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23770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2-04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0000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下属正县级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层设施和乡村治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共玉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19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其中正县级行政机关1个,副县级事业单位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17个。
1.正县级行政机关1个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为正县级行政机关,有内设科室14个,分为:办公室、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农村经济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科技教育与环境资源科、市场与信息化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科、农机化与农田建设管理科、机关党委、农办秘书科。
2.副县级事业单位2个
我部门有副县级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玉溪市农业科学院、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3.正科级事业单位17个
我部门有正科级事业单位17个,分别为: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玉溪市饲草饲料工作站、玉溪市畜牧站、玉溪市种子管理站、玉溪市植保植检站、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玉溪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玉溪市农业机械监理站、玉溪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玉溪市水产站、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玉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玉溪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玉溪市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我们要紧紧围绕力争农业总产值增长6%,农业增加值增长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8%,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粮食总产量60万吨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杜绝较大及以上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任务,重点抓好10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习近平总书记对粮食安全问题作出了多次重要指示批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将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以上纳入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上也明确提出粮食种植面积只增不减的要求,充分说明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今年,全市要完成粮食种植面积166.2万亩,产量61.21万吨的目标,将结合各县(市、区)实际下达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指标,各县(市、区)要细化分解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大国家对粮油种植惠农政策的宣传兑付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奋力夺取粮食丰收;着力抓好抗旱栽培、优良品种、科学施肥与防虫治病等骨干科技措施,实现良种良法配套种植,提高粮食单产。加强干旱、洪涝、大风、冰雹、低温霜冻等自然灾情预警监测与调度,有效降低灾害损失;以柑橘黄龙病和草地贪夜蛾防控为重点,加大农作物病、虫、草、鼠等生物灾害的预警与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植物疫情。深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积极探索商业性保险试点。
二要加快发展生猪生产。加快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推动正大集团易门生猪全产业链项目落地,持续推进玉溪市德康100万头生猪生态循环经济养殖暨肉食品加工项目、峨山双胞胎集团4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完善落实畜牧专项农村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政策等各项扶持政策,推动养殖业绿色循环发展。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和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严防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围绕生猪存栏比上年增长2.5%以上、出栏增长4.5%以上,肉蛋奶总产量增长2%以上,畜牧业产值增长3%以上的目标,加快发展以生猪为主的养殖业生产。
三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着力抓好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以第三次全国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为契机,大力挖掘地方品种,遴选、收集对产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地方优良品种,大力开展蔬菜、花卉、水果、中药材、粮油新品种引进和选育,依托种子企业和市农科院,在红塔区、江川区、华宁县、易门县、元江县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圃,开展育繁推一体化基地示范。大力提升育种创新、品种测试、制繁种能力,发挥油菜、花卉、肉鸡、生猪种苗研发、生产优势,提升水稻、玉米、蔬菜等种苗繁供能力,突破柑桔种苗更新瓶颈,建设全国一流的露地蔬菜种苗繁育供应基地和花卉种苗研发生产基地,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区域试验站建设。
四要持续加强耕地保护建设。耕地是粮食的命根子,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强统筹协调,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推进,务必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2019、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这是一个资金拨付问题。要抓紧编制2020年灾毁农田修复方案,结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积极谋划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要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全市新建24个长期定位耕地质量监测点,构建国家、省、市、县层次清晰、分级负责、代表性强、功能完备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将耕地质量监测点与耕地质量提升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耕地质量监测,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机制。
五要持续推进“绿色食品牌”打造。按照“大产业+新平台+新主体”建设思路,大力实施“一二三行动”,培育一县一业,抓住种子端、电商端,推广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聚焦烟菜花果药畜6大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加大政策资金扶持,把柑橘作为继烤烟之后的第二大种植业来培育。在红塔区、通海县示范县建设的基础上,力争有更多县(市、区)和产品进入全省创建行列。加快推进正大玉溪现代果蔬供应链和100万头生猪养殖全产业链建设项目,打造现代农业标准化产业基地与农产品加工、现代农业服务业深入融合的样板。新增绿色食品牌、有机食品认证60个以上,组织开展市级绿色食品“名品”“名企”评选,力争省“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结果保持全省前列。农产品自营出口额增长10%以上,巩固提升玉溪农产品出口在全省的主导地位。
六要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新增省级重点龙头企业5户、市级重点龙头企业5户,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个以上、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0个以上。引导农村土地自愿、有偿、规范、有序流转,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建立现代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的生产关系,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能力。加强“一村一品”建设,做好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遴选推荐申报工作。加快恢复发展休闲农业,力争全市休闲农业恢复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95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保持全省领先。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壮大农村电商主体,着力提升农产品电商物流服务能力,做大做强褚氏农业、百信集团、实建、猫哆哩、吖咪等电商企业,大力发展网上销售、直销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务,实现农业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的电子商务化,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强化服务,推动正大、德康等重点招商项目落地见效。
七要强化农业基础建设和技术装备支撑。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积极主动争取国家和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执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项目带动产业发展理念,以项目建设带动投资扩增,推动产业发展,强化农业投资,确保全年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在这方面我们会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措施标准印发。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开展关键技术创新、生态循环模式创建,提升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力争新增农机总动力2万千瓦,新增农机作业面积2万亩次,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5%;以蔬菜、花卉、水果、植物药新品种的引进、选育、技术集成和示范推广应用,以烤烟提质增效栽培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种植结构调整为重点,积极开展技术研究创新;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1000人。
八要扎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持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三湖”流域,加快推进抚仙湖径流区现代标准化农业产业面源和土壤污染控制示范项目,优化种植结构1万亩以上,建立化肥、农药减量示范区0.1万亩以上,推广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0.5万亩以上,有机肥施用和绿色防控覆盖率分别达60%、90%以上,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分别减6%、4%以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95%以上,农用地膜回收率85%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5%以上。其他县区要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抓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提高农膜回收率,确保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例行(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重点整治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九要启动实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要加快完成务实管用乡村规划编制,充实乡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建立健全乡镇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和监督检查监管制度,加大规划管控力度,特别是江川区要全力抓好全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确保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符合规划并得到有效管控。要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 “十四五”期间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中心等补短板项目,年内打造田园综合体1个甚至更多、精品示范村20个、美丽乡村100个。以高速路沿线、“三湖”周边和城郊结合部为重点,争取和整合国家美丽乡村、农村两污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精心规划和组织实施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园、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做特乡镇、做美乡村。每个县(市、区)力争打造2—3个典型样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走在全省前列。要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抓好一、二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元江、华宁县2个三类县农村改厕工作,具体改厕任务待中央、省明确后再下达落实,要象一、二类到一样打造。要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的处置运行模式,力争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重点推进红塔区、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PPP项目建设,基本实现县域各村镇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和管护,杜绝厕所粪污直接排放,建立并落实管护措施,发挥长久效益。
十要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和农业对外开放。要持续深化农村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充分利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培育一批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乡村产业发展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探索“一村一品”创建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以江川区国家农村宅基地改革制度试点为契机,稳慎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改革,落实乡镇联审制度。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是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目前这项改革还没有到位,今年内要确保全面完成,主要强化农资质量、动物卫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要加大农业对外开放力度。持续抓好市场开拓,着力拓展新市场,确保农产品出口额增长10%以上。要了解国际市场需求,从产业结构到品种结构上,要逐步进行调整,切实保障提供农产品出口需求的产品;根据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及时了解农产品需求动态,特别是北上广深对云南(玉溪)农产品的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加大标准化生产、注册商标,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扩大我市农产品的宣传与推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编码,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参公单位1个:玉溪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事业单位13个:玉溪市农业科学院、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玉溪市饲草饲料工作站、玉溪市畜牧站)、玉溪市种子管理站、玉溪市植保植检站、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玉溪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玉溪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玉溪市水产站、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玉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玉溪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玉溪市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6人,其中:行政编制 39人,事业编制257人。在职实有29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其中: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39人,实有人数45人;
玉溪市种子管理站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5人;
玉溪市植保植检站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
玉溪市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3人;
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数16人;
玉溪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9人;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数14人;
玉溪市农业科学院事业编制43人,实有人数48人;
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事业(玉溪市水产站、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编制39人,实有人数39人;
玉溪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推公事业编制25人(其中:含6个周转编),实有人数23人;
玉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12人;
玉溪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12人;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3人;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玉溪市饲草饲料工作站、玉溪市畜牧站)事业编制33人,实有人数28人。
离退休人员179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74人。
车辆编制22辆,实有车辆1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业务用车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06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068.5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我部门2021年财务总收入比2020年增加9,662.53万元,增长84.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重点的需要,我单位2021的总收入中项目资金进行了调整,对于2020年列入的不属于民生类的项目进行了调减,增加了抚仙湖径流中央水污染防治经费996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064.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68.5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68.59万元(本级财力21,064.78万元,专项收入3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我部门2021年本年收入比2020年增加9,662.53万元,增长84.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重点的需要,我单位2021的总收入中项目资金进行了调整,对于2020年列入的不属于民生类的项目进行了调减,增加了抚仙湖径流区中央水污染防治经费9,96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068.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06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8.65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3.46%,比2020年增加150万元,增长2.17%,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项目支出14,019.94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66.54%,比2020年增加9,512.53万元,增长21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工作需要在安排项目经费时,对于非民生类项目进行了缩减,增加了抚仙湖径流区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9,96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科学技术支出741.3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农科院科学技术研究的日常工作费用及人员经费。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52%,比2020年增加44.32万元,增长6.36%,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4.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的缴费。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5.01%,比2020年增加29.62万元,增长2.89%,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478.64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保险。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2.27%,比2020年增加14.19万元,增长3.06%,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缴交费用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9,962.0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房建工程、水肥一体化工程。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47.28%,该项支出为2021年新增支出,我部门上年无此项支出。
农林水支出8,312.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公用支出、人员经费及项目的实施。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9.46%,比2020年减少455.02万元,下降5.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项目安排中缩减了非民生类项目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519.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公积金补助和购房补贴。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2.46%,比2020年增加67.39万元,增长14.92%,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基本支出7,048.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67.06万元(基本工资1,295.79万元、津贴补贴503.16万元、奖金274.19万元、绩效工资1,999.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1.3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4.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3.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94万元、住房公积金49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8.56万元(办公费59.23万元、印刷费13.48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10.9万元、电费12.2万元、邮电费7.99万元、物业管理费79.6万元、差旅费157.23万元、维修(护)费23万元、 租赁费17.2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31万元、公务接待费23.4万元、劳务费14.12万元、委托业务费56.4万元、工会经费67.4万元、福利费6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3.04万元(离休费84.44万元、退休费481.44万元、生活补助4.4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9万元);资本性支出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0万元)。
项目支出14,019.94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0,296.63万元(印刷费8万元、电费3.2万元、维修(护)费17.58万元、租赁费42.42万元、会议费2.4万元、培训费17.52万元、专用材料费164.77万元、委托业务费10,038.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万元(奖励金65万元);资本性支出47.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0万元);其他支出3,610.91万元。
(三)财政安排市本级项目支出11个。
1.中央水污染防治经费9,962.02万元。完成抚仙湖径流区水污染防控项目的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房建工程、水肥一体化工程。
2.兴玉乡村振兴人才专项资金65万元。对2020年评选出来的13个兴玉乡村振兴人才,按照每人5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加大对“兴玉村振兴人才”先进典型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和知名度,为其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支撑引领行业发展,构建和提升玉溪改革发展的核心竞争。
3.玉溪市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资金37.67万元。对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不断完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信息发布制度,指导科学种植与施肥管理,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逐步提升耕地质量水平,为玉溪可持续农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经费25万元。完成全市74个乡镇(街道)“三资”中心运用“三资”监管平台,为全市667个行政村、6235个村小组提供“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5.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专项经费5.26万元。开展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120人次的培训,实现2021年全市土地确权数据联网应用。
6.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专项经费3.83万元。开展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95人次的培训。
7.面源污染普查经费30.15万元。明确农业污染源排放规律和主要影响因子,阐明农业污染物的动态变化趋势和分布特征,为控制农业污染,指导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实现玉溪“绿色食品牌”目标任务,推进玉溪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8.玉溪市农科院科研基地建设与管理补助资金60万元。大力发展玉溪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产,建立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研究与示范核心区和展示区,开展菜、花、果、药等玉溪特色作物产业化的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9.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50万元。完成500批次的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其中:蔬菜210批次、水果100批次、畜禽肉90批次、禽蛋60批次、水产品40批次。
10.玉溪市“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专项资金50万元。在全市优选2家从事玉溪主导农业产业生产经营、有一定基础、积极性高的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点2个。计划分别选取从事柑橘类、蔬菜类生产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各1家,在生产、销售、追溯等方面,通过应用物联网技术,开发推广应用柑橘类种植生产销售系统和蔬菜销售追溯系统。
11.2021年市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120万元。完成全市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完成监测25150份,其中病原学监测10390份,免疫效果评价14760份;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上级配套事项1,662.08万元。按功能科目为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主要用于农业项目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支出。其中:
1.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补助资金1,092.58万元。补贴比例为:(1)玉米、水稻、油料作物: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市级财政补贴25%(含农户承担的10%),县级财政补贴10%。(2)甘蔗: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市级财政补贴10%,县级财政补贴5%,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担20%。(3)小麦、马铃薯: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市级财政补贴15%,县级财政补贴10%,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担10%。(4)三大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小麦)制种保险: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市级财政补贴15%,县级财政补贴10%,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担10%。
2021年按照水稻27元/亩;玉米18元/亩;油料作物16元/亩;甘蔗42元/亩;马铃薯27元/亩;小麦16元/亩的保险费标准对水稻19.3万亩、玉米72.2万亩、油菜14.15万亩、甘蔗13万亩、小麦1.3万亩、马铃薯1.2万亩进行保险补助。全市计划总投保面积107.7万亩,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愿保尽保。力争计划投保任务完成80%以上;农户满意度85%以上。通过开展政策性种植业保险,使广大农户减轻种植风险,产生损失得到赔偿,增强发展壮大的能力。
2.政策性农业(养殖业)保险补助专项经费569.5万元。补贴比例为:(1)能繁母猪: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6%,市级财政补贴14%,县级财政补贴10%,农业经营者及农户承担20%。(2)奶牛: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10%,市级财政补贴20%,县级财政补贴10%,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担10%。(3)育肥猪: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6%,市级财政补贴14%,县级财政补贴10%,农业经营者及农户承担20%。
2021年全面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养殖业),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愿保尽保。力争计划投保任务完成80%以上承保能繁母猪保险12.65万头,市财政补贴14%;预计承保育肥猪77.1万头,市财政补贴14%;预计承保奶牛0.103头,市财政补贴20%。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按功能科目为农林水支出1,948.84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农技人员、动物防疫员、协检员的工资补助及每年动物防疫扑杀补助经费支出。
(1)畜禽监测阳性扑杀和免疫反应死亡补助315.34万元。根据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9月30日止监测出阳性的畜禽进行扑杀及发生免疫反应死亡畜禽进行补助,死亡猪252头,牛5头,羊48头,按照市、县财政及农户各承担三分之一为猪267元/头,牛1,000元/头,羊167元/只;畜禽监测阳性扑杀,猪34702头,牛11头,羊93头,禽16200羽,按照市县财政承担各承担50%计算,市级补助标准为猪400元/头、水黄牛1500元/头、山羊250元/只、鸡鸭鹅7.5元/只。
(2)生猪屠宰监管及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30.21万元。2021年根据调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的通知要求(对屠宰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我市病害猪损失补贴按48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按48元/头执行;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及无害化处理费用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分别于1月、9月、10月三次组织检查组对生猪屠宰监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全市开展屠宰生猪瘦肉精抽检2000头份。
(3)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200万元。对生猪散养户实施强制免疫,生猪规模养殖场监督实施自主程序化免疫形式,确保全市猪瘟和高致病猪蓝耳病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确保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4)玉溪市村级农科员补助资金169.2万元。2020年对全市705名绩效考核合格的村级农科员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工作补贴,其中,市级承担200元,县级承担100元。
(5)小额信贷扶持畜牧业发展贴息经费618万元。2021年1-12月完成畜牧专项贴息贷款规模2.5亿元,按年度信贷规模0.5亿元支持德康公司新平种场建设,共3亿元,促进农民增收3%,满意度达90%。通过畜牧专项贴息贷款,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增强养殖户的养殖能力、扩大养殖规模,促进农民增收。
(6)村级防疫员及动物协检员工资补助资金518.41万元。为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保障畜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2020年对全市1202名村防疫员进行工资及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对全市933名动物检疫协检员进行工资补助。
(7)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专项资金97.68万元。2021年全市计划推广新植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3.9万亩,其中:新平县1.5万亩,元江县2.4万亩;2021年,全市计划推广甘蔗机械化深翻开沟面积3.09万亩(其中新平县1.39万亩、元江县1.7万亩)、新平县分别实施机械化中耕培土面积0.01万亩和蔗叶机械粉碎面积0.02万亩。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9.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2.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预算比2020年增加75.72万元,增长48.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的物业管理服务2021年到期,需进行新一轮的物业服务采购。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2.88万元,比2020年的98.97万元减少36.09万元,下降36.4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4万元,与2020年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13.42万元,下降36.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6次,共计接待2925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部门各单位根据2020年公务接待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本单位2021年工作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申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48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22.67万元,下降36.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48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2.67万元,下降36.4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一是我部门到2020年底有3辆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较长,发动机老化,已不能使用,正等待报废处置,不再计划运行经费,所以2021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只有12辆车的费用,运行费用就比2020年的15辆明显下降;二是我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能环站及农业机械推广站在进行2021年公用费用细化时,对车辆运行费用漏细化,造成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中央水污染防治经费。完成抚仙湖径流区水污染防控项目的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房建工程、水肥一体化工程。
(二)兴玉乡村振兴人才专项资金。对2020年评选出来的13个兴玉乡村振兴人才,按照每人5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加大对“兴玉村振兴人才”先进典型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和知名度,为其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支撑引领行业发展,构建和提升玉溪改革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三)玉溪市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资金。对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不断完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信息发布制度,指导科学种植与施肥管理,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逐步提升耕地质量水平,为玉溪可持续农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经费。完成全市74个乡镇(街道)“三资”中心运用“三资”监管平台,为全市667个行政村、6235个村小组提供“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五)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专项经费。开展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120人次的培训,实现2021年全市确权数据联网应用。
(六)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专项经费。开展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95人次的培训。
(七)面源污染普查经费。明确农业污染源排放规律和主要影响因子,阐明农业污染物的动态变化趋势和分布特征,为控制农业污染,指导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实现玉溪“绿色食品牌”目标任务,推进玉溪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八)玉溪市农科院科研基地建设与管理补助资金。大力发展玉溪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产,建立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研究与示范核心区和展示区,开展菜、花、果、药等玉溪特色作物产业化的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九)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完成500批次的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其中:蔬菜210批次、水果100批次、畜禽肉90批次、禽蛋60批次、水产品40批次。
(十)玉溪市“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专项资金。在全市优选2家从事玉溪主导农业产业生产经营、有一定基础、积极性高的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点2个。计划分别选取从事柑橘类、蔬菜类生产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各1家,在生产、销售、追溯等方面,通过应用物联网技术,开发推广应用柑橘类种植生产销售系统和蔬菜销售追溯系统。
(十一)2021年市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完成全市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 100%;完成监测25150份,其中病原学监测10390份,免疫效果评价14760份;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 70%以上。
(十二)畜禽监测阳性扑杀和免疫反应死亡补助。根据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9月30日止监测出阳性的畜禽进行扑杀及发生免疫反应死亡畜禽进行补助,死亡猪252头,牛5头,羊48头,按照市、县财政及农户各承担三分之一为:猪267元/头,牛1,000元/头,羊167元/只;畜禽监测阳性扑杀,猪34702头,牛11头,羊93头,禽16200羽,按照市县财政承担各承担50%计算,市级补助标准为猪400元/头、水黄牛1500元/头、山羊250元/只、鸡鸭鹅7.5元/只。
(十三)生猪屠宰监管及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2021年根据调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的通知要求(对屠宰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我市病害猪损失补贴按48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按48元/头执行;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及无害化处理费用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分别于1月、9月、10月三次组织检查组对生猪屠宰监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全市开展屠宰生猪瘦肉精抽检2000头份。
(十四)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对生猪散养户实施强制免疫,生猪规模养殖场监督实施自主程序化免疫形式,确保全市猪瘟和高致病猪蓝耳病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确保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十五)玉溪市村级农科员补助资金。2020年对全市705名绩效考核合格的村级农科员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工作补贴,其中,市级承担200元,县级承担100元。
(十六)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补助资金。2021年按照水稻27元/亩;玉米18元/亩;油料作物16元/亩;甘蔗42元/亩;马铃薯27元/亩;小麦16元/亩的保险费标准对水稻19.3万亩、玉米72.2万亩、油菜14.15万亩、甘蔗13万亩、小麦1.3万亩、马铃薯1.2万亩进行保险补助。全市计划总投保面积107.7万亩,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愿保尽保。力争计划投保任务完成80%以上、农户满意度85%以上。通过开展政策性种植业保险,使广大农户减轻种植风险,产生损失得到赔偿,增强发展壮大的能力。
(十七)政策性农业(养殖业)保险补助专项经费。全面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养殖业),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愿保尽保。力争计划投保任务完成80%以上,承保能繁母猪保险12.65万头,市财政补贴14%;预计承保育肥猪77.1万头,市财政补贴14%;预计承保奶牛0.103万头,市财政补贴20%。
(十八)小额信贷扶持畜牧业发展贴息经费。2021年1-12月完成畜牧专项贴息贷款规模2.5亿元,按年度信贷规模0.5亿元支持德康公司新平种场建设,共3亿元,促进农民增收3%,满意度达90%。通过畜牧专项贴息贷款,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增强养殖户的养殖能力、扩大养殖规模,促进农民增收。
(十九)村级防疫员及动物协检员工资补助资金。为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保障畜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2020年对全市1202名村防疫员进行工资及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对全市933名动物检疫协检员进行工资补助。
(二十)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专项资金。2021年全市计划推广新植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3.9万亩,其中,新平县1.5万亩,元江县2.4万亩;2021年,全市计划推广甘蔗机械化深翻开沟面积3.09万亩(其中新平县1.39万亩、元江县1.7万亩)、新平县分别实施机械化中耕培土面积0.01万亩和蔗叶机械粉碎面积0.02万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猪蓝耳病:又称猪的繁殖与呼吸综合征(PRRS),是由动脉炎病毒科中的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引起的,由国外传入我国,严重影响养猪业的传染病,以繁殖障碍、呼吸困难、耳朵蓝紫、并发其他传染病为主要特征。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药物,因此,做好本病的预防十分必要。
村级动物防疫员:是指经由所在村委会推荐,区动物检疫站审核通过予以录用,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及协助产地检疫工作的人员。
村级动物协检员:是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的兽医专业人员,协检员只能协助实施动物检疫,不能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协检员出具的检疫证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能对检疫结论负责。
农业保险保险费:指各级财政部门对政府引导有关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按照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的补贴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6.08万元,其中: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409.8万元、玉溪市农业机械监理站(推公事业单位)66.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3万元,增长2.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在统筹安排工作业务经费时,减少了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分配指标,机关统筹使用的工作业务经费增加,运行经费也随之增加。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409.8万元,主要安排:办公费14.29万元、印刷费9.38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3.09万元、物业管理费79.6万元、差旅费57.99万元、维修费12万元、租赁费17.2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14.12万元、委托业务费56.4万元、工会经费11.7万元、福利费1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万元。
玉溪市农业机械监理站(推公事业单位)66.28万元,主要安排:办公费5.66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3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工会经费5.07万元、福利费5.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4万元。
部门工作业务经费185.49万元,比上年减少20.61万元,下降1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部门业务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10%。主要安排市直农业部门网络租金、全国性博览会推介费用、执法监管与培训、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监管、农业新技术科技人员培训、其他农业专项工作支出。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5万元、差旅费51.99万元、维修(护)费8万、租赁费17.2万元、会议费11万元、培训费23万元、劳务费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3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行政人员14,940元/人.年;事业人员11,700元/人.年。行政人员公用经费共计476.08万元;事业人员公用经费共计372.48万元。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打印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等保障业务工作开展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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