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42142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6-20 |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6月1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的报告、关于玉溪市平安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等,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兴荣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有明、郭开堂、吴建森、雷庆丽、周继武、叶本功,秘书长海之鹤出席会议。副市长李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勋列席会议。
李平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的报告。《森林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建设,坚持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坚持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围绕构建森林玉溪、美丽家园和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三大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全市植树造林步伐明显加快,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仅去冬今春即完成绿化造林41.37万亩,达2182万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4.2%,全省排名第四。林业工作迈入了依法治林和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的报告、关于玉溪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暨“四个一”示范点创建情况的报告、关于玉溪市平安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谢兴荣结合审议议题对做好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提出要求,并指出抓好今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强调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抓教育实践活动与抓中心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建生态、惠民生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迸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动力,用各项工作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谢兴荣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超前谋划,突出重点难点,务实为民,把工作做到位,力争为人民群众办更多实事、好事。要认真贯彻“三严三实”的要求,弘扬优良工作作风。一手抓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法定职责的有序履行,一手抓改革举措的谋划落实,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统筹兼顾,协同推进,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确保今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记者 崔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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