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14829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1-03-28 |
关于启用玉溪市中心城区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中心城区道路交叉路口交通秩序的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决定,于2011年4月15日开始对中心城区东风北路与环湖东路交叉口、龙马路与棋阳路交叉口、玉兴路与棋阳路交叉口三个路口同时启用24小时闯红灯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对途经该路口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被抓拍的机动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进行处罚。查询机动车违法可通过拨打电话(0877-114)、登录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页(http://www.yxjjzd.gov.cn)或直接到玉溪各县区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办查询。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