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7639 | 文     号 |   |
来   源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1-09-19 |
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801000
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49号),市扶贫办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二是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是负责组织拟订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经批准后组织下达,配合财政部门指导、督促、检查、监管好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规范使用。四是负责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工作。五是负责组织指导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工作,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并牵头组织督促、检查、落实、考核工作。六是统筹做好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和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落实,动员行业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七是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扶贫工作任务的落实。八是承担玉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玉溪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是脱贫攻坚战具有标志性历史意义的全面收官之年。一年来,玉溪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高质量脱贫目标任务,以脱贫攻坚“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行动为抓手,全面落实百日总攻、百日提升、百日巩固行动要求,统筹推进防疫防灾和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
1.强化组织领导,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全面落实。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发展头等要事和首要民生工程,贯彻落实“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和“四级书记抓扶贫”、党政“一把手”责任制,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全力提高脱贫稳定性。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议22次,研究部署全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各项工作稳步发展。全市39名市级和22名县级领导挂帅,深入到有贫困人口的乡镇(街道)和村组,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行动,全面查缺补漏、查短补齐。强化扶贫资金保障,做到优先拨付,确保与项目进度同步。2020年市级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平均时长为5.90天,县区下达中央和省市级资金平均时长为7.10天。
2.坚持目标标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压实“双线四级”责任,抓实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落实“一县一方案”“一校一方案”“一人一方案”,全市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持续保持“零”辍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5.29%,比上年提高0.30个百分点。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续保持100.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100.00%得到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住院报销比例达90.00%以上,大病救治率99.58%,县域内就诊率94.35%。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483个,对4类慢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签约服务全覆盖。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筛查审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有门诊特慢病证9765人,纳入两病普通门诊用药保障1744人,做到了应办尽办。全面开展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回头看”大排查,新增的15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2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已全部改造完毕。实施108个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完成投资16728.33万元,有效提升了604个自然村组,3.37万户12.14万人的饮水质量,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0.60万户2.20万人。季节性缺水且有巩固提升条件的132个自然村已通过实施巩固提升工程彻底解决了季节性缺水问题。
3.坚持“双线”发力,疫情灾情应对积极有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疫情防控“两条战线”发力,通过抓产业、稳就业,疫情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烤烟种植收购指标向因疫情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倾斜,今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烤烟面积比去年增1828.60亩,收购合同增20.70万公斤,增收937.50万元,人均增收377元。用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截至10月底,累计办理延期、展期201户902.74万元,扶贫小额信贷累计贷款余额39525.52万元,今年以来新增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9355.12万元。加大稳就业力度,采取政府、就业中介组织,动员村民组团外出就业、邻居老乡带动就业等有效方式,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已外出务工3.35万人,达到去年全年外出务工总数的116.03%;已帮助243名返乡务工人员重新就业。加大扶贫产品认定,认定的27个供应商146个扶贫产品商品总量价值17.73亿元,已销售产品价值5.67亿元。开展消费扶贫月暨扶贫产品展示活动,扶贫产品销售额近145.00万元。扎实推进“万企帮万村”,235个民营企业结对帮扶206个村,实施帮扶项目535个,投入物资12501.64万元,项目资金惠及贫困人口8.68万人次。通过送水、拉水、提水、应急工程建设等措施,及时解决了1138户3934人因灾导致的临时性饮水安全问题。
4.坚持精准施策,产业就业扶贫迈上新台阶。围绕烤烟、蔬菜、花卉、水果、中药材、畜禽等重点,加快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对有产业发展条件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全市共有557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7.09万人,实现了主体带动全覆盖。计划投入产业扶贫资金2.40亿元,占整合涉农资金总额的73.17%。截至10月底,已投入财政资金1.00亿元,实施产业项目129个,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39万户4.80万人。全市有76.40%的贫困户从产业扶贫中获得了收入。持续抓实就业扶贫工作,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2.90万人次,新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7474人。建成就业扶贫车间30个,累计吸纳就业907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69人;认定扶贫龙头企业26个,吸纳建档立卡劳动力1058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8855个,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283人就业。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做到了符合发展产业的搬迁家庭产业帮扶全覆盖,贫困搬迁对象中实现就业1261户3480人,有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总体就业率达98.67%。
5.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整改扎实有效。脱贫攻坚“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行动,共查找出“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扶贫、扶贫资金管理等方面问题2612户项次,除扶贫小额信贷逾期不符合办理续贷、展期的15户外,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99.43%。对照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查找出的3个方面15个问题和对照各级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查找出的6个方面1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对照民主党派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发现问题及建议省办归纳梳理的12个问题5条建议,查找出7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强化监管责任,扶贫项目资金效益不断提升。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健全完善扶贫资金支出使用报告和通报制度,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台账,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调研指导和脱贫攻坚资金专项检查,督促和指导县(市、区)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支出进度。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37774.5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奖金37528.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847.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32.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资金3086.0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131.40万元、县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64.10万元,财政收回后重新下达资金382.49万元,支出资金35113.22万元,实际支出率为92.62%。聚焦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市计划实施扶贫资金项目590个,总投资67563.77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381个,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029.44万元,已开工381个,开工率100.00 %,资金已报账19261.02万元,资金支出率91.59%。通过承接主体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100个,完成投资19363.50万元,完工率100.00%。截至目前,2020年度项目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5.45万户次,户均受益2.11项次。
7.严把时间节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早安排、早部署,深入开展入户调查、信息采集核实、边缘易致贫户摸底和脱贫不稳定户摸底工作;积极开展行业部门历年相关数据收集的比对工作,确保扶贫数据真实、全面、准确,实现扶贫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闭合、一致、共享,全面提升数据质量。全市共组建以乡村组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为主的动态管理工作队747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含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部门召开专题会议176次,制定出台方案10份,举办培训班332期、培训9883人次。对636个行政村46.17万户进行了贫困分析,无新识别贫困户和返贫户,自然增加贫困人口619人,自然减少贫困人口747人,销户31户31人。全市新纳入脱贫不稳定户3户9人,边缘易致贫户消除风险16户52人,自然增加边缘易致贫人口37人,自然减少边缘易致贫人口75人,销户2户2人。
8.持续正风肃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新实效。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开展5轮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监督检查,1—10月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问责9个单位3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方式处理24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7起107人。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制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清单31条、破解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清单32条,坚决纠正和查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等问题。强化典型示范,2家单位和14名同志荣获2020年全省脱贫攻坚奖,激发脱贫攻坚的强大正能量。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1—9月全市共在脱贫攻坚一线提拔使用干部30人,其中正处级3名、副处级8人、正科级8名、副科级11人。
9.构建长效机制,全市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基本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把主动防范返贫致贫风险作为重要任务,制定实施《玉溪市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人群加强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通过动态帮扶,全市脱贫监测户997户3314人已消除返贫风险995户3307人,边缘户1593户5401人已消除致贫风险1590户5395人。脱贫监测户中,产业帮扶655户2308人,就业帮扶451户1640人,教育帮扶267户1165人,综合保障783户2545人,生态扶贫帮扶284户995人,健康扶贫实现了100.00%全覆盖;边缘户中,产业帮扶598户2175人,就业帮扶514户1891人,教育扶贫237户981人,综合保障1028户3495人(享受低保2115人),生态扶贫帮扶368户1338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389人,占边缘人口的97.1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1774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41.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6226.35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安排了2020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6488.2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1759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07万元,占总支出的2.83%;项目支出17100.43万元,占总支出的97.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6054.3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安排了2020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6488.27万元并全额支出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8.07万元。
2020年(498.07万元)与2019年(547.80万元)对比,2020年基本支出减少49.73万元、减幅9.0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7.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26%。其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12%,主要是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增加,仅奖金1项减少;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8.24%,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经费按比例控制,结合单位核算的实际需要,基本支出与市级财政年初安排的工作业务经费合并使用,从内部经费和科目中调剂使用经费,两年相关对应科目核算经费变化不大,通过报表数据对比办公费减少49.08%(两个科目中同时安排所致)、水费增加5.26%、电费减少100.00%(水电费核算合并,整体变动不大),差旅费减少87.81%,出国经费减少100.00%,劳务费减少5.45%(政策性压缩),其它科目变动不大;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71.74%,主要是2019年发放了抚恤金40.74万元所致,其它变动不大。单位基本支出人均费用约22.64万元,比2019年减少2.2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00.43万元。
2020年与2019年(10996.40万元)对比增加6104.03万元、增幅55.50%,其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所致。
具体支出项目是:
1.市本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14.75万元;
2.玉溪市脱贫攻坚成就展厅拓展提升项目建设经费55.41万元;
3.玉溪市扶贫过桥贷款还本付息专项经费8269.30万元;
4.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6488.27万元;
5.玉溪市对口帮扶迪庆州德钦县项目经费1000.00万元;
6.玉溪市帮扶昭通市镇雄县脱贫攻坚工作项目经费1000.00万元;
7.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专项资金141.30万元;
8.市本级工作业务2020年度经费131.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98.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其中基本支出经费498.07万元、项目支出经费17100.43万元。从构成情况分析,本单位的项目支出比重大,占97.16%,主要是2020年市本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14.75万元、玉溪市脱贫攻坚成就展厅拓展提升项目建设经费55.41万元、玉溪市扶贫过桥贷款还本付息专项经费8269.30万元、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6488.27万元、玉溪市对口帮扶迪庆州德钦县项目经费1000.00万元、玉溪市帮扶昭通市镇雄县脱贫攻坚工作项目经费100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专项资金141.30万元和市本级工作业务经费131.40万元列入项目支出核算。
与2019年(11494.19万元)对比增加6104.30万元,主要新增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6488.27万元所致,年度内项目经费间有所调整,整体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和支出变化不大,仅工作业务经费在2019年度基础上压缩了1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项目编制费用,2020年度已支付合同约定总金额的5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6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4.20万元、公务员医疗10.0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48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5%。主要用于玉溪市脱贫攻坚成就展厅拓展提升项目建设经费55.41万元、玉溪市扶贫过桥贷款还本付息专项经费8269.30万元、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6488.27万元、玉溪市对口帮扶迪庆州德钦县项目经费1000.00万元、玉溪市帮扶昭通市镇雄县脱贫攻坚工作项目经费100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专项资金141.30万元、市本级工作业务经费131.40万元以及行政运行经费398.78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1.26万元、购房补贴0.2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1万元,支出决算为6.26万元,完成预算9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51.00%。与2019年总支出的12.55万元对比减少6.30万元,减幅50.2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29万元,下降5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18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事项而减少6.18万元,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则降幅较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4万元,占91.82%;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占8.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调研、督查、检查、验收、考核以及工作对接、会议接待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考核组、省级考核组及县乡村汇报工作人员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89万元,与2019年(135.63万元)对比减少24.7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经费按比例控制而减少,结合单位核算的实际需要,基本支出与市级财政年初安排的工作业务经费合并使用,从内部经费和科目中调剂使用经费,两年相关对应科目核算经费变化不大,通过报表数据对比办公费减少49.08%、水费增加5.26%、电费减少100.00%(水电费核算合并,整体变动不大),差旅费减少87.81%,出国经费减少100.00%,劳务费减少5.45%(政策性压缩)等情况,其它科目变动不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175.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4.54万元,固定资产27.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0万元,在建工程00.00万元,无形资产0.78万元,其他资产2.6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9年 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75.66 | 144.54 | 27.72 | 2.39 | 25.33 | 0.78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由市供销社采购,经费由市扶贫办列支,项目启动并完成后及时将资产无偿划转给市供销社统一管理,已在决算报告中作出说明,即:2020年通过政府采购并列入固定资产2件,原始价值25680.00元,其中:货架24个、原始价值17280.00元,堆头摆台12个、8400.00元;通过询价采购规定和程序,中标单位为玉溪龙马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总金额为12.80万元。已于2021年5月按照规定程序无偿划转给市供销社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制定并印发《玉溪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玉扶发〔2019〕22号),明确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对所有扶贫资金安排的项目都应填报绩效目标,各级各部门应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定期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实施绩效评价,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面规范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明确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领导机构及其职责任务。
2020年设置并填报部门整体目标1个、项目目标8个,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对项目跟踪检查、数据统计分析、即时绩效评判等方式,动态了解和掌握预算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合理把控项目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程,及时调整、合理把控项目实施进程,确保项目规范实施,达到预期绩效。
项目实施完毕后本单位与市财政局于2020年12月中下旬对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上级转移支付)进行了年度绩效评价,涉及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机制创新等方面。2021年4月中下旬,本单位在2020年12月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成立绩效管理自评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市级预算经费绩效再次开展评价,并在“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对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1.总体情况。通过绩效目标设定、监控和管理,本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已按计划完达到预期效果和收益,绩效目标完成好。
2.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县(市、区)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不扎实,导致资金到位后不能及时从项目库中筛选核实项目安排,项目信息及实施进展不能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二是因上级政策调整,该项目已暂停,没有组织实施,除支付《合同》约定的第1次款项55.41万元外,其余129.29万元均缴回市级财政。三是市统计局无经费使用情况,请示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收回该项目资金经费指标4.00万元。由市财政局将资金调整用于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奖补资金4.00万元。
3.下一步措施。进一步调整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做到项目管理标准化、项目入库科学化、项目更新动态化、项目资金一体化、带贫减贫绩效化、内外监督公开化、进度监测信息化,做细做实项目库,并及时将项目储备、实施、竣工后扶贫效果和跟踪情况及时录入国办系统。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2020年本单位涉及属于市本级支出的项目7个(不含市对下支付项目),总资金17087.57万元,分别如下:
1.项目一 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专项资金,安排资金120.00万元。141.30万元。
(1)目标完成情况及成效。一是该项目已在2017年前完成;二是自2020年转入市扶贫办纳入市级部门预算、按省财政厅的通知支付贴息资金。三是2020年度分2次全额支付完毕,即2020年4月21日支出23.90万元;2020年10月27日支出117.40万元。
(2)存在问题。无
(3)下步措施。无
2.项目二 玉溪市对口帮扶迪庆州德钦县项目,安排资金1000.00万元。
(1)目标完成情况及成效。该笔资金为捐赠资金,已拨付德钦县,项目已完成并完成资金支付。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德钦县的产业发展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人居环境,有效提高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2)存在问题。一是难以对帮扶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项目效益等方面监督管理。二是存在长途电话对接等情况,客观因素影响不能全面掌握资金使用情况。
(3)下步措施。该项目作为常规项目编制项目库,从严格意义上讲不妥当,存在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不全面,因此建议财政部门作为涉密项目管理。
3.项目三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资金6488.27 万元。
(1)目标完成情况及成效。项目承接主体在9个县(市、区)共完成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和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208件,项目审计结算价35191.91万元。其中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08件,审计审定价15985.71万元,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100件,审计审定投资19206.20万元。已支付项目投资和全费用固定综合费6408.37万元,按时完成了绩效指标。
(2)存在问题。一是加快项目竣工决算,核准直接项目工程款;二是按照《合同》约定分年度兑付奖补资金,年初必须精准纳入部门预算给予保障。
(3)下步措施。该项目作为常规项目编制项目库,从严格意义上讲不妥当,存在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不全面,因此建议财政部门作为涉密项目管理。
4.项目四 玉溪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直过民族”户危房改造及“直过民族”整村推进项目,安排资金8269.30 万元。
(1)目标完成情况及成效。该项目已于2018年完成,2019年和2020年都是按照合同的约定还本付息,2020年按照预算安排全额支付资金8269.30 万元,年度兑付资金目标已完成。
(2)存在问题。无
(3)下步措施。无
5.项目五 2020年农村贫困户监测抽样专项经费项目,安排经费4.00万元。
(1)目标完成情况及成效。市统计局无经费使用情况,请示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收回该项目资金经费指标4.00万元。由市财政局将资金调整用于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奖补资金4.00万元。
(2)存在问题。无
(3)下步措施。无
6.项目六 玉溪市脱贫攻坚成就展厅拓展提升项目,安排项目资金184.70万元。
(1)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因上级政策调整,该项目已暂停,没有组织实施。
(2)存在问题。除支付《合同》约定的第1次款项55.41万元外,其余129.29万元均缴回市级财政。
(3)下步措施。加快项目后续工作事宜,尽快解决已付款项评估、退回等工作。
7.项目七 玉溪市帮扶昭通市镇雄县脱贫攻坚工作项目经费1000.00万元。
(1)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该笔资金为捐赠资金,已一次性拨付给镇雄县扶贫办;据镇雄县反馈,该项目的组织实施符合相关行业规定,符合质量要求,实现了预定目标;按时拨付资金1000.00万元,资金使用效益好,解决了20000多脱贫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和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
(2)存在问题。无
(3)下步措施。属于一次性帮扶资金,不存在下步措施。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会议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2020年总支出会议费5.21万元,比2019年总支出16.06万元减少10.85万元,其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规定和减少会议次数、合并开会、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等。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2020年总支出培训费17.57万元,比2019年总支出37.76万元减少20.19万元,其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规定和减少培训次数、合并培训等。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扶贫开发“四到县”:云南省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简称“四到县”。按照《云南省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云贫开办发〔2015〕168号)中明确,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到县,即省级除保留扶贫整乡推进、怒江州脱贫攻坚、红河南部山区综合扶贫开发等综合性发展项目的审核、审批权限外,其他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级。扶贫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贴息、安居工程、易地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革命老区、扶贫奖补等项目审批权限,全部由县级围绕减贫任务和扶贫规划,自行确定具体扶贫项目并审批。
(三)“扶贫过桥贷款”:市委市政府确保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和“直过民族”项目建设而通过市级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由市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给市扶贫办,再按规定支付给玉溪农林投公司后赔还市农发行,因此不安排到县区,而直接由市扶贫办负责归集。
(四)玉溪市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其含义是指市委市政府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推进实施玉溪市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08件和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100件,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给项目承接主体(玉溪农林投公司)组织实施项目,并审定支付项目资金。按照《承接主体合同》约定,项目资金由市级财政纳入年初预算安排,通过市扶贫办进行奖补。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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