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5282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1-05-18 |
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病管理
来自市医疗保障局的消息,5月1日起,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病管理,并享受门诊特殊病相应待遇。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根据国家公布的新冠肺炎出院患者主要功能障碍康复治疗方案,云南省将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病管理,重点保障云南省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新冠肺炎重症、危重症患者,治愈出院后在门诊开展的呼吸功能障碍、躯体功能障碍、心理功能障碍等符合规定的二级及以上协议医院门诊康复医疗费用。
据介绍,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保障水平实行分类保障,职工医保根据开展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级别,按照就诊医疗机构级别住院报销比例给予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即封顶线)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居民医保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康复医疗费用,每年只支付一次,起付标准(即起付线)金额12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即封顶线)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目前,市医疗保障局已完成医保结算系统升级改造,同时督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对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玉溪日报记者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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