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4154169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4-07-10 |
我市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冯天娇
近段时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销售“非标车”、非法改装、售卖过期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助力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红塔区运宸电动车经营部、红塔区志程车行进行现场检查时,经手工测量发现2家商户待售的2辆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与合格证信息不符,执法人员依法对2辆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扣押并委托送检。经检验,2辆电动自行车车体宽度和前、后轮中心距等尺寸限值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了上述2辆电动自行车,并分别对2家商户进行了处罚。
今年1月,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元江县日鑫摩托车配件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待售的19瓶轮胎防漏自补剂、21瓶金雨钢丝胎保护液超过保质期,属于失效产品。执法人员对其作出没收失效产品、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红塔区福盛电动车经营部待售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抽检批次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不合格。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商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元、罚款521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顺藤摸瓜”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是从玉溪市红塔区顺风电动车配件批发商行购进,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发商行进行现场检查,查扣同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7个,依法对该批发商行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及违法所得143元、罚款760元的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全市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经营者,要以案为鉴,增强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安全意识,依法依规经营。同时提醒市民,要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记得索要发票。千万不要购置无正规经营场所、非法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购买时,要查看电动自行车的CCC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上的车辆简图及电池、电机、控制器等参数、编码等信息与在售车辆是否相符,是否安装脚蹬等,以防买到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为自己带来安全隐患。要特别注意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类型要与车辆合格证上的电池类型相同,切勿将铅酸电池充电器与锂离子充电器混用,防范电池火灾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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