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52338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12-09 |
省人大启动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审议程序
12月2日至3日,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调研组来到玉溪,就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进行立法调研。省人大《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审议工作由此正式拉开。
调研组首先来到澄江县右所镇跨马村,考察了从抚仙湖畔迁入山区的奶牛养殖场发展情况。调研组还在澄江先后察看抚仙湖东大河治理、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建设以及“四退三还”情况。在华宁县,调研组察看了抚仙湖流域东岸五车河河道治理情况。在江川县,调研组对抚仙湖流域西岸大鲫鱼河河道治理、隔河村抚仙湖西岸村庄生态建设情况以及孤山景区抚仙湖非机动船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
“通过现场走访,可以看出,玉溪对治理抚仙湖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明对我市近年来在保护抚仙湖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自2007年9月1日施行以来,对依法保护抚仙湖发挥出了执法支撑的作用,成为执法人员强有力的靠山,根据新情况和新问题适时对这一条例进行修订,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抚仙湖。
参与座谈会的市抚仙湖管理局、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法制办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向调研组汇报了条例修订未涉及或未细化的一些新问题,比如,25度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的问题;目前条例中有禁止毁林毁草的条文,但却无相应的处罚规定。
与会人员认为,抚仙湖是云南的抚仙湖,应像滇池一样列入重点保护的范畴,建议省人民政府加大抚仙湖保护投入力度。
此次调研,标志着省人大《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审议工作正式拉开;审议工作预计将持续半年。
据了解,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于2014年12月正式启动。2015年2月15日,修订草案送审稿由玉溪市人民政府上报省政府。今年3月,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被省政府列入2015年内需要完成的三项重点立法之一。9月2日,《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获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法定审议程序。(记者 邢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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