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42155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6-11 |
玉溪中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对以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肇事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为重点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6月9日,玉溪中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统一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以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肇事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为重点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据了解,自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5月底,玉溪两级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53件,执结率为94%,财产到位率53.29%,执行款正在陆续兑付中。同时,6月9日被确定为全市法院执行局长接待日,执行局长、副局长接待执行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督促个案的执行,这在我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对列入此次清理范围的涉民生案件,玉溪中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多措并举,全力投入,切实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列入清理范围的案件在今年5月底以前结案率达90%以上,6月10日前全部完成此次清理执行积案。据玉溪中院执行局局长李智斌介绍,自去年底以来,玉溪两级法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该批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彻查,深入被执行人住所地、服刑地,利用现有信息化手段,按已制定的标准、步骤逐项进行调查,确保查控不留死角,工作留痕迹,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权益。此外,严格结案标准,坚决禁止没有任何调查措施就直接程序性结案,做好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困难救助工作。
李智斌表示,对于那些老赖,玉溪两级法院将依法制裁其规避执行的行为,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惩处力度,对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目前,已通过对10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手段执结10件案件;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公布于报纸、电视等,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通报,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
当天下午,通海法院召开执行兑现现场会,公开兑现企业拖欠89名农民工、企业职工工资18.3万元。(记者 吴坤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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