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41992 | 文     号 |   |
| 来   源 | 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5-12-31 |
省三所2026年信息化设备维修配件及耗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省三所2026年信息化设备维修配件及耗材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JX-2025-12-24
2.项目名称:省三所2026年信息化设备维修配件及耗材配送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1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5.采购内容:拟选取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信息化设备配件、耗材及维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6.供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交货期(含安装调试):合同签订期间,接采购配送通知起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配送,具体配送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的且具有厂家的合格证。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9.配送及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企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
1.5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1.6信用承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或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站获取;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二楼)。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二楼)。
六、公告期限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五、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2023年3月底前,各省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应当会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出台鼓励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采购人全面或阶段性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或者分类减免磋商保证金的政策措施,并完善保障采购人合法权益的配套机制”的要求,故本项目不以任何形式、渠道收取任何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若本项目磋商文件其他地方出现磋商保证金描述的,均以此条内容要求为准。
3.供应商为非法人机构的其他主体资格的,磋商公告中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指其他主体资格的负责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43号
联系人:陈警官
电话:0877-6130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师
电话:19948779574
邮箱:371214373@qq.com
日期: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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