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276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1-17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正确指导下,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职责明晰、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1)精神,市发展改革委起草形成《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送审稿),并经委党组2023年第2次会议讨论通过。现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委党组书记、主任负责对全委法治工作进行总把关、总审核,并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专题述法。二是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2年学习计划》,发挥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班”作用。党组理论中心组第2、3次学习时,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生态安全重要论述,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专题学习;在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委党员,以“奋力谱写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法典”为专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专题学习。三是制定《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四是调整充实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委党组成员、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主任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负责做好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五是多次在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上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2022年,上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1次。
(二)抓好“一规划两方案”的贯彻落实。聚焦“十四五”时期玉溪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各项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实际,对《〈法治玉溪建设规划(2021-2025)〉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玉治市委发〔2022〕2 号)、《〈玉溪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玉治市委发〔2022〕3 号)、《〈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玉治市委发〔2022〕4 号)(简称《分工方案》)等《分工方案》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形成《〈法治玉溪建设规划(2021—2025 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玉溪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并印发各科室(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一是根据《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和《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分工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分工方案》及附件《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分工表》,将涉及市发展改革委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印发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并定期报送落实情况。二是根据任务分工,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对口采取印发工作要求、实地调研指导等方式支持县(市、区)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四)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委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1.做好普法计划。制定印发了《玉溪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溪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2.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刊载法治内容,在信用中国(云南玉溪)门户网站上开设联合惩戒案例、联合激励案例专栏、国家法规、省外法规、省内法规和市级法规等6个专栏刊载法治内容。二是制定了《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方案》、《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和《2022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有序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到聂耳音乐广场及社区开展以“平安玉溪—全国粮食安全周宣传活动”、“平安玉溪—粮食安全宣传活动”、“平安玉溪—诚信宣传活动”、“切实担当时代使命 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题宣传活动。四是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参与民法典、宪法、国旗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在线答题活动,参与率达到100%。五是加强对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政府投资条例》、《招标投标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价格法》及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党内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
3.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在信用中国(云南玉溪)门户网站上开设联合惩戒案例和联合激励案例专栏,2022年,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宣传案例52件,信用玉溪71条。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全委干部职工大会通报学习田江龙等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并对相关党纪法规进行强调学习。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观看庭审视频2次。
(五)抓好机关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对机关走廊、门厅等公共场合进行提升改造,悬挂依法行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政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宣传画等,打造机关文化墙。二是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安装LED 高清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法规、重点工作宣传视频。三是市发展改革委未编制本单位简报、内刊等刊物。四是邀请百姓宣讲团成员到我委作全国劳模黄镇先进事迹专题宣讲,开展支部书记上讲坛等形式开展舆情与生活、优秀传统文化、家风家教传承等方面的法治文化宣讲活动。五是举办“榜样引领、四德夯基”专题讲座,邀请云南滇雪粮油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军到我委作《做一个有良心的企业》专题讲座。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了摄像机等执法记录设备,在日常粮食流通监督、油气管理道等检查工作中,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工作,认真填写现场记录表,由被检查单位(个人)签字确认,做到检查工作有痕迹;在日常检查执法过程中按要求不少于2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执法过程都能出示执法证,做到亮证执法;通过国家信用公示系统等平台积极做好执法结果公示。二是收集整理制定并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三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玉溪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要求全委各科室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对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及涉及项目审批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合法、有效。四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9月,续聘滇玉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为市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兼顾公职律师职责,参与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决策事项。2022年,我委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26份,其中法律顾问出具43份,咨询20余次,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五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2年,组织12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目前,我委共有执法证65本。六是有序开展执法调研工作。支持配合做好市人大、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等单位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招标投标“应进必进”等督查调研工作;利用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对粮油储备、供应及油气管道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共开展粮食储备安全专项检查15次;开展油气管道、电力生产等安全检查13次,检查出问题隐患25条,提出整改意见18条。
(七)开展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根据“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的总要求,以“应进必进、集中办理、授权到位”为原则,将全委34个具体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要求所有项目都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申报、赋码,杜绝“体外循环”,实现阳光审批。2022年,共完成项目审批94个。二是制定《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试行)》(玉发改法规〔2022〕20号),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流程。三是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玉发改函〔2022〕105号),并在相关网站和平台公开,实现负面清单事项网上公开查询,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不定期收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并进行通报。目前,我市无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发生。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归集信用数据5896万条,“双公示”工作季度评估排名稳定在全省前5名。信用报告应用实现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5个领域全覆盖。
(八)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报备工作。2022年,未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按时报送清理情况。
(九)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实效。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除涉密外行政执法数据率达100%。2022年,我委无行政复议、出庭应诉案件。
(十)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部门职责,及时更新调整部门权责清单。目前,我委共有行政职权5类,31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8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4项。行政职权对应责任事项231项,对应追责情形217项。有政府内部审批事项25项。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玉溪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玉溪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玉溪市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玉溪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玉溪市落实云南省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推进情况、玉溪市2022年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计划下达情况、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上半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2022年部门预算和2021年部门决算报告、涉粮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推进情况、玉溪市2022年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情况、11期粮油价格变化情况分析、10期菜篮子商品价格监测信息、8件人大建议办理情况、10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三是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相关要求,对2021年度18件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形成报告报送市司法局。按要求报送被抽查案卷,被抽查案卷被评为合格。四是完成2022年建议、提案承办工作。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承办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0件。其中:代表建议23件,(主办14件,协办9件);政协提案27件(主办12件,协办15件),均已办理回复完毕。五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部门抽查计划2项,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住建厅实施联合抽查计划1项,共抽查企业6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市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不断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领导和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运用法律方式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依法行政意识需不断筑牢。二是科室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存在“一头轻、一头重”现象。三是缺少从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业人才和能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综合规划等专业学通弄懂的综合性人才。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为玉溪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及时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认真贯彻实施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中央、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强化五大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把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持续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促进政府权力透明运行。
(七)持续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的示范作用,在全委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持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