受益人口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7.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扶贫开发“四到县”:云南省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简称“四到县”。按照《云南省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云贫开办发〔2015〕168号)中明确,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到县,即省级除保留扶贫整乡推进、怒江州脱贫攻坚、红河南部山区综合扶贫开发等综合性发展项目的审核、审批权限外,其他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级。扶贫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贴息、安居工程、易地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革命老区、扶贫奖补等项目审批权限,全部由县级围绕减贫任务和扶贫规划,自行确定具体扶贫项目并审批。
2.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奖补资金:市委市政府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推进实施玉溪市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08件和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100件,2020年通过项目承接主体(玉溪农林投公司)融资筹集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给市扶贫办,再按规定支付给玉溪农林投公司后支付市农发行,因此不安排到县(市、区),而直接由市乡村振兴局(市扶贫办)负责归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5.84万元,与上年(237.47万元)对比减少71.63万元,下降30.1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经费按比例控制而减少,结合单位核算的实际需要,基本支出与市级财政年初安排的工作业务经费合并使用,从内部经费和科目中调剂使用经费,两年相关对应科目核算经费变化不大,通过报表数据对比编外人员经费减少100.00%(2022年编外人员经费不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办公用房租赁费减少100%(2022年房屋租赁费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上报)等情况,其它均属于政策性变化,增减变动不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20.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19.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57万元,其他资产0.09万元(受托代理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5.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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