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8692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21 |
玉溪市水利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3200000
玉溪市水利局2025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水利局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玉溪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职责分工。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玉溪市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主要职能为:一是负责东风水库枢纽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南、北干渠、红东引水渠渠道37.30公里,玉溪大河12.28公里)的安全运行、日常维护管理,对东风水库水资源进行综合调度管理,承担东风水库的防汛、蓄水及供水调度工作和水文水情的监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调度计划及工程项目年度计划;负责东风水库工程管护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东风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22.19平方公里)水质的管理保护工作。二是负责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23.45公里)及其附属工程的安全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出流改道工程九溪人工湿地和挺水植物带(344.70亩)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星云湖防洪水量调度。三是负责峨山县化念水库枢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含东、西沟53.00公里)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水库的防汛、蓄水及供水调度工作,负责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四是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水费征收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科),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水资源科(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长制工作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建设运行管理与监督科、农村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
所属单位5个,其中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3个事业站室、1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
1.玉溪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2.玉溪市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心(玉溪市水利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
3.玉溪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溪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4.玉溪市地方电力管理站
5.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水利投资和项目谋划储备。围绕全年完成35.00亿元投资任务,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落实包保责任,加强对乡镇抓投资工作的行业指导,加快项目建设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确保依法依规应入尽入、应统尽统。继续加快推进新元、易峨新大型灌区前期,新元灌区项目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力争启动建设。开展三湖大型灌区、江边水库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持续加快白沙河、老里箐和大兴坝、高粱冲等一批中小型水源工程前期进度,抓好涉及“三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范围内的湖泊生态补水、健康水循环、入湖河道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好谋划项目储备,确保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推进,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立项资金支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抓住国家、省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的机遇,深化市情、水情再认识,有效衔接“44533”水网项目,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对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开展《玉溪市“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争取更多水利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省级规划盘子,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投资支持。
2.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水网规划,抢抓国家实施一揽子增量政策扩大投资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加强协调破解项目制约因素推进项目建设。着力加快水源工程项目建设。新开工十里河、六十亩、下玉杵、寒及冲等水库建设,继续抓好亚尼河、茂卡拉、上白云、那诺一库等在建水库工程建设。完成峨山县新街河水库、澄江市小冲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和华宁矣则河、雨勒冲水库工程的下闸蓄水阶段验收。争取实施华宁白龙河、易门岔河等一批中小型病险水库工程除险加固工程,完成18件增发国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配合抓好滇中引水工程一、二期建设。抓好水土保持工作,力争立项治理通海县窑冲河小流域治理工程,力争完成通海县琉璃河、华宁县漫山箐、澄江市梁王河沙坝、易门县黑龙、元江县白谷冲、新平县电站河6个小流域治理工程的续建和竣工验收,全市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00平方公里。
3.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同步推进乡村振兴相衔接,以完善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为重点,全面推进建立长效农村饮水运行管护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配合省水投公司做好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管护运营,确保项目良性长效运行。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与县区沟通对接,积极申报专项债券,多渠道筹集项目资本金,整合部门资源力量,全面做好土地、林地、环评等要素保障工作,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的“五化”发展思路,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进度,加快形成城乡“水网电网化”供水保障新格局。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广通海鸡脖子片区和新平县依施河灌区经验,加快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拓宽灌区建设和运维资金筹措渠道,助推现代化灌区建设。实施江川区茶尔山水库灌区、澄江市东大河水库灌区、通海县落水洞灌区、蚂蟥坝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改造,扎实做好中型、小型灌区新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完成易门扒河灌区、元江中型灌区续建项目建设任务。认真办理反映的农村供水保障问题,做好动态监测、动态清零,确保问题及时销号、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4.扛实抓牢防汛抗旱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高度警惕突发性山洪灾害,以“1262”联动响应机制为抓手,统筹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加快补齐防洪薄弱环节短板,认真开展汛前、汛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督促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确保全市安全度汛。加快防洪水利工程建设,紧盯时间节点,加强对红塔区中型水闸、澄江市路居东大河和沙亥河山洪沟治理3件国债项目的跟进督导。聚焦江川区董炳河安化乡段、华宁县龙洞河干流及其支流龙珠河白龙河等处于停工状态的河道治理工程,强化同财政部门、相关县区的协调,抢抓施工黄金期,积极推进项目复工建设,增强防汛抗洪能力。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小组、库坝管理单位及各级责任人的责任,正确处理防汛抗洪与库塘蓄水关系,在确保库坝安全前提下,按照“应蓄尽蓄、先蓄后放”原则,综合运用蓄、引、拦、提等措施,“一库一策”、精准施策,抓住时机科学实施人工增雨,千方百计增加库塘蓄水。
5.压紧压实河(湖)长制工作。一是责任落实。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大河(湖)长制制度执行力度,不断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履职成效。督促各级河(湖)长带头当好施工队长,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有方、守河有效。各级河长办发挥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各成员单位树牢一盘棋理念,扛实河湖管理保护行业责任。推动河湖保护治理工作从“分段管”到“全域管”、从“一家管”到“合力管”转变。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深入推进三湖入湖河道整治,开工建设抚仙湖河道水质提升二期工程,完成大鲫鱼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星云湖流域北部片区(东西大河、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年度任务,完成红旗河、者湾河、大新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湖外水资源循环工程建设。完成星云湖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庙湾泵站、安化泵站建设运行,完成杞麓湖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窑冲河、大板桥片区工程建设。三是全面提升河湖管护能力。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水利部推送问题图斑和今年新发现问题的清理整治。结合数字孪生水利建设,优化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与监管。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组织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涉砂违法行为。积极谋划申报抚仙湖、星云湖、元江清水河幸福河湖项目。
6.全面加强水利行业监管。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抓好2025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使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以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为目标,以责任考核为抓手,以取用水行政管理为重点,以监控能力建设为基础,以试点示范为引领,全面统筹制度建设、依法严管、试点示范、规划先行、提升能力等工作,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积极开展水资源管理及节约用水工作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着力有序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继续推进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完善全国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全面完成年度节水型单位建设任务。二是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以水库坝塘安全运行为重点,抓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积极推进“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有效落实,全面提升水库的运行管理水平。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落地见效。积极争取2025年省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资金,开展250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291座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小型水库标准化、小型水库物业化、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白蚁治理等工作。切实做好水利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稳步提升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加强行业监管整治。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违法线索较为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区域,集中执法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妨碍行洪、非法取水、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水事违法行为和水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执法威慑。常态化推进水利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维护水事秩序。积极推进易门县小革鲊水电站、新平县挖窖河代燃料电站开展绿色小水电站创建。严格生态流量监管,确保全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达标率100.00%。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为契机,抓好《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学习宣传和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制定,持续抓好小路南等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7.持续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落实好玉溪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全面建立完善六项机制,合理确定各类供水水价,不断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充分利用增发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金融信贷资金,运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盘活水利资产,全力推行“水利+全域全要素资源整合”模式,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通过募投建管一体化方式,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管理机制改革,推广“水库保姆”“水库管家”等管护模式,加快实现水库专业化管理。
8.统筹做好其他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进一步做好创文、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工会妇女、后勤保障、节约型机关、保密、档案等工作。认真抓好各类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巡视巡察、审计督查等发现问题,制定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督查问效,着力为玉溪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截至2024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136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04人。在职实有1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5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7,898,701.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790,942.44元,政府性基金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9,539,6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41,036,456.77元,增长26.88%,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基本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增加11,684,487.74元,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头公用经费增加等原因基本支出增加,同时2024年因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财政供养由差额拨款单位变为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是项目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增加29,351,969.03元。2025年增加预算收入100,972,059.03元,其中增加上年上级补助结转资金星云湖、杞麓湖生态补水专项资金2,940,959.03元;增加市级财政安排资金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600,000.00元,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资金500,000.00元,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1,000,000.00元,东风水库资产及经营权转让资金48,220,000.00元,水资源局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专项资金1,796,100.00元;中央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7,695,000.00元;省级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1,200,000.00元;结转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市级水资源管理经费5,650,000.00元;增加对下转移支付元江县西拉河水库渠道配套工程市级专项资金1,320,000.00元,出流改道进水口及九溪湿地租地专项资金50,000.00元。同时项目预算收入减少71,620,090.00元,其中减少市级水资源管理经费1,644,800.00元,水利综合业务工作经费554,09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评审专项资金140,000.00元,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30,977,300.00元,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省水投合作项目)专项资金8,900,000.00元,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专项资金320,300.00元,大矣资社区农田淹没大米赔偿及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1,000,000.00元,水资源局新建业务用房专项资金2,550,000.00元,东风水库水质达标应急专项资金1,22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24,313,6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玉溪市东风水库资产及经营权转让,单位支出由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再由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收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359,101.47元,其中:本年收入86,790,942.44元,上年结转收入11,568,159.0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790,942.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584,146.77元,增长37.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基本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增加11,684,487.74元,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头公用经费增加等原因基本支出增加,同时2024年因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财政供养由差额拨款单位变为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增加14,899,659.03元。2025年增加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2,752,059.03元,其中增加上年上级补助结转资金星云湖、杞麓湖生态补水专项资金2,940,959.03元,结转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市级水资源管理经费5,650,000.00元,省级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增加1,200,000.00元,中央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增加37,695,000.00元,增加市级财政安排资金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600,000.00元,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资金增加500,000.00元,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1,000,000.00元,元江县西拉河水库渠道配套工程市级专项资金1,320,000.00元,出流改道进水口及九溪湿地租地专项资金比上年预算增加50,000.00元,新增项目水资源局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专项资金1,796,100.00元。同时财政拨付预算收入减少37,852,400.00元,其中减少市级水资源管理经费1,644,80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评审专项资金140,000.00元,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30,977,300.00元,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专项资金320,300.00元,大矣资社区农田淹没大米赔偿及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1,000,000.00元,水资源局新建业务用房专项资金2,550,000.00元,东风水库水质达标应急专项资金1,22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7,898,701.4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359,101.47元,其中:基本支出37,095,992.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84,487.74元,增长45.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头公用经费增加等原因基本支出增加,同时2024年因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财政供养由差额拨款单位变为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61,263,109.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99,659.03元,增长32.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上级补助结转资金星云湖、杞麓湖生态补水专项资金2,940,959.03元,结转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市级水资源管理经费5,650,000.00元,省级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增加1,200,000.00元,中央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增加37,695,000.00元,增加市级财政安排资金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600,000.00元,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资金增加500,000.00元,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1,000,000.00元,元江县西拉河水库渠道配套工程市级专项资金增加1,320,000.00元,出流改道进水口及九溪湿地租地专项资金比上年预算增加50,000.00元,新增项目水资源局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专项资金1,796,100.00元。同时财政拨付预算收入减少37,852,400.00元,其中减少市级水资源管理经费1,644,80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评审专项资金140,000.00元,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30,977,300.00元,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专项资金320,300.00元,大矣资社区农田淹没大米赔偿及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1,000,000.00元,水资源局新建业务用房专项资金2,550,000.00元,东风水库水质达标应急专项资金1,22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1,432,156.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生活补助发放。
(二)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4,924,2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生活补助发放。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2,225,459.36元。主要用于缴交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四)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五)2080801-死亡抚恤安排支出140,808.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经费发放。
(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427,883.0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797,574.0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八)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1,357,207.4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九)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170,547.40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费。
(十)2110302-水体安排支出2,940,959.03元。主要用于星云湖、杞麓湖生态补水等水体污染防治支出。
(十一)21303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6,103,190.06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工资奖金,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及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承担全年工作任务等支出。
(十二)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安排支出210,000.00元。主要用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2024年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批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服务。
(十三)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安排支出4,297,200.00元。主要用于归还水利工程建设融资贷款2025年还本付息支出。
(十四)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安排支出1,900,0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水网建设规划等4个规划编制。
(十五)2130310-水土保持安排支出409,950.00元。主要用于市级征收水土保护补偿费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
(十六)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安排支出26,212,398.83元。主要用于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人员类经费及运转类经费的基本支出12,502,398.83元及市级水资源管理、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水资源局工程管理运行维护、出流改道进水口及九溪湿地租地、水资源局水资源管理、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2130316-农村水利安排支出1,2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支出。
(十八)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安排支出52,486,008.30元。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工资奖金支出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及用于完成全年各项水利工作安排的工作经费支出。
(十九)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2,273,136.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十)2210203-购房补贴安排支出75,024.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二十一)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安排支出37,695,000.00元,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8个方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主要用于元江县西拉河水库渠道配套工程,市级专项资金安排支出1,320,000.00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安排支出1,5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和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9,30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0,507.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5年玉溪市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3,200.00元,较上年增加102,400.00元,增长56.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5年玉溪市水利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4、2025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所以较上年增加数0.00元,增长0.00%。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玉溪市水利局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000.00元,较上年增加22,000.00元,增长44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70人次。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0元,全部由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支出。2024年玉溪市东风水库资产及经营权转让,单位支出由财政全额保障,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玉溪市水利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6,200.00元,较上年增加80,400.00元,增长45.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200.00元,较上年增加80,400.00元,增长45.7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报废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30,000.00元,全部由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支出。2024年玉溪市东风水库资产及经营权转让,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单位支出由财政全额保障,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玉溪市水利局预算安排项目110,802,709.03元,涉及项目实施17个项目,具体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如下:
(一)水利综合业务工作经费
委托第三方开展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现场复核,对水利救灾资金、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水利专项、省级水利债券资金绩效自评复核4项,对查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各县市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保障绩效自评材料按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查;保障扶贫联系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顺利开展。
(二)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
收回水面使用权4,000.00亩,养殖权收回后,增加养殖总收入1,000,000.00元;每位居民均能分到补助款,有利于社区居民安定团结,养殖过程为生态养殖,起到自然净化水质的作用,确保东风水库水质持续保持Ⅲ类。收回水面使用权4,000.00亩,养殖权收回后,增加养殖总收入1,000,000.00元;每位居民均能分到补助款,有利于社区居民安定团结,养殖过程为生态养殖,起到自然净化水质的作用,确保东风水库水质持续保持Ⅲ类。
(三)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资金
根据《红塔区李棋街道大矣资社区大米赔偿协议》,解决大、小矣资村因耕地面积减少而带来的粮食短缺问题,2025年项目目标为:服务大矣资社区;购买大米数量180,440.00斤;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确保东风水库水质达标。最终能增加有效库容,并减少因农田耕作形成的农业面源污染,有利于改善东风水库水质,水质保持稳定Ⅲ类,并呈现出逐步变好的趋势。每位居民均能分到补助款,有利于社区居民安定团结。
(四)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评审专项资金
玉溪市水利局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洪水影响评价评审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评审意见,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评审。支出目标:2025年计划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批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其中2025年计划评审水土保持方案评审15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10件、洪水影响评价评审5件,合计30件。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水行政审批事项报批完成率100.00%,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费用减免率100.00%,通过问卷调查项目业主满意度为90.00%以上。费用按实际采购单价和实际完成件数,由市水利局按季度与中标单位结算支付。
(五)2025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
管水主体依据县级制定的奖补实施细则和上年所管工程各用水主体的用水量、用水定额、用水类型、灌溉耕地面积和水费收缴情况拟定奖补方案。管水主体将奖补方案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域内向用水主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县级财政依据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最终认定的奖补方案,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直接从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零余额账户补贴到应奖补用水主体。奖补对象为用水农户的,须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向应奖补农户发放奖补资金,兑付比例达到100.00%。
(六)市级水资源管理经费
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根据玉溪市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编制2024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自查报告及技术支撑材料完成省级对玉溪市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并组织成员单位完成市级对各县区的考核。
2.水资源公报技术服务:水资源公报是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编制、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初始水权分配、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的资料基础,成为水利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信息平台和公众了解中国水资源状况的重要窗口,对支撑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维护: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相关要求及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我市水电站生态流量进行维护监控。
4.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平台: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取水计量设施配备、安装、使用管理,提高取水量计量率和在线计量率。
5.水源地、水资源保护、水利业务工作。开展地下水监控系统维护,监测我市地下水水位、水温,有效保护我市地下水。根据省水利厅对州市稽察工作的要求,2025年度计划开展水利工程项目稽查2件。通过稽查及时查找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县(市、区)水利建设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宣传工作,推进河(湖) 长制、防汛抗旱减灾、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及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节水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服务群众满意度≥90.00%。
(七)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省水投合作项目)专项资金
2025年年度目标为: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个,相关专题报告大于等于54个;可研报告编制时限按6个月控制,可研报告达到规范深度为100.00%,研究报告成果采纳率为100.00%;为确保项目预期效益,严格按照水利行业规范,使用对象满意度90.00%以上。
(八)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3〕195号)要求,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主要用于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县数9个,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112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16.00万人,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259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8.96平方公里,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设施新建或改建数量13个,工程验收合格率100.00%,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
(九)元江县西拉河水库渠道配套工程市级专项资金
批复总投资67,850,000.00元,总工期24个月,已完成投资61,544,600.00元。省级应配套20,350,000.00元,市县按6:4比例配套,市级应配套28,500,000.00元(已拨付11,000,000.00元),还需配套17,500,000.00元,2025年急需解决工资问题1,320,000.00元。
(十)江边水库工程前期工作专项经费
规划报告编制完成,并同步开展专题报告编制。支付编制技术服务费500,000.00元。绩效指标:1.可研报告1个,启动专题报告编制18个,编制时限分别按6个月、2个月控制,确保报告编制合格率100.00%;启动可研报告编制2个。2.报告评审通过率为100.00%,规划报告达到规范深度为100.00%;3.研究报告成果采纳率为100.00%;4.为确保项目预期效益,严格按照水利行业规范,使用对象满意度90.00%以上。
(十一)玉溪市主要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经费
编制完成玉溪市主要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报告,并于2025年12月30日前经政府批准实施。通过编制采砂规划,进一步加强玉溪市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确保防洪安全和河道度汛安全,建立良好的采砂秩序,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提供稳定的砂石资源。2025年绩效指标:完成玉溪市主要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报告;玉溪市主要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报告经政府批准实施;2025年12月30日前,玉溪市主要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报告经政府批准实施;本次规划报告工作经费控制在300,000.00元内;河道采砂规划目的在于为建立良好的采砂秩序,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和管理提供坚实的依据,因此本次设置效益指标为规划期内避免禁采区采砂许可行为;玉溪市主要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报告科学可靠,对所涉县级水利部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结果大于90.00%。
(十二)东风水库资产及经营权转让资金
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复的《玉溪市东风水库资产及经营权转让项目实施方案》,市水利局于4月20日签订《玉溪市东风水库资产及经营权转让协议》,东风水库资产及经营权转让资金753,000,000.00元,2024年上缴财政后余额48,220,000.00元,为市水利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十三)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专项资金
完成2025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玉溪市的资料收集、复核、汇总、上报工作,完成玉溪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对各县(区)考评工作,完成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玉溪市自评工作,编制完成《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玉溪市自评报告》《玉溪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报告》《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玉溪市自评报告》。完成玉溪市考评并通过全省考评。各县(市、区)要完成年度计划新增水土流失面积治理175.00平方公里;技术服务单位对各县(市、区)上报的项目图斑内外业复核抽查比例要达90.00%以上,力争评估考核支撑性材料合格率100.00%;完成对9个县(市、区)的目标责任考核且市级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自评达到2.8分以上(总分3.3分),受评单位服务满意度90.00%以上。
(十四)市级“一河一策”方案编制专项资金
按照《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编制“一河(湖库渠)一策”方案(2021—2023)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1〕60号)和《2021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省总河长令第7号)要求,要按照《大纲》要求,完成28件州(市)级“一河(湖库渠)一策”方案编制,经州(市)及河(湖)长审定后印发实施;“一河一策”方案、报告使用人数超过1900人;流域内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十五)出流改道进水口及九溪湿地租地专项资金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云南省玉溪市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费的承诺函》,确保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良性运行,保护抚仙湖水质,并逐步改善星云湖水质,保证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的供给和科学、合理调度,完成星云湖防洪调度任务。
2025年绩效目标为:一是完成租赁湿地面积339.00亩;二是保障湿地正常运行需要;三是满足工程初设调水和处理水量能力,通过挺水植物带及人工湿地,满足处理净化星云湖水质;四是合理配置和补充玉溪市红塔区水资源;五是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十六)水资源局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专项资金
以东风水库水质达标为目标,保障东风水库安全运行及水源地达标;南北干渠运行维护(水毁修复工程)工程完成后,可确保渠道安全运行和畅通,对保护沿沟农田、村庄安全提供支撑,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保证2025年玉溪大河设施、设备安全有效运行,做好玉溪大河的防洪、排水、度汛、灌溉和水资源调度工作;督促乙方做好东风水库智慧水库管理系统技术服务,做好东风水库雨水情自动监测站及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保证径流区雨水情、水库水质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为东风水库大坝管理、防洪减灾、水资源调度等提供有力支持;以东风水库水质达标为目标,保障东风水库净化坝抽水站正常运转,通过净化坝抽水站有效削减九溪河对东风水库的污染负荷,年预计抽水量216.00万立方米,通过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提升水库生态系统功能,确保东风水库库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的标准,实现东风水库饮用水水源安全的目的;确保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良性运行,保护抚仙湖水质,并逐步改善星云湖水质,保证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的供给和科学、合理调度,完成星云湖防洪调度任务。满足工程初设调水和处理水量能力,即年平均调水量3,035.00万立方米。通过从抚仙湖引水,改善星云湖水质,彻底截断星云湖每年排向抚仙湖的劣质水。
(十七)水资源局水资源管理、水源地保护工作经费
通过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及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种植工程,提升水库生态系统功能,确保东风水库库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的标准。通过实施赵元河应急设施建设,有效解决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隐患;通过加强对玉溪大河的管护及智慧水利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做好东风水库标准化管理工作。项目实施后2025年绩效目标为: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老尖山片区水源涵养林种植工程乔木种植2400棵;东风水库景观绿化工程养护工程:草坪36363.60平方米、灌木面积85243.73平方米、乔木2687棵等管护;东风水库饮用水地保护:董炳河、九溪河、赵元河三条河道保洁;工程质量达标100.00%且水质达标为三类水质;保障水库度汛安全及饮用水安全;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5年玉溪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87,925.52元,其中办公费347,000.00元,印刷费10,000.00元,水费10,000.00元,电费40,000.00元,邮电费27,000.00元,物业管理费86,000.00元,差旅费215,000.00元,维修(护)费5,000.00元,会议费12,900.00元,培训费5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2,000.00元,劳务费 17,500.00元,委托业务费447,000.00元,工会经费141,425.50元,福利费5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53,000.00元,税金及附加2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9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774.48元,下降1.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用经费及工作业务经费,导致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玉溪市水利局资产总额532,435,725.98元,其中,流动资产75,237,380.36元,固定资产26,811,252.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54.00元,其他资产430,385,138.6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51452.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95,524.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0.63平方米(由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处置),账面原值397,70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4,86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97,335.53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313.5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10,084.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3200111
玉溪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