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77638 | 文     号 |   |
| 来   源 | 云南闰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6-08-31 |
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审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市场(八戒公采)(https://cg.zbj.com/)完成供应商注册、报名,并在云南省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市场(八戒公采)获取磋商采购文件。于2026年9月11日08时59分前在云南省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市场(八戒公采)(https://cg.zbj.com/)上传电子版正本响应文件,并于2026年9月11日09点00分前在云南闰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彩虹南街48号)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RZB-2026-038
2、项目名称: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审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采购预算价:¥300000.00元(叁拾万元整)
5、最高限价:¥300000.00元(叁拾万元整)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内容及要求:
对玉溪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审计服务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开展分阶段性审计和总体验收审计。阶段性审计需要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项目投资进度及符合政策支持的有效投资额度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并分批次出具审计报告;总体验收审计需在项目竣工后按上述审计要求对每个项目提供的投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并现场核验购置设备等是否与申报内容相符,核定项目实际投资情况、符合政策支持的有效投资情况及补贴资金专款专用情况,出具总体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试点工作结束完成所有服务止。
9、服务质量及要求: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及合同约定完成审计服务事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并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响应服务的单位;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后。如供应商有相关记录,取消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1.3.2提供2023年至2025年度其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其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含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4.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具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资格证书;
4.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6年8月31日起至2026年9月7日08:59时(北京时间)。
3.2方式:登录八戒公采网站自行获取(https://cg.zbj.com/)。
3.3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后,下载查看本项目相关的采购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采购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3.4供应商须在平台获取文件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平台获取文件后供应商须将以下资料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565437197@qq.com)。
3.4.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4.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5磋商采购文件费:600元/份,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云南闰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溪凤凰路支行
账号:135659463778
联系电话:0877-2295004
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市场(八戒公采)注册登录,在平台上报名参与本项目(八戒公采上传响应文件后方为报名成功),线上参与报名成功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线下磋商。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给自身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相关事宜请咨询:13677681456(陈老师)。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4.2.1八戒公采平台线上报名并上传电子版正本响应文件。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08:59时;(备注:报名时即需上传电子版签字盖章正本响应文件)
4.2.2按时(2026年9月11日08:30~09:00时)线下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4.3线下提交地点:云南闰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彩虹南街48号)。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9月11日09时00分;
5.2地点:云南闰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玉溪市红塔区彩虹南街48号)。
5.3磋商规则:
5.3.1供应商须在八戒公采平台报名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3.2供应商须准时在响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到线下磋商地点签到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省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市场(八戒公采)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八戒公采网(https://cg.zbj.com/)完成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上传电子版正本响应文件。
7.2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适用于采购农副产品项目)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113号
联系人:张馨元
联系电话:0877-2022479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闰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彩虹南街48号
联系方式:0877-2295004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丽、褚继红
电 话:0877-2295004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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