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24691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23 |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3200201000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玉溪市水利局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玉溪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五)职责分工。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玉溪市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能,玉溪市水利局设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科)、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3个事业站室。8个行政内设科室是: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水资源科(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长制工作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建设运行管理与监督科、农村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
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是:玉溪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3个事业站室是:玉溪市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心(玉溪市水利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玉溪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溪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玉溪市地方电力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玉溪市水利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5人(离休0人,退休12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抢抓有利政策机遇,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扎实有效抓好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等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项目谋划和投资成效显著。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55.00亿元,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加强规划和前期工作,开展市级和9县区水网建设规划、玉溪市流域防洪规划等编制,十里河水库可研报告获得批复,新元、易峨新、“三湖”3个大型灌区和江边水库、白沙河水库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水网规划盘子。
(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力推进滇中引水玉溪段工程建设。亚尼河、上白云等水库开工建设,19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完工,鲁布、苗茂、矣则河、洋发城4件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木格水库竣工验收,全市水库新增蓄水能力1,179.00万立方米。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易门县黑龙、元江县白谷冲、新平县电站河3件小流域治理工程开工建设,全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90.00平方公里。
(三)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两个“三年行动”走在全省前列,农村供水保障3年行动210件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完成投资13.13亿元,受益人口96.17万人。红塔区、通海县等7个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55亿元。完成166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5件群众反映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办结。新平依施河中型灌区建设完成,易门扒河、元江中型灌区建设加快,16个灌区24.36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四)防汛抗旱攻坚战取得实效。加强请示汇报,共争取上级抗旱救灾资金2,550.00万元,全市累计投入6,326.00万元,解决3.52万人因旱饮水困难。总投资2.65亿元的10件中央水利资金抗旱应急工程项目正加快推进,路居东大河、沙亥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完成,峨山县三乡河白土村段治理工程、元江干流元江县城段治理工程和绿汁江上游易门段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江河防洪能力不断增强。压实防汛责任,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落实“1262”预警叫应联动机制,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汛期值班值守纪律,确保安全度汛。多措并举增加库塘蓄水,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全市库塘蓄水量4.69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多11.40%,有效保障工农业生活生产用水需求。
(五)全面抓牢河(湖)长制工作。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深化党建+河湖长制,常态化开展“清四乱”“河长清河清漂”行动,发现督促解决各类河湖问题544个。持续强化水域岸线管护,自查整改“四乱”问题28个,完成水利部反馈830个河湖图斑核查工作,认定并整改问题111个。深入推进湖泊保护治理,加快推进“三湖”保护治理河道整治、湖外水资源循环等工程建设。
(六)水利行业监管不断加强。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工作全面启动,澄江市申报成为全国水预算管理试点,易门县盘活水资源资产完成1.60亿元全省金额最大单笔“取水贷”交易,全市共完成12单水权交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控。加快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强化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确保水电站足额、稳定下泄生态流量。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防汛三级责任全面落实。争取2,323.0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开展256座次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47座水库白蚁治理,水库运行管护能力明显提升。易门县、峨山县144座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取得实效,水利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68,729,308.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729,308.4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606,811.73元,增长6.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380,557.50元,增长8.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773,745.77元,下降100.00%。变动主要原因是:星云湖、杞麓湖生态补水费用因付费机制调整以及年度实际补水量波动增加29,921,256.97元;按照玉溪市东风水库资产及经营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东风水库股权回购工作,增加回购资金30,530,500.00元;安排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400,000.00元;其他资金净收入减少2,773,745.77元,其中减少抗旱应急专项资金2,000,000.00元;2008至2018年易门岳源供水有限公司股权利润单位自有资金收入减少773,745.77元;基本支出、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71,133,351.41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9,548.44元,占总支出的10.49%;项目支出153,173,802.97元,占总支出的89.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794,350.50元,增长7.4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31,969.04元,下降5.93%;项目支出增加12,926,319.54元,增长9.2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星云湖、杞麓湖生态补水费用因付费机制调整以及年度实际补水量波动增加29,921,256.97万元;按照玉溪市东风水库资产及经营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东风水库股权回购工作,财政安排回购资金30,530,500.00元;安排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400,000.00元;2008至2018年易门岳源供水有限公司股权利润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支出增加210,000.00元;支付水利项目融资贷款本息资金、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经费等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水利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59,548.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14,012.49元,占基本支出的88.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45,535.95元,占基本支出的11.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水利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173,802.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00,000.00元。
应急工程生态补水专项资金32,684,540.97元,主要用于星云湖、杞麓湖生态补水。
东风水库股权回购资金30,530,5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玉溪市东风水库资产及经营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东风水库股权回购工作。
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应急工程专项资金67,620,000.00元,主要用于偿还应急工程项目融资贷款。
病险小坝塘除险加固专项资金6,477,700.00元,主要用于偿还病险小坝塘除险加固项目融资贷款。
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194,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元灌区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抗旱保民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元江县、峨山县水利局用于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109,308.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12%。与上年相比减少12,479,442.50元,下降8.34%,完成年初预算的244.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11,613.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7%。主要用于支付玉溪市水利局(本级)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单位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保险等工资福利缴费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9,335.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人员保险等工资福利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2,684,54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星云湖、杞麓湖生态补水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96,419,71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2%,完成年初预算的199.97%。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于项目开展后追加资金或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4,1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完成年初预算的99.26%。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员发生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800.00元,决算为180,465.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707.61元,增长7.5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800.00元,决算为175,792.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67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9%,完成年初预算的93.4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034.61元,增长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7.00元,下降6.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7.00元,下降6.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800.00元,支出决算为180,465.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707.61元,增长7.5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800.00元,决算为175,792.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6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玉溪市水利局(本级)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将“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034.61元,增长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7.00元,下降6.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7.00元,下降6.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水利局水利业务增加,用车次数及维修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主要用于保障水利业务正常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9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省级及县区人员来本部门业务对接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9批次,接待人次96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5,535.95元,比上年减少488,537.95元,下降18.5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7,537.26元,印刷费40,000.00元,水费13,514.28元,电费36,590.17元,邮电费19,320.83元,物业管理费80,500.00元,差旅费164,721.00元,会议费25,670.00元,培训费41,249.66元,公务接待费4,673.00元,劳务费73,212.81元,委托业务费433,310.00元,工会费129,202.08元、福利费53,28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792.29元,其他交通费用547,729.5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0,387.4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841.6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水利局(本级)资产总额54,385,505.78 元,其中,流动资产52,846,369.31元,固定资产1,227,275.0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52.00元(净值),其他资产309,909.43 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706,178.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779,502.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313.55平方米,账面原值197,330.8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0,084.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1,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8,1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1,5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1,5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3200201111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2025092312525671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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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