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250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9 |
玉溪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3201000
玉溪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玉溪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溪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水利局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玉溪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职责分工。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玉溪市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16.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对东风水库水资源的综合调度管理,承担东风水库的蓄水、防汛及供水调度工作和水文水情的监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调度计划及工程项目年度计划;负责东风水库工程管护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东风水库枢纽工程和配套工程、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及附属工程的安全运行、维护等日常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指导帮助下,切实履职尽责,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1.全域现代水网建设加快推进。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止跌回升。2021年计划推进水网建设项目167件(总投资为303.54亿元),已开工项目80件,正在开展前期工作72件,实际完成投资15.39亿元。全市水利行业在库项目119个,完成投资24.49亿元,同比增幅2.6%。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3.00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10亿元,省级资金9,000.00万元;二是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推进。48件中、小㈠型水库工程,已开工10件,27件已完成设计招标工作;三是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
2. 防汛抗旱能力不断增强。蓄水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21年12月30日,全市库塘蓄水量4.82亿立方米,圆满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玉溪市的蓄水目标任务。累计投入抗旱资金9,062.00万元,解决59.57万人和3.37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抗旱浇灌35万亩农作物。江河治理加快推进,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0件,完成投资8,235.00万元,治理河长36.55公里。
3.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抓好民生水利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为市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的50件抗旱应急工程圆满完成。建设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7件,巩固提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11.20万人。实施农村供水抗旱应急项目187件,解决因旱缺水问题,受益人口56.32万人。
4.水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严格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把项目取水审批关,征收水资源费2,297.74万元。着力推进节约用水工作,4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水利部达标复核,完成39家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通过省级抽查验收,70座小水电站纳入在线监管,全市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1.70平方公里。
5.河(湖)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113个,依法依规核查认定419个反馈的疑似“四乱”问题图斑。清理河沟2309条次、库塘1347个次、湖滨湿地3405亩次,清除岸上岸下垃圾污物4.6万吨,铲除淤泥14.20万立方米。全面完成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明确2211公里河流、3个湖泊的管控边界。完成流域面积1000.00平方千米以上8条河流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8条有采砂任务的河道已全部编制采砂规划并审批实施。完成28件市级河库健康评价。评选出2021年市级美丽河湖42个,申报省级美丽河湖39个,入选省级美丽河湖21个。
6.水利安全生产平稳有序。全市水利部门组织开展水利监督检查1454次,发现问题1366个,已整改问题1193个,正在整改问题173个。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154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玉溪市水利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玉溪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3.其他事业单位5个:玉溪市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心(玉溪市水利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玉溪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溪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玉溪市地方电力管理站、玉溪市防汛抗旱调度中心、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185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8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因玉溪市水利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相关经济业务收支,故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水利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6,295.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80.37万元,占总收入的87.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314.92万元,占总收入的8.07%;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0.50万元,占总收入的4.30%。2021年决算总收入数与2020年决算总收入数相比减少2,078.74万元,减幅11.31%,主要原因分析:
2021年增加收入9,820.03万元,其中增加玉溪东片区暨“三湖”生态应急工程专项资金6,000.00万元;增加2021年玉溪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921.66万元;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92万元;增加市中心城区抗旱应急调水资金2,675.60万元。增加东风水库水质达标应急专项资金183.56万元,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专项资金19.29万元。
同时减少11,898.77万元,其中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30.89万元;减少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供应价款911.41万元;减少河长制水质监测专项资金185.57万元;减少上级补助资金148.82万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技术服务11.36万元;减少水利项目融资贷款还本付息资金10,446.6万元;非税收入(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安排的项目支出收入减少142.52万元;减少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专项资金14.07万元;玉溪市中心城区管理局保障运行经营收入减少7.5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水利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6,03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2.79万元,占总支出的17.10%;项目支出11,989.03万元,占总支出的74.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303.82万元,占总支出的8.13%。2021年支出数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减少2,205.73万元,下降12.10%,增减变动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支出增加9,344.18万元,其中增加防汛物资采购、抗旱调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等上级资金支出331.87万元;2021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与2020年前期工作经费相比增加603.66万元;增加玉溪东片区暨“三湖”生态应急工程专项资金6,000.00万元;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92万元;增加市中心城区抗旱应急调水资金2,175.60万元。同时2021年支出减少11,763.04万元,其中人员变动等原因减少基本支出35.46万元;减少2021年款项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供应价款911.41万元;减少水利融资贷款还本付息资金10,446.22万元;减少全市河湖制工作经费101.24万元;行政审批服务费减少6.06万元;减少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244.02万元;减少玉溪市中心城区管理局保障运行经营性支出减少18.6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2.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4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等原因基本支出减少。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40.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2.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89.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1.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增加防汛物资采购、抗旱调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等上级资金支出331.87万元;增加2021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与2020年前期工作经费相比增加603.66万元;增加玉溪东片区暨“三湖”生态应急工程专项资金6,000.00万元;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92万元;增加市中心城区抗旱应急调水资金2,175.60万元。
二是同时减少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供应价款911.41万元;减少水利融资贷款还本付息资金10,446.22万元;减少全市河湖制工作经费101.24万元;行政审批服务费减少6.06万元;减少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244.02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71.66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2.政府性基金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000.00万元,用于开展玉溪东片区暨“三湖”生态应急工程。
3.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92万元,用于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玉溪市杞麓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设备采购。
4.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支出1,764.82万元,用于归还2021年水利融资付息。
5.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支出408.00万元,用于开展新平县白沙河水库工程、华宁老里菁水库扩建工程、新元大型灌区前期工作。
6.2130310-水土保持支出2.60万元,用于水土保持等方案行政审批评估评审。
7.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707.79万元,用于开展全市河湖水质监测114.42万元,东风水库净化坝抽水站工程183.56万元;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专项资金179.29万元;水库水体养殖补偿50.00万元;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专项资金40.93万元;水资源管理水源地保护工作经费139.58万元。
8.2130314-防汛支出30.00万元,用于购买防汛储备物资。
9.2130315—抗旱支出2,725.60万元。主要用于:东风水库东沟抗旱应急工程30.00万元;东风水库红东引水渠修复抗旱应急调水工程20.00万元;用于市中心城区抗旱应急调水2675.60万元。
10.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58.64万元,用于河湖范围划定,水土保持等方案行政审批评估评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3.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90%。与上年对比减少767.55万元,下降8.44%,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因人员变动、离退休人员自然减员等原因减少35.35万元。
2. 2021年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净减少732.2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支出增加3,169.03万元,其中防汛物资采购、抗旱调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等上级资金支出495.00万元;2021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与2020年前期工作经费相比增加225.6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92万元;市中心城区抗旱应急调水资金2,175.60万元。2021年支出同时减少3,901.23万元,其中水利融资贷款还本付息资金3,560.18万元;全市河湖制工作经费101.24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112.10万元;行政审批服务费6.06万元;化念水库运行经费5.00万元;红龙路扩建工程和东风水库大坝渗流量观测工程等其他支出工程63.16万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安全度汛)6.00万元;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经费3.00万元;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专项资金14.07万元;水资源局水资源管理、水源地保护工作经费30.4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7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保障2021年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单位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98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9%。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673.27万元,专项工作经费5,309.37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92万元;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经费21.24万元;河长制水质监测专项资金114.43万元;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水利救灾部分)市本级专项资金30.00万元;市中心城区抗旱应急调水资金2,175.60万元;2021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500.00万元;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省级补助资金40.00万元;水利项目融资贷款付息专项资金1764.82万元;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费共计179.29万元;东风水库净化坝抽水站工程183.56万元;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40.93万元;大矣资社区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50.00万元;水资源管理局水源地保护工作经费139.58万元;用于抗旱2021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5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13万元,支出决算为18.22万元,完成预算的82.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52万元,完成预算的86.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预算的55.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2021年市水利局改革后全局汽车编制数4辆,纳入财政供养车辆为4辆。市水资源局汽车保有4辆,车辆运行费用从经营收入中列支。2021年我部门继续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公车。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特殊情况需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派车。
二是提倡公车平台租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出差厉行节约,环保出行。除应急用车以外,主要使用公车平台用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修改、充实、完善了公务接待规定,建立健全了治标治本、管长远的管控制度,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进一步公务接待规范,量化了接待标准,强化公函对接制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2万元,下降0.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长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7.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是2021年我部门继续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公车。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特殊情况需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派车。
二是提倡公车平台租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出差厉行节约,环保出行。除应急用车以外,主要使用公车平台用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修改、充实、完善了公务接待规定,建立健全了治标治本、管长远的管控制度,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进一步公务接待规范,量化了接待标准,强化公函对接制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2万元,占96.17%;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占3.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水利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及县区人员来本部门业务对接所发生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
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61万元,主要保障行政单位(玉溪市水利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玉溪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其中行政单位(玉溪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15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玉溪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其中办公费16.89万元,印刷费5.93万元,水费0.84万元,电费3.40万元,邮电费2.54万元,物业管理费11.50万元,差旅费46.81万元,维修(护)费1.80万元,租赁费80.00万元,会议费4.12万元,培训费9.10万元,公务接待费0.70万元,劳务费35.74万元,委托业务费119.73万元,工会费、福利费25.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00万元。
2021年与上年相比减少27.25万元,主要原因:
1.增加支出42.71万元,其中印刷费增加2.53万元,河长办申报美丽河湖、创建文明城市等印刷费增加;由于增加会议服务,增加物业管理费3.50万元;增加平台租车费用8.00万元,2021年压减三公经费,增加使用公车平台用车出行;增加预付2022年一季度政府购买岗位工作、美丽河湖建设专家咨询费等劳务费增加19.82万元;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美丽河湖工作培训等增加培训费4.26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增加4.60万元。
2.同时减少69.96万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3.47万元;2021年减少带薪休假等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8.3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3.40万元;智慧水利建设费用等委托业务费减少33.27万元;邮电费、会议费等减少1.5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水利局资产总额60,898.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12.46万元,固定资产56,227.36万元( 含公共基础设施52,637.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60.45万元,无形资产66.96万元,其他资产30.9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4.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31.1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41.8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78.92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313.55平方米,账面原值19.7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2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0898.22 | 3912.46 | 56227.36 | 1141.78 | 160.13 | 54136.39 | 789.06 | 0.00 | 660.45 | 66.96 | 30.99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0.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5.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3201111
玉溪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71614280ovh (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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