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759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3200200000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水利局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玉溪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职责分工。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玉溪市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8个行政内设科室是: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水资源科(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长制工作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建设运行管理与监督科、农村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
所属单位4个单位,分别是:
1.玉溪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2. 玉溪市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心(玉溪市水利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
3.玉溪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溪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4.玉溪市地方电力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规划重点项目实施。全年计划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0.00亿元。坚持以项目为抓手,抓好《玉溪市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规划(2020-2035年)》和《玉溪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重点项目实施。新元大型灌区项目完成可研和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力争纳入水利部“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重点项目库并启动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十里河、亚尼河等2件中型水库和白龙、洋芋山等5件小(一)型水库,继续抓好洋发城、新街河水库等在建水源工程,完成龙潭坝、马鞍山等水库工程竣工验收。配合抓好滇中引水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0平方公里。
2.扎实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压实防汛责任,持续开展汛前、汛中、汛后水利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山洪灾害预警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率在98.00%以上。严格用水制度,积极争取资金投建抗旱应急工程,有效化解供蓄水矛盾。加快推进河道治理,力争完成治理项目8件、新开工项目2件,进一步提升乡村河流防洪能力。
3.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同步推进乡村振兴相衔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加快完成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实现30.00万人农村供水能力提升。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抢抓省政府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机遇,启动实施一批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解决好因旱应急送水问题,及时办理“政府救助平台”反映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保持动态清零。
4.抓实河(湖)长制工作。压实河(湖)长制责任,推进河湖长及成员单位知责明责,强化履职效能。围绕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持续开展“河长清河”、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涉河湖保护区违规违法整治等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顽瘴痼疾,持续改善全市河湖水质。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力争完成创建10个以上省级美丽河湖。
5.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水资源管理,抓好2022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持续开展取用水许可日常监管、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转换及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积极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整改提升工作。抓好县级以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加强生态流量管理工作,巩固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果,加强节水宣传,继续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推进《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继续做好小路南等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6.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突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运用,着力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地见效,统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小水电站等安全生产工作,以管理体系构建和责任制度落实为核心,切实做好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稳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7.加快巡查督察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杞麓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完成年度杞麓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围绕各类督察巡查反馈生态流量下泄、河道采砂、河道水质等问题,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2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65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17.37万元,政府性基金6,741.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000.0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812.98万元,增率7.50%,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基本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减少6.80万元,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头公用经费减少,水利业务工作经费压缩等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二是项目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增加819.77万元。2023年增加预算收入7,292.46万元,其中:华宁县三家村水库工程市级配套资金1,481.24万元,新平县阿者河水库工程市级配套资金745.97万元,元江县那诺一库扩建工程市级配套资金2,087.39万元,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规划及重点水库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1,000.00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210.00万元,除险加固市级配套资金37.00万元,市级留成水资源费非税收入安排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经费61.57万元,增加元江县西拉河水库、绿汁江新平县二期、曲江红塔区洛河乡段治理工程市级配套资金346.00万元,玉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专项资金1,280.00万元,玉溪市水利局遗属生活补助专项资金8.35万元,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经费34.94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同时减少6,472.69万元,其中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批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服务9.70万元,因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2023年计划办理缓释延期偿还本息与上年相比减少5,177.99万元,新平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工程专项资金125.00万元,易门县大谷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市级专项资金338.00万元,玉溪市主要支流治理专项资金751.00万元,玉溪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7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658.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58.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17.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741.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87.02万元,下降1.72%,下降的主要原因:
一是基本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减少6.80万元,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头公用经费减少,水利业务工作经费压缩等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二是项目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减少180.22万元。2023年增加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292.46万元,其中:华宁县三家村水库工程市级配套资金1,481.24万元,新平县阿者河水库工程市级配套资金745.97万元,元江县那诺一库扩建工程市级配套资金2,087.39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210.00万元,除险加固市级配套资金37.00万元,市级留成水资源费非税收入安排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经费61.57万元,增加元江县西拉河水库、绿汁江新平县二期、曲江红塔区洛河乡段治理工程市级配套资金346.00万元,玉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专项资金1,280.00万元,玉溪市水利局遗属生活补助专项资金8.35万元,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经费34.94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同时减少6,472.69万元,其中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批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服务9.70万元,因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2023年计划办理缓释延期偿还本息与上年相比减少5,177.99万元,新平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工程专项资金125.00万元,易门县大谷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市级专项资金338.00万元,玉溪市主要支流治理专项资金751.00万元,玉溪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71.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5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58.97万元,单位自有资金1,000.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5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2.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净减少6.80万元,下降0.35%,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头公用经费减少,水利业务工作经费压缩等原因基本支出减少;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776.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净减少180.22万元,下降2.01%,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增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292.46万元,其中:华宁县三家村水库工程市级配套资金1,481.24万元,新平县阿者河水库工程市级配套资金745.97万元,元江县那诺一库扩建工程市级配套资金2,087.39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210.00万元,除险加固市级配套资金37.00万元,市级留成水资源费非税收入安排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经费61.57万元,增加元江县西拉河水库、绿汁江新平县二期、曲江红塔区洛河乡段治理工程市级配套资金346.00万元,玉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专项资金1,280.00万元,玉溪市水利局遗属生活补助专项资金8.35万元,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经费34.94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同时减少6,472.69万元,其中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批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服务9.70万元,因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2023年计划办理缓释延期偿还本息与上年相比减少5,177.99万元,新平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工程专项资金125.00万元,易门县大谷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市级专项资金338.00万元,玉溪市主要支流治理专项资金751.00万元,玉溪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71.00万元。单位自由资金1,000.00万元,为市水利局与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合作,2023年争取新平县白沙河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0万元、华宁老里菁水库扩建工程前期经费300.00万元、新元灌区前期工作经费400.00万元,共计1,0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29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离退休人员离休金、生活性、改革性补贴及生活补助161.83万元,事业退休人员及我局下属自收自支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302.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2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39.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补助40.60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补助17.02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73.4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6万元。
3.农林水支出3,119.26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支出629.99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工资奖金,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及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承担全年工作任务等支出。
(2)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2023年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批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服务。
(3)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414.57万元,主要用于市级留成水资源费非税收入安排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330.57万元,市级水利综合项目经费84.00万元。
(4)其他水利支出448.24万元,其中:用干部门事业人员工资奖金支出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支出336.60万元,用于完成全年各项水利工作安排的工作经费111.64万元。
(5)水土保持支出80.00万元,用于市级征收水土保护补偿费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
(6)水利工程建设支出1,526.46万元,主要用于归还水利工程建设融资贷款2023年还本付息1,180.46万元;增加元江县西拉河水库、绿汁江新平县二期、曲江红塔区洛河乡段治理工程市级配套资金346.0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3.5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和购房补贴,其中:住房公积金89.31万元,购房补贴4.19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6,741.60万元,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741.60万元,主要用于烟草援建项目4,314.60万元,其中华宁县三家村水库工程市级配套资金1,481.24万元,新平县阿者河水库工程市级配套资金745.97万元,元江县那诺一库扩建工程市级配套资金2,087.39万元;玉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专项资金1,280.00万元;由市级河(湖)长牵头实施78件河湖库渠保洁管护、落实河(湖)长巡河、各类督察(暗访)发现问题整改以及推进清河行动、河道清淤、美丽河湖建设、“清四乱”行动、跨界河流环境质量提升改善等工作210.00万元;根据《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玉溪市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玉溪市美丽河湖建设市级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美丽河湖建设各项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区)进行奖补,促进各地加大美丽河湖建设力度,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安排资金900.00万元;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37.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建设支出346.00万元,主要用于元江县西拉河水库、绿汁江新平县二期、曲江红塔区洛河乡段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二)城乡社区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461.60万元,主要用于烟草援建项目4,314.60万元,其中华宁县三家村水库工程市级配套资金1,481.24万元,新平县阿者河水库工程市级配套资金745.97万元,元江县那诺一库扩建工程市级配套资金2,087.39万元;由市级河(湖)长牵头实施78件河湖库渠保洁管护、落实河(湖)长巡河、各类督察(暗访)发现问题整改以及推进清河行动、河道清淤、美丽河湖建设、“清四乱”行动、跨界河流环境质量提升改善等工作210.00万元;根据《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玉溪市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玉溪市美丽河湖建设市级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美丽河湖建设各项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区)进行奖补,促进各地加大美丽河湖建设力度,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安排资金900.00万元;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37.00万元。
(三)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云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政策文件,2023年完成峨山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1个,2025年前完成峨山县节水型社会创建;东风水库水源地入库河流河道保护3条,完成东风水库入库河流董炳河、赵元河的河道保洁及江川董炳河、九溪河流域保洁农村垃圾清理。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5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通〔2019〕23号)要求,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8个(其中市本级项目4个,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4个)。项目绩效目标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按要求进行项目入库申报并由财政进行审核、批复。所涉及的4个项目,安排预算9,77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34.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741.6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1,000.00万元。
(一)本级项目4个,安排预算3,88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608.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8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1,000.00万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分别为:
1.市级水利专项资金
2023年,一是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评审28件,审批事项报批完成率100.00%;二是完成最严格水资源考核报告编制工作1项、编制完成全市水资源公报、完成水源地保护条例1个,成果社会公开数3个;三是完成地下水质检测评台维护,完成18个水库水文资料的整编,资料整编验收合格率100.00%;四是完成9县水保规划和水保目标责任考核评、内外业复核、市级目标责任考核等;五是完成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0.00平方公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00%。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以上。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419.87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市级留成水资源费 )安排235.87万元,收费成本补偿(水土保持补偿费)80.00万元,本级财力104.00万元用于开展以上工作。
2.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
2017年为顺利推进全市小坝塘除险加固、高效节水减排、中央省级配套及水利脱贫攻坚四个项目的实施,根据玉溪市水利局与玉溪市万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玉溪市政府购买服务水利项目合作协议》,玉溪市万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1月从交通银行玉溪分行获得固定资产借款25,000.00万元,贷款期限10年,年利率4.90%,用于全市病险小坝塘除险加固及高效节水减排项目建设;2017年2月从云南红塔银行万商汇支行获得固定资产借款6,000.00万元,贷款期8年,年利率4.90%,用于与中央、省项目市级配套;2017年5月从云南红塔银行万商汇支行获得固定资产借款7,500.00万元,贷款期8年,年利率4.90%,用于水利脱贫攻坚项目。2017年共融资到位水利建设项目资金38,500.00万元。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四笔贷款2017至2018年为项目建设期,只付息不还本,2019年起开始还本付息。
因2023年财政困难,计划通过由玉溪市万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玉溪分行、云南红塔银行申请办理缓释延期,市财政主要保障偿还部分本金及2023年应付的全部利息,初步计划安排资金1,180.46万元。
3.玉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专项资金
根据《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云政办发〔2022〕70号)文件精神,以县域为单位落实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和供水运营企业,2023年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江川区、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计划开工建设,7个县(区)3年总需求资金42.31亿元,通过资本金撬动融资42.31亿元以上,启动29件项目建设,完工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100.00%,投资控制率±5.00%以内,2023年确保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42.31亿元以上,覆盖服务人口119.23万人,公众满意度90.00%以上。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70号)的相关要求“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采取财政注资、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落实不低于项目总投资4.00%的资本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级财政初步计划按照工程总投资的1.00%注入项目资本金,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向各县(区)投资主体注入项目资本金1,280.00万元。
4.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规划及重点水库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
经市水利局与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协商,2023年争取新平县白沙河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0万元、华宁老里菁水库扩建工程前期经费300.00万元、新元灌区前期工作经费400.00万元,共计1,000.00万元,启动新平县白沙河水库工程、华宁老里菁水库扩建工程、新元灌区前期工作,完成3个可研报告编制。质量指标项目可研报告等验收通过率为100.00%;可持续指标为可研报告利用率100.00%;成本指标预算控制率在±10.00%(含)以内;数量指标编制可研3个;可研报告达到规范、规程要求的深度为 100.00%;时效指标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的时限为≤6 个月。
(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4个,安排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2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461.60万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分别为:
1.烟草援建工程市级配套专项资金
烟草援建项目包含华宁县三家村水库工程、新平县阿者河水库工程和元江县那诺一库扩建工程,三座水库工程均为《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的重点水源工程,对我市水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完成三座水库的水库移民征地补偿工作,同时完成施工进场道路修筑100.00米,保障机械物资交通运输;施工单位进场后立即开展并完成输水隧洞施工,计划完成长度不小于310.00米;同步建设施工管理房,建设面积不小于250.00平方米;同步完成料场表层剥离面积不小于400.00平方米。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00%,总工期按23个月控制。完成上述工程措施后,可有效保障工程顺利实施,保证项目建成后新增600.00万立方米供水能力,增加不小于10,000.00亩的灌溉面积,并解决4,000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受益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00%。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资金4,314.60万元用于开展烟草援建工程。
2.县区水资源管理经金
按照《云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政策文件,2023年完成峨山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1个,2025年前完成峨山县节水型社会创建;东风水库水源地入库河流河道保护3条,完成东风水库入库河流董炳河、赵元河的河道保洁及江川董炳河、九溪河流域保洁农村垃圾清理,以保护中心城区水质,确保中心城区饮水安全,由红塔区、江川区水利部门落实保洁责任,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下拨至各个乡街道,由乡街道负责实施。2023年度目标为:东风水库入库河道保洁9,940.00米,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1个,河湖水面漂浮物打捞率80.00%以上,河渠库防洪达标率100.00%,入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00%。质量验收合格率100.00%,项目完成期限12个月内,实现项目受益人群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2023年非税收入(市级留成水资源费 )安排80.00万元开展以上工作。
3. 国家、省级规定市级配套专项资金
为了改善水库下游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措施,因此,元江县西拉河渠系配套、绿汁江新平县二期、曲江红塔区洛河乡段治理工程的实施是必不可少的。2023年预算年度目标为:完成元江县西拉河水库配套渠系分干渠17.40千米,其中:西中线分干渠工程施工长度10.80千米,中线分干渠工程施工长度6.60千米;完成玉溪市河道治理工程(包括绿汁江新平县二期、曲江红塔区洛河乡段治理工程)长度3.82千米;保证实施项目竣工验收率达100.00%,项目能按计划期限开完工,概算控制基本符合项目要求比例,确保项目能如期发挥效益:实现总受益人口2,434人、受益农田面积3.16万亩;项目受益人群满意度达90.00%以上。2023年市级本级财力安排资金346.00万元开展以上工作。
4. 市对下转移支付水利专项资金
根据《玉溪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玉办通〔2017〕1号)《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玉溪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2021—2025年)》等政策文件,切实做好河湖库渠保洁长效管理工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美丽河湖建设各项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区、市)进行奖补。2023年度目标为:完成54条河渠、21座水库的管护,解决河湖管护的突出问题,河长制发现问题整改率90.00%以上,水面垃圾漂浮物打捞率达80.00%以上;完成18个市级美丽河湖项目的奖补,覆盖全市9个县(市、区),奖补资金用于单件工程项目投资小于等于100.00万元,获奖补的美丽河湖防洪达标率达100.00%。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147.00万元开展以上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资本金注入:反映对企业注入资本金的支出,不包括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1.87万元(含工作业务经费安排111.64万元,按定额标准压缩10%后公用经费安排66.19万元),其中:办公费22.1万元,印刷费6.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3.50万元,邮电费2.60万元,物业管理费11.50万元,差旅费40.25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租赁费26.80万元,会议费8.28万元,培训费9.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8万元,委托业务费32.61元,工会经费12.85元,福利费12.85万元,其他交通费45.70万元(含租车费13.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0万元,劳务费8.85万元,机关购买后勤服务21.00万元。
市水利局(本级)2022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72.46万元(含工作业务经费安排116.64万元,按定额标准等安排255.82万元),其中:办公费23.47万元,印刷费4.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3.5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物业管理费11.50万元,差旅费43.7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租赁费80.00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委托业务费53.00万元,工会经费12.75万元,福利费1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8万元,其他交通费49.06万元(含租车费13.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5万元,劳务费9.80万元,机关购买后勤服务22.8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0.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政府职能划转入员调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压缩等原因安排的支出减少22.39万元。
二是由于用于开展水利工作的工作业务经费压缩,以上年相比减少5.00万元。
三是因玉溪市水利局办公楼租赁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预算,故租赁费减少53.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水利局(本级)资产总额972.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6.3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03.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2.17万元,其他资产30.9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1.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92.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8.35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313.5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8.35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3200200111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