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53309 | 文     号 |   |
| 来   源 | 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6-03-11 |
春和街道飞井社区乡村振兴示范村补短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春和街道飞井社区乡村振兴示范村补短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或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3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DZB2026—015
2、项目名称:春和街道飞井社区乡村振兴示范村补短板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采购预算:约201.21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另册)。
6、采购需求:春和街道飞井社区乡村振兴示范村补短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道路硬化:硬化道路边缘零星路段、民房前土路及村内零散地块;(2)挡土墙:在民房后方高差较大区域砌筑毛石挡土墙;(3)围栏:对村内主要道路一侧破旧隔离带进行处理、拆除部分民房前原有构筑物,按图纸统一新建;(4)排水沟及步道治理:整治田边破旧排水沟,在排水沟一侧新建步道;(5)闲置地块提升:规整闲置地块,完善边界、田埂、灌排及田间作业步道;(6)污水治理:社区北侧(九队)房前堵塞的排污沟铺设排污管,就近接至村庄纵向排水沟,并对该段裸露排水水沟加装盖板进行封闭处理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设计图纸、实施方案、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
7、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00元/天。
8、质量要求:按国家及地方、行业等现行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质量违约金不低于合同价的10%。
9、项目建设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飞井社区中段,紧邻飞井海水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含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C证),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需具备有效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岗位资格,项目专职标准员需具备有效的标准员岗位资格。
3.3、信誉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承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因自身原因在工程建设中被有关部门通报,形成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所在地及本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供应商自拟格式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经判定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获取或登录“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自行办理,现场携带或网络上传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有效的资质证书;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⑤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或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4、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3月23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3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及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飞井社区公示栏上张贴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富春街41号
联系人:董建波
电话:0877-2040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
联系人:王文冬
电话:15706977480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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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