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75708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日报 | 公开日期 | 2017-04-21 |
抚仙湖交通培训中心正式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
4月20日上午,抚仙湖交通培训中心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资产仪式正式启动。随着一声令下,两台挖掘机驶向位于澄江县的抚仙湖交通培训中心网球馆,开始拆除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的建筑。抚仙湖交通培训中心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资产启动仪式举行,标志着保护区内的13家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资产退出工作正式启动。
抚仙湖是我国蓄水量最大的深水型淡水湖泊,近年来,为保护抚仙湖生态环境,我市通过实施“四退三还”、环湖生态修复、流域截污治污、农业面源防治、入湖河道综合整治等措施,不断加大投入保护力度,确保抚仙湖总体水质保持I类。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主要领导关于退出工作相关要求的具体体现。我市历来高度重视,注重加强协调、积极稳妥推进,做了大量协调对接和基础性工作。
当天,省交通运输厅带头将所属的抚仙湖交通培训中心处于一级保护区的资产进行拆除,全力支持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以实际行动加快推进中央和省属企业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工作。率先拆除的涉及一级保护区内的资产包括向阳楼、6栋别墅、网球馆及其他建筑,拆除面积达5万多平方米。
“保护抚仙湖人人有责,我们将带头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并按照先退出保护区范围、再办理退出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相关手续的原则办理。”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刘庆邦表示,抚仙湖是我国天然优质水资源战略库,是全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省交通运输厅坚决支持相关退出工作,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积极配合地方工作的开展,全力做好抚仙湖保护工作。
据了解,此次启动的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工作,属于抚仙湖“四退三还”工程的一部分。涉及的13家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总占地面积813.15亩,固定资产总投资4.73亿元,职工总人数574人。按计划,13家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将在年底前全部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每拆除完一家,将在原址进行恢复湖滨生态建设。
此外,市县属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等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资产的退出工作也将同步进行,确保在今年内实现全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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