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03357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4-04 |
去年全市发放城乡低保金1.84亿元
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获悉,去年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84亿元,有效保障了5万余名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2018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紧紧围绕打赢全市脱贫攻坚巩固战,以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制定出台了《玉溪市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玉溪市民政系统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为“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提供政策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助力脱贫攻坚。同时,为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低保精准认定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在政策衔接上,坚持应保尽保,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对困难家庭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在对象衔接上,县(区)民政部门把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提供给同级扶贫部门,县(区)扶贫部门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和脱贫农村低保对象名单、脱贫家庭人均收入等情况及时提供给同级民政部门,做好对象的核查和精准认定工作。在管理衔接上,积极配合扶贫、住建、人社、卫健部门做好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和低保对象与贫困人口的数据比对工作,严防漏保、错保、关系保、人情保。
同时,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自2018年7月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506元/月提高到每人560元/月,农村低保由每人3420元/年提高到每人3500/年。在低保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纠正和查处低保资金发放环节滞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并科学合理简化资金发放手续,全面实现城乡低保资金按月发放。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至12月,全市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84亿元,为12564户17447名城市低保对象、20600户38340名农村低保对象提供了保障,其中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纳入城乡低保7199户15219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024人,发放供养资金2814.53万元,建档立卡扶贫对象270人被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救助成效明显。(玉溪日报记者 黄思敏)
相关阅读:
- 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暨城市文明建设工作会召开 2026-04-03
- 全市健康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2026-04-01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校核调整全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通知 2026-03-31
- 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座谈会召开 2026-03-30
- 全市各级消协组织2025年受理投诉举报11666件 2026-03-25
- 易门林下经济综合产值突破10亿元 2026-03-25
- 红塔区稳步推进2026年购房补贴发放 2026-03-25
- 全市卫健系统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2026-03-24
- 全市经济运行和项目投资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2026-03-23
- 2026年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召开 2026-03-23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