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389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2-03-01 |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2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水利局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
县级,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玉溪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职责分工。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玉溪市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科),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水资源科(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长制工作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建设运行管理与监督科、农村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
所属单位4个,其中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3个事业站室。分别是:
1.玉溪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2.玉溪市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心(玉溪市水利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
3.玉溪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溪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4.玉溪市地方电力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是实施水利“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2022年全市水利工作的发展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水利厅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建设项目为重点,以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做好全域现代水网规划建设,以“水利之变”推动“玉溪之变”,为玉溪“一极两区”建设奠定现代化水安全保障基础。
2022年全市水利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00%以上;新开工中型水库2个、小(一)型4个,竣工验收2个;完成14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河道治理工程续建项目6件、新开工4件,完成投资1.20亿元;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85件,完成投资5.00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平方公里。围绕上述目标任务,着力抓好10个方面重点工作。
1.着力加快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一是抓好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着力推进新元灌区可研和初步设计前期进度;加快十里河、白沙河、亚尼河及大兴坝等中小型水库工程前期进度;抓实“三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重点子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做好扩、连、调、供“四大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及前期工作推进。二是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新开工建设新平十里河、白沙河2件中型及峨山茂卡拉、易门白龙等一批小(一)水库工程;继续抓好华宁龙洞河等9件小(一)型水库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完成华宁小箐水库等2件水库竣工验收;开工建设华宁龙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易门县全域现代化水网工程。
2.着力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同步推进乡村振兴相衔接,以完善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为重点,全面推进建立长效农村饮水运行管护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85件,完成投资5.00亿元。抓好农村饮水强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的落实,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水平。及时办理“政府救助平台”反映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保持动态清零。切实解决好因旱应急送水问题,做到水源保证、管网配套和净化消毒设施完善,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和饮水安全。
3.着力提高防汛抗旱能力。一是早部署。各县(市、区)水利局要认真总结和吸取以往的防汛抗旱经验和教训,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做好抗旱保春耕工作,抓紧时间落实好各项抗旱措施,严格执行旱情报灾制度,及时上报旱情动态、抗旱行动、城乡缺水等情况,争取中央和省的资金支持。二是早准备。以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为根本,认真做好2022年的供用水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供用水方案,切实加强供水水源的统一管理和统筹调度,要做到责权明确、专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放水、取水,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三是早谋划。把汛前各项准备工作抓细抓实,督促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健全完善工程调度、抗洪抢险、队伍组织、物料储备、巡堤查险、人员转移等预案,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安全度汛和抗旱供水打下坚实基础。四是早行动。抢抓当前河道治理施工黄金时期,精心组织,抓好峨山县练江河县城上游段、易门县扒河浦贝段、绿汁江新平县段二期等6件江河治理项目续建工作;新开工江川区董炳河安化乡段、江川区星云湖入湖河道(小街河、渔村河、周官河)、通海县杞麓湖入湖河道(碧溪河、螺蛳地沟)、峨山县化念河河外河段4件江河治理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20亿元。计划启动90件抗旱应急工程建设,总投资2,000.00万元。
4.着力抓实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坚决扛稳扛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纳入河湖长制目标任务,2022年5月1日前完成违法违规建筑物、阻水障碍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二是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严格落实河流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分区分类管控。三是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持续推进河湖健康评价,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加强对河湖长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正向激励和考核问责,推动河湖长考核评价与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挂钩。四是认真抓好三湖流域初期雨水调度,推进抚仙湖北岸生态调蓄带提蓄水循环利用工程、星云湖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杞麓湖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冲刷入湖,消除劣V类水体入湖。五是加快美丽河湖建设。在2021年美丽河湖创建基础上,认真分析总结创建经验和不足,持续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提高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管理等能力和质量,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完成10个省级美丽河湖申报。
5.着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加强取用水日常监管工作,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加快曲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与批复实施,做好全市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推进通海县马脖子水电站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的建设申报工作。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建立生态流量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对生态流量泄放不到位的小水电站及时预警、约谈,确保水电站足额、稳定下泄生态流量。抓好小路南等水事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推进《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节水等知识及涉水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对节约用水重要性的认识。抓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完成澄江市风口哨、元江县施垤冲2个小流域治理工程,全市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平方公里。
6.着力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率,强化追责问责,全面提升水利行业建设管理水平。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对标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水利监督能力现代化要求,统筹推进水利监督和安全生产工作。以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水平、提升监督效率、强化成果运用为水利监督重点,整合综合监管、专职监管、专业监管和日常监管,紧紧围绕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四大工程”组织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实现水利全领域各环节无死角全覆盖监管。完成134件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14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时刻绷紧“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这根弦,进一步压实防汛责任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水库运行调度,严格执行度汛审批计划,强化应急值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落实好防汛抗洪各项措施,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7.着力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全面确权、全面价格、全面收费”的部署,落实“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要求,以促进节水增效为目标,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完成《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为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提供机制保障。继续扩大开放合作,依托特许经营权,探索BOT、ABO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广泛引入中电建、中能建、市抚投等国有企业,通过配套水价改革、特许经营权转让共同推动水网项目,破解水利建设投融资难题。
8.着力加快水利数字信息化建设。根据水利部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工作的要求,加快玉溪智慧水利建设,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水利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深化顶层设计,整合信息资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玉溪市智慧水利平台实施方案编制。要加快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争取资金项目,探索建设符合玉溪实际的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着力提升智能化、现代化、系统化河湖管理保护水平。要加强水利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加大水利骨干网、视频会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设备运维保障力度,开展网络安全操作培训、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提升水利信息设施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23人,其中:离休 2人,退休12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4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45.9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5,804.67万元,增率115.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减少184.22万元,其中: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5.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由于人头公用经费减少,水利业务工作经费压缩10.00%,非税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减少等原因与上年相比减少9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由于离退休人员增加等因素增加了约8.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4.00万元。
二是项目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增加5,988.89万元。2022年增加预算收入6,955.93万元,其中:美丽河湖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900.00万元;2022年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4,593.63万元;新平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工程专项资金125.00万元;易门县大谷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市级专项资金338.00万元;玉溪市主要支流治理专项资金751.00万元;玉溪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155.00万元;非税收入市级留成水资源费项目支出增加93.30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同时减少966.80万元,其中开展三湖(两江)水质监测、河长巡河发现问题整改、对成功创建美丽河湖的县(市、区)给予奖补,在全市范围内评选5家先进党组织给予奖补等河长制专项经费600.00万元;为确保云南河长 APP运行使用顺畅加大培训和维护保障力度, 加快建成全省示范标杆,达到好用、实用、管用目标,实现与智慧水利系统功能互补等云南河长APP推广使用专项资金200.00万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员补助经费166.8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45.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45.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45.99万元(本级财力10,546.6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45.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254.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5,804.67万元,增率115.00%,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基本支出类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4.22万元,其中: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5.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由于人头公用经费减少,水利业务工作经费压缩10.00%,非税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减少等原因与上年相比减少93.1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由于离退休人员增加等因素增加约8.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4.00万元。
二是项目支出类财政拨款收入净增加5,988.89万元。2022年增加预算收入6,955.93万元,其中:美丽河湖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900.00万元;2022年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4,593.63万元;新平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工程专项资金125.00万元;易门县大谷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市级专项资金338.00万元;玉溪市主要支流治理专项资金751.00万元;玉溪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155.00万元;非税收入市级留成水资源费项目支出增加93.30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同时减少966.80万元,其中开展三湖(两江)水质监测、河长巡河发现问题整改、对成功创建美丽河湖的县(市、区)给予奖补,在全市范围内评选5家先进党组织给予奖补等河长制专项经费600.00万元;为确保云南河长 APP运行使用顺畅加大培训和维护保障力度, 加快建成全省示范标杆,达到好用、实用、管用目标,实现与智慧水利系统功能互补等云南河长APP推广使用专项资金200.00万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员补助经费166.8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845.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84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48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84.22万元,减率8.88%,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5.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由于人头公用经费减少,水利业务工作经费压缩10.00%,非税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减少等原因与上年相比减少9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由于离退休人员增加等因素增加约8.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4.00万元。
项目支出8,956.51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净增加5,988.89万元,增率4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增加预算支出6,955.93万元,其中:美丽河湖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900.00万元;2022年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4,593.63万元;新平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工程专项资金125.00万元;易门县大谷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市级专项资金338.00万元;玉溪市主要支流治理专项资金751.00万元;玉溪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155.00万元;非税收入市级留成水资源费项目支出增加93.30万元。
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同时减少966.80万元,其中开展三湖(两江)水质监测、河长巡河发现问题整改、对成功创建美丽河湖的县(市、区)给予奖补,在全市范围内评选5家先进党组织给予奖补等河长制专项经费600.00万元;为确保云南河长 APP运行使用顺畅加大培训和维护保障力度,加快建成全省示范标杆,达到好用、实用、管用目标,实现与智慧水利系统功能互补等云南河长APP推广使用专项资金200.00万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员补助经费166.8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29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离退休人员离休金、生活性、改革性补贴及生活补助152.34万元,事业退休人员及我局下属自收自支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282.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7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33.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补助45.07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补助17.54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71.28万元。
3.农林水支出10,092.34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支出738.56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工资奖金,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及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承担全年工作任务等支出。
(2)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29.70万元,主要用于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2022年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批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服务。
(3)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154.30万元,其中:市级留成水资源费非税收入安排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经费254.30万元;以市级美丽河湖评定结果为依据,对得分排名在全市前18名的美丽河湖开展奖补900.00万元,激励县(市、区)加大美丽河湖建设力度。
(4)其他水利支出552.26万元,其中: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工资奖金支出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支出280.62万元,用于完成全年各项水利工作安排的工作经费116.64万元;根据《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要求,用于玉溪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155.00万元,完成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报告、水旱灾害风险评估报告等。
(5)水土保持支出170.06万元,用于市级征收水土保护补偿费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45.06万元;用于新平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工程125.00万元。
(6)水利工程建设支出7,447.45万元,主要用于归还水利工程建设融资贷款2022年还本付息6,358.45万元;易门县大谷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市级配套资金338.00万元;玉溪市主要支流治理751.0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6.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和购房补贴,其中:住房公积金93.26万元,购房补贴3.2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建设支出1,214.00万元,按照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投资计划,下达玉溪市曲江玉溪城区段治理工程、云南省玉溪市大谷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玉溪市新平县双河小流域耕地水土流失治理3件项目市级配套资金共计1,214.0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996.00万元,其中:市级留成水资源费非税收入安排的县级水资源管理项目经费96.00万元;以市级美丽河湖评定结果为依据,对得分排名在全市前18名的美丽河湖开展奖补900.00万元,激励县(市、区)加大美丽河湖建设力度。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6.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具体预算情况如下:
政府采购货物主要包括办公家具采购1.00万元,复印纸采购、碳粉硒鼓等办公用品采购6.62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主要包括农村人畜饮水水质监测服务10.00万元;2021年度水库水文资料整编14.00万元;玉溪市2021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15.00万元;最严格水资源考核服务10.0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11.50万元;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平台租用7.00万元;地下水监控系统维护服务8.00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评服务费29.70万元;曲江水量分配编制服务25.00万元;水资源公报技术服务10.00万元;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服务45.00万元;印刷服务4.00万元等。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8万元,较上年减少3.05万元,下降14.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28万元,较上年减少3.05万元,下降15.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8万元,较上年减少3.05万元,下降15.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一是2022年我部门继续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公车。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特殊情况需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派车。
二是提倡公车平台租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出差厉行节约,环保出行。
三是按照2021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通〔2019〕23号)要求,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0个(其中市本级项目5个,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5个)。项目绩效目标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按要求进行项目入库申报并由财政进行审核、批复。所涉及的10个项目,安排预算8,956.5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支出8657.15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成本性支出拨款45.0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安排的项目支出254.30万元。
(一)本级项目5个,安排预算6,746.5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6,543.15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成本性支出拨款45.0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安排的项目支出158.30万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分别为:
1.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评审经费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作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决策部署。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2022年计划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批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30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10件、洪水影响评价评审5件,共计45件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水行政审批事项报批完成率100.00%,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费用减免率100.00%,通过问卷调查项目业主满意度为90.00%以上。2022年市级本级财政安排29.70万元用于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评审。
2.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
2017年为顺利推进全市小坝塘除险加固、高效节水减排、中央省级配套及水利脱贫攻坚四个项目的实施,根据玉溪市水利局与玉溪市万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玉溪市政府购买服务水利项目合作协议》,玉溪市万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1月从交通银行玉溪分行获得固定资产借款25,000.00万元,贷款期限10年,年利率4.90%,用于全市病险小坝塘除险加固及高效节水减排项目建设;2017年2月从云南红塔银行万商汇支行获得固定资产借款6,000.00万元,贷款期8年,年利率4.90%,用于与中央、省项目市级配套;2017年5月从云南红塔银行万商汇支行获得固定资产借款7,500.00万元,贷款期8年,年利率4.90%,用于水利脱贫攻坚项目。2017年共融资到位水利建设项目资金38,500.00万元。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四笔贷款2017至2018年为项目建设期,只付息不还本,2019年起开始还本付息。
2022年应付的本金及利息6,358.45万元,其中2022年还本资金5,325.00万元,还息资金1,033.45万元,维护政府信用。
3.市级水资源管理经费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检查评价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①.开展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②.通过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玉溪分局的水量、水质监测数据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利水电统计资料,综合分析后编制水资源公报。③.曲江水量分配编制费用制定曲江生态流量目标,已建水工程生态流量达到复核要求等。④.水源地、水资源保护、水利业务工作。⑤.地下水监控系统维护,大力推行节水灌溉,2022年度计划开展水利工程项目稽察6件。通过气象服务汛期值班期间每日上报水情及洪水预警信息。进一步加强水利宣传工作,推进河(湖)长制、防汛抗旱减灾、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及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节水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府购买岗位开展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水利业务工作。通过对全市城镇集中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明确掌握各地城镇集中供水水质情况。委托第三方编制我市《2021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自查报告》一个;完成市级对所辖9县区的考核;编制《2021年玉溪市水资源公报》1个;曲江水量方案1个;编制租用互联网服务平台1个;监测农村人畜饮用水源地水资源监测:34个水样;2022年度计划开展水利工程项目稽察6件;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4项;水库水文资料的整编18座。方案编制评审通过率100%,社会效益:考核成果社会公开数2个,达到各级考核标准率100%。满意度指标:通过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达到90%以上。2022年非税收入(市级留成水资源费 )安排158.30万元用于开展以上工作。
4.玉溪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
根据《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要求,完成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报告、水旱灾害风险评估报告,进而摸清全市水利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省各地区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促进提高水旱灾害防御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水旱灾害风险,推进水旱灾害风险管理,为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2022年度目标为:完成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报告1个,完成水旱灾害风险评估报告1个,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报告审核通过率100.00%,水旱灾害风险评估报告通过审核通过率100.00%。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报告审核通过时限2022年3月31日,水旱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完成审核通过时限2022年5月31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确保编制的2个报告被上级部门采纳,采纳率100.00%。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2022年市级本级财政安排155.00万元用于开展该项工作。
5.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专项资金
完成2022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玉溪市的资料收集、复核、汇总、上报工作,完成玉溪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对各县(区)考评工作,完成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玉溪市自评工作,编制完成《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玉溪市自评报告》、《玉溪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报告》、《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玉溪市自评报告》。保证本市考评并通过全省考评。2022年预算目标为:各县(市、区)要完成年度计划新增水土流失面积治理120平方公里;技术服务单位对各县(市、区)上报的项目图斑外业复核抽查比例要达90.00%以上,力争评估考核支撑性材料与省级抽查结果误差率控制在5.00%以内;完成对9个县(市、区)的目标责任考核且市级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自评达到80分以上;受评单位服务满意度90.00%以上。2022年非税收入安排(水土保持补偿费 )45.00万元用于开展该项工作。
(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5个,安排预算2,210.0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2,114.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96.00万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分别为:
1.县区水资源管理经费
按照2022年全面建成水利行业节水机关的要求,围绕“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编制先进、监控管理严格”节水标杆定位,按时保质落实建设任务。分类推进工作,明确分类范围和建设任务,应建尽建。2022年度完成我市所辖各县(市、区)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61个,实施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验收合格率100.00%;完成生态流量编制方案2个,通过评审率100.00%;东风水库水源地入库河流河道保护3条,其中东风水库入库河流董炳河、赵元河的河道保洁,江川董炳河、九溪河流域保洁农村垃圾清理,以保护中心城区水质,确保中心城区饮水安全,由红塔区、江川区水利部门落实保洁责任,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下拨至各个乡街道,由乡街道负责实施,分别为小石桥乡董炳河小石桥段7600米,凤凰街道赵圆河凤凰街道段1200米,玉兴街道赵元河玉兴街道段600米,玉带街道赵圆河玉带街道段540米。2022年非税收入(市级留成水资源费 )安排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共计96.00万元用于开展以上工作。
2.易门县大谷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市级专项资金
根据玉溪市水利局下达《玉溪市水利局关于易门县大谷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玉水建管〔2018〕43号),2022年度计划实施封堵原高输水隧洞210米,继续新建输水隧洞278米,完善雨水情观测设施安装,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安装,工程施工工期18个月,确保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00%,投资完成率90.00%。增加灌溉农田面积40000亩,恢复蓄水能力1000万立方米,受益人口数2000人。受益人群满意度90.00%以上。2022年市级财政安排易门县大谷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市级配套资金338.00万元。
3.美丽河湖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以市级美丽河湖评定结果为依据,对得分排名在全市前18名的美丽河湖开展奖补,每个美丽河湖奖补50.00万元,共900.00万元。激励县(市、区)加大美丽河湖建设力度。2022年预算目标为:美丽河湖奖补数量18个;覆盖县(市、区)数量9个;河渠库防洪达标率100.00%;水质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00%;流域内人民群众满意度90.00%以上。2022年市级本级财政安排900.00万元作为美丽河湖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4.玉溪市主要支流治理专项资金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的通知》(云水规计〔2018〕12号)玉溪市在建和新开工项目3件, 2022年主要完成曲江玉溪城区段扫尾,市级投资751.00万元。2022年预算目标为:完工后有效保护沿岸 0.20万人;保障0.20万亩耕地和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率100.00%;受益人群满意度90.00%以上。2022年市级本级财政安排751.00万元作为曲江玉溪城区段市级配套资金。
5.新平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工程专项资金
完成新平县双河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完成坡改梯面积240.09公顷,2022年度实施的单元工程全部验收合格,项目预算控制批复总投资的±10.00%内,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度达到80.00%以上;流域内土壤侵蚀模数由每平方公里5114吨降到500吨以下;受益人口600人以上。2022年市级本级财政安排125.00万元作为新平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工程市级配套资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72.46万元(含工作业务经费安排116.64万元,按定额标准等安排255.82万元),其中:办公费23.48万元,印刷费4.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3.5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物业管理费11.50万元,差旅费43.7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租赁费80.00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委托业务费53.00万元,工会经费12.76万元,福利费12.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8万元,其他交通费49.06万元(含租车费13.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6万元,劳务费9.80万元,机关购买后勤服务22.80万元。
2021年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465.26万元(工作业务经费安排129.60万元,按定额标准等安排262.66万元,非税收入安排工作经费73.00万元),其中:办公费17.0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1.55万元,邮电费3.00万元,物业管理费8.00万元,差旅费50.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租赁费80.00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13.36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委托业务费120.60万元,工会经费13.69元,福利费13.69万元,印刷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3万元,其他交通费45.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44万元,劳务费27.64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2.8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政府职能划转入员调动等原因,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支出,公务交通补贴等减少6.84万元。
二是由于用于开展水利工作的工作业务经费压缩10.00%,以上年相比减少12.96万元。
三是2022年非税收入未安排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73.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水利局(本级)资产总额710.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0.6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10.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8.70万元,其他资产30.9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9.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313.5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0.29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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