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14827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1-05-17 |
“十二五”期间玉溪市社会办养老机构有望获得政府补贴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老龄办会议上获悉,市老龄办正在研究制定《玉溪市社会办养老机构资金资助办法》,“十二五”期间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有望获得政府补贴。
据统计,2010年末我市老年人口已达28.95万人,占总人口的12.57%,全市约有失能老人2.3万人。我市老年人口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特点日益突出,今后,越来越多的家庭需要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产业来为其分担照顾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重任。但截至去年底,全市各类老年公寓、托老所、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仅有89家,床位2377张,全市每千名老人仅拥有床位7.7张,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1%。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支撑,以政策扶持为导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动和互补的格局。
目前,市老龄办正在研究制定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资金补助办法,欲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按床位实施一定的资助。但申请资金资助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具备一些条件:比如机构床位设置要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房屋的使用面积和床位数得有一定要求,同时养老机构要有一定面积的室外活动场所,上岗人员还需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
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对每张床位的补助标准还没敲定,《玉溪市社会办养老机构资金资助办法》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才会正式发文实施。(记者 白诚颖)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