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41516431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4-02-27 |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持续开展
2023年11月以来,我市重拳出击,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截至目前,相关部门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450户次,发现安全隐患350项,并督促完成整改。
为切实抓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办组织市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紧盯烟花爆竹生产、存储、经营等重要场所,启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风险隐患大清查大检查大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2023年11月27日,市应急局对华宁县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将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对该公司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4.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8日,江川区应急管理局对江川区某仓库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非法违法储存烟花爆竹情况属实,现场查获非法销售烟花类产品、爆竹类产品、儿童玩具类擦炮摔炮产品共1708件,现场将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依法没收,对当事人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没收产品移交至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依法处理。
2024年1月4日,江川区应急管理局在春节执法检查中发现,一户烟花爆竹零售店存放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数量和范围的烟花爆竹产品。该店存放烟花爆竹320余件,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储量(250件)。执法人员在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将超出许可证数量的烟花爆竹运回批发公司,对该零售店处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我市共收缴非法采购和销售烟花爆竹2.6万余件(箱),其中加装隔板垫板或药量明显超标等超标违禁产品200余件(箱)。共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立案查处30起,罚款57.2万元。其中,对批发企业立案查处6起,罚款22.2万元;对零售点立案查处24起,罚款35万元。(玉溪日报记者 刘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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