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7816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优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6-09-02 |
易门县文昌路延长线预留用地合作开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溪优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易门县龙泉街道方屯社区第十三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对易门县文昌路延长线预留用地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易门县文昌路延长线预留用地合作开发建设项目
2.2项目地址:易门县文昌路延长线。
2.3招商范围:易门县文昌路延长线预留用地合作开发建设项目,项目用地为19.911亩,该地块用于商业运营建设开发,投入资金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
2.4合作经营期限:招标人租赁合法土地给中标人使用20年。招标人授权给中标人2年的建设期,2年的建设周期不包含在合作期限内。20年租赁期满后招标人再将商业运营经营权有偿转让给中标人继续使用10年。
2.5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招标人提供合法土地,土地面积约19.911亩(以实际测量为准),中标单位出资建设的方式进行。“易门县文昌路延长线预留用地合作开发建设项目”建成备案后,合作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归招标人。招标人授权给中标人2年的建设期限,但不计入经营期限内,其中两年建设期内土地收益金不低于1500元/亩/年,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前20年租金分为一次性预付租金和年度分期租金两部分:1.一次性租金:投资主体在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一次性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固定租金人民币245万元,该款项为固定费用,不因后续年度租金调整而变动;2.年度分期租金:该部分租金按年度收取,实行一年一付,每3年一次增长,涨幅不低于500元/亩/年,起始租金不低于3200元/亩/年,直至20年期满投资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属归集体所有;后10年全部固定资产经营权转让投资主体经营,全部租金不低于90万/年,5年一次递增,涨幅不低于3%,直至10年期满经营权收归集体。租金支付节点为每一个租赁年度起始前15日内,投资主体足额缴清当年度租金。
2.6地块用途:按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商业建筑,建成后用于商业运营,不得建设商住房、住宅等其他房地产项目,不得经营KTV量贩、酒吧、慢摇吧、演艺吧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建设期完成后由招标人协助中标人备案)。
2.7特别注意事宜:
1、本项目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中标人需自行承担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
2、中标人负责完成提供本项目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等建设方案及报规报建所需材料和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经招标人确认后,由中标人依法按照相关程序报批报审。
3、中标人在正式经营前须自行办理相关证照,必须依法依规经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自行承诺);
3.4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1)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或“信用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时无重大债务受到债权人追诉;无经济纠纷;无拖欠费用情况(或无拖欠任何承包经营费)。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于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9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易门县龙泉西路26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易门县龙泉街道方屯社区第十三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方屯小学旁
联系人:余宴兵
联系电话:18725413015
代理机构:玉溪优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龙泉西路260号
联系人:陈室伯
联系电话(传真):18887728220
日期:2026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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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