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04675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0-10-29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1-9月市政府重点督查的二十项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完成情况的通报
为认真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圆满完成201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将《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为二十项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并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玉政办发〔2010〕40号)文件下发执行。现将2010年1-9月市政府重点督查的二十项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2010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二十项重要工作完成情况(按玉政办发〔2010〕40号文件排序)
一、全力以赴抗大旱、保民生
(一)切实搞好春耕生产。(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去年入秋以来的干旱造成全市小春作物受灾面积151.3万亩、绝收67.2万亩,直接经济损失8.8亿元。为实现“小春损失大春补”,我市组织近5万余人次农科人员进村入户开展丰产栽培技术培训,贮备和供应水稻、玉米种子近255万公斤,保证了全市种子供应。市政府投入1000万元资金为山区、半山区8万余口小水窖、水池补水75.59万立方米,确保了大春作物的适时移栽。全市完成大春粮经作物种植面积248.07万亩,完成计划种植面积的104.2%。
(二)保障城乡供水和人畜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旱灾共造成全市75个乡镇1706个自然村42.95万人、13.34头大牲畜不同程度饮水困难。抗旱期间,全市投入抗旱资金44507.9万元、人员56.14万人次、泵站668处、设备2.13万台套、车辆1.29万辆次、抗旱用电815.7万度、抗旱用油1346.5万吨,有力保障了城乡供水和人畜饮水安全。全市已于7月1日解除了抗旱救灾特别重大级应急响应机制,对个别干旱村组继续给予支持帮助。当前,水利部门正在千方百计抓好库塘蓄水和水资源调度工作。
(三)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市政府安排和市民政部门直接接收的抗旱救灾资金1781.55万元已于5月底拨付到县区,中央、省级划拨我市民政抗旱救灾资金及救灾捐赠资金4471.98万元于7月底全部拨付到县区,县区地方财政安排和直接接收的捐赠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民政部门还发放党员“特别关爱金”731.65万元、受灾群众临时困难救助金554.37万元、增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2个月生活补助金416.47万元。全市累计发放救灾粮(大米)5176.3吨、衣服11928套、被褥类8056条、其它救灾物资2.24万件及收到的捐赠价值642.5万元的抗旱车辆、水泵、水管、矿泉水、饮料、农药、化肥等物资,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二、加大农业扶持力度
(四)积极发展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稳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承包经营权流转。(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我市各县区已全部建立了县级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截至9月30日,全市共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20万亩,其中:转包3.8万亩、出租15.4万亩、互换0.1万亩、转让0.3万亩、入股0.2万亩、其他方式0.2万亩。
(五)完善农村信用担保制度,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搞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向“三农”。(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人行、市银监局)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金融资金投向“三农”同比有所增加。1-6月,全市涉农贷款余额208.46亿元,同比增长31%;至8月底,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61.6亿元,比2009年末增长15.9%。
(六)加大农业科技培训推广力度。加快云南农业科技园建设。完成培训农村劳动力2.04万人、转移2.31万人。年内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云南农业科技园建设已完成园区1030亩土地平整、毛路贯通、主入口排灌沟渠及桥涵修建,完成内部运输道路铺设和主大门土方回填。15个功能展示区已开始建设,茶叶所完成茶树资源材料87份、种植品种67个,种植护荫树和行道树10个品种500余株;花卉所温室正在建设;药植所完成造型玻璃温室招标;热经所订购了种植用苗,正在着手实地规划、开挖;园艺所完成了实地规划、勘测设计。全市至9月底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27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1.5%;转移4193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81.5%。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42个,完成140%。
三、加快农业产业发展
(七)确保烤烟种植70万亩、烟叶收购208万担。(责任单位:市烟办)
全市完成烤烟种植84.99万亩。截至10月7日,收购烟叶163.14万担,完成78.43%。
(八)种植以油菜为主的草本木本油料50万亩。抓好蔬菜、甘蔗、花卉、生物药原料、水产等产业发展。实施“品牌兴农”战略,确保5个产品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今年完成冬油菜种植32.1万亩,大春季预计可完成草本油料作物种植22万亩;至9月底,全市蔬菜种植82.48万亩、甘蔗24.9万亩、花卉4.6万亩,水产品养殖面积 16亩、产量1.1万吨、产值1.3亿元。完成了3个有机农产品、1个绿色食品共4个农产品质量认证。
(九)将畜牧贴息贷款增加到1.5亿元,发展规模养殖,确保畜牧业产值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1.5亿元畜牧业贴息贷款已全部发放。1-9月,全市畜牧业产值完成29亿元,增长5.5%。
(十)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实施中低产林改造12万亩,种植核桃14万亩、竹子7万亩,完成人工造林27万亩。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去冬今春以来,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51起,过火面积6392公顷,受害面积420公顷,损失成林24914立方米,投入防火经费1561.4万元。至9月,中低产林改造完成3.51万亩,人工造林完成19.1万亩;核桃、竹子种植完成项目作业设计编制、评审和项目批复工作。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各县区已完成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1-8月,全市林权流转104宗、流转金额2347.9万元、流转面积3.16万亩;林权抵押328宗、面积6.55万亩、贷款金额14229万元;发展林业专业协会4个,专业合作社15个,参合农户1.12万户。
(十一)推进供销社“二次创业”。(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至9月,10个农资、日用工业品配送中心建设完工7个,完成投资1744.5万元;完成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连锁经营网点建设179个,完成任务的89.5%;重点扶持发展5户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投入发展资金12356万元;改造、提升、新建乡村农贸市场9个,完成投资182万元;完成乡村流通信息发布或采集点建设24个,完成任务的80%;发展“两社一会” 139个,完成任务的73.5%。培训各类人员7938人次,完成任务的158%;经营收入总额完成30亿元,完成任务的75%;农副产品采购额6.8亿元,完成任务的76%;化肥销售33万吨,完成任务的97%;实现利润650万元,完成任务的65%。
四、抓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完成4件中型水库、6件小(一)型水库和26件小型库坝除险加固工程,启动华宁糯节河水库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0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件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有梁王河水库、章巴水库、化念水库完成主体工程,完成投资9572万元;东风水库拦河坝塑性防渗墙工程、输水隧洞扩建改造工程、上游坝坡预制砼块护坡工程已完工,正在实施溢洪道加固工程,完成投资7756万元;6件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973万元;26件小型库坝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24件,正在实施1件,未动工1件,完成投资539万元。华宁县糯节河水库建设已完成投资806万元,目前正在实施左右岸坡削坡、输水隧洞及溢洪道开挖、导流明渠浇筑、围堰填筑及等工程。截至9月,全市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平方公里,完成85.7%。
(十三)新建改造农村公路516公里、农村客运站6个。(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2010年计划投资8242万元,建设农村公路通达工程404公里,村组公路和新农村配套工程112公里,农村客运站6个。建设计划于6月初下达各县区,目前除少数项目开工外,其余项目尚在实施准备中。
(十四)抓好80个村的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全省乡村清洁工程项目已由省农业厅上报国家农业部待批,目前我市尚未实施。
(十五)认真实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抓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安置工作。(责任单位:市移民局)
1-9月,共发放2009年第四季度及2010年第一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直补资金572.4万元。根据溪洛渡、向家坝电站建设进度和移民安置规划要求,我市已按省的要求正在实施化念农场接收安置8000人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强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十六)全力配合红塔集团抓好烟草薄片、复烤车间技改等重大项目建设。提高卷烟辅料产品科技含量,最大限度释放卷烟辅料配套产能。(责任单位:市经委)
中烟施伟策烟叶再造公司年产3万吨烟草薄片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征地工作已经完成,至今未动工。复烤车间技改项目受烟叶仓库项目的影响,2009年以来处于停工状态。
(十七)推进矿电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推进钒资源综合利用、800万吨铁矿石采选、50万吨钢管迁建、戛洒江一级电站、元江桥头电站等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
钒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于今年3月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3500万元,预计2011年6月竣工。800万吨铁矿石采选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5.5亿元,占计划投资总额的38.9%。 50万吨钢管迁建项目一、二期工程已完成,钢管热镀锌主厂房已建成,1-9月完成投资3112万元。戛洒江一级电站、元江桥头电站的附属工程有序推进。
(十八)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和生物制药产业。(责任单位:市经委)
目前,我市已编制完成《玉溪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以云锡同乐太阳能为龙头,发展太阳能光热光电产业,在高新区建立了太阳能产业基地,实现产业集聚。以蓝晶科技、汇龙科技为基础,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整合现有资源,做大新能源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依托沃森生物技术、维和制药等企业,发展壮大烟草产业配套的香精香料工业、药材种植加工等特色产业。
(十九)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责任单位:市经委)
2010年我市计划淘汰3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9座、产能134.4万吨,水泥机立窑31座、产能271.5万吨。至9月底,9座高炉、31座水泥机立窑全部关停,其中:9座高炉已拆除5座,4座正准备拆除;31座水泥立窑拆除5座,其他正在开展拆除前的准备工作。我市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十)提升装备制造业的规模和水平,认真编制铸造产业发展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抓好省确定的玉溪铸造产业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经委、研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玉溪市“十二五”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和《玉溪市“十二五”铸造产业发展规划》已通过评审。铸造产业基地集聚度进一步提高,目前以数控机床企业为龙头,以数控装备产业联盟为载体,成功引进了深圳联金新烽实业等6户企业开发生产数控机床整机产品。红塔区年铸造生产能力达4.6万吨、通海县10万吨、峨山县8万吨、新平县3.5万吨,易门县铸造项目已建成投产。
(二十一)加快太标年产100万套太阳能热水器、云锡同乐太阳能光热光电产业项目建设。确保达利集团食品加工项目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市经委、市高新区管委会、研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太标年产100万套太阳能热水器生产项目已完成投资2.9亿元,目前厂房建设基本完工。云锡同乐太阳能光电产业化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2613.14万元,完成84%。达利集团食品加工项目已竣工投产。
(二十二)完成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申报工作,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责任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
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申报工作取得了省科技厅的支持,市政府向科技部高新司专题汇报了申报准备工作,得到了高新司的初步认可。目前,高新区培育以生物医药产业、绿色能源及新材料产业、“两烟”及配套产业为产业重点,积极发展富有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十三)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20%以上。认真做好达标企业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的统计工作,推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上规模、上水平。(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统计局)
至9月,全市非公经济达86143户,同比增长14.6%,预计实现增加值165亿元,增长22%。全市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企业共347户,比2009年年末增加5户。
六、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打造工业发展平台
(二十四)加快推进研和工业园区管理实体化,努力把研和建成新型钢铁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五金集散地。加快年产2万台数控机床产业园建设步伐。(责任单位:研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研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管理实体化方案已于2009年提交市政府待批。年产2万台数控机床产业园项目已完成佰锐富、鼎泰、台宇、巨峰、派诺、广和、恩斯克、勇博、世琪、大森、德创、维升13户企业钢结构厂房建设,其他企业完成厂房内地坪施工,完成投资2.5亿元。
(二十五)切实抓好易门陶瓷、澄江东溪哨和提古园区、通海五金机电特色园区、江川生态特色工业园区、峨山移民再就业工业园区、华宁磷化工循环经济特色工业园区、新平矿业循环经济特色工业园区、元江镍产业特色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经委、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易门陶瓷特色工业园区正进行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澄江东溪哨和提古园区、江川生态特色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通过市级评审,规划面积分别为14.37平方公里和4.81平方公里。通海、峨山、华宁、新平、元江正按各园区总体规划稳步推进。
(二十六)完成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15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经委)
至8月,全市完成标准厂房建设16.1万平方米,完成107.2%。其中:红塔工业园区9.9万平方米,研和工业园区3.0万平方米。
七、加快以旅游文化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发展
(二十七)全面推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加快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确保旅游总收入增长10%以上。全力推进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以“两山(太阳山、棋盘山)一城(中心城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太阳山、仙湖锦绣、抚仙湖国际养生园、仟龙湾文化旅游小镇、华夏和谐文化园等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东风水库路坝合一工程、红塔生态康体度假、玉山城休闲度假三大旅游品牌,加快哀牢山-红河谷特色生态景观和民族文化旅游线路建设,抓好元江彩色膏林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按照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9〕199号文件的规定,国家不再开展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1一8月,全市共接待游客819.68万人次,同比增19.23%;实现旅游总收入25.76亿元,同比增8.43%。《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试验区总规》已通过省政府审批,目前正在做总规环评和片区控制规划。澂江太阳山国际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社区项目,老鹰地旅游度假村项目一期已开工建设,二期已具备开工条件。仙湖锦绣项目已取得1-6号林地征用、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地灾批复,环评报告通过专家审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第一、二批次供地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复。抚仙湖国际养生园项目《总体规划》已通过试验区管委会审查,正在进行立项审批和征地工作。仟龙湾旅游小镇项目《总体规划》已通过试验区管委会审查,正在准备项目规划评审。抚仙湖华夏和谐文化园完成项目概念性规划,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由红塔集团投资建设的红塔生态康体高端旅游项目正在进行设施配置和项目细化建设。中云集团玉山城休闲康体高端旅游项目一期工程已开工,完成投资2.8亿元。哀牢山—红河谷特色生态景观和民族文化旅游线路,已启动了漠沙段标识牌、露营点、观景台建设。元江彩色膏林项目签订了意向性协议,开展了项目规划区域内的土地面积、权属类型、林地面积、退耕还林等前期基础性工作,目前正在编制项目建设推介书,以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面。
八、着力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城乡市场繁荣
(二十八)完成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玉溪市“十二五”物流业发展总体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
(二十九)以研和现代物流园区建设为突破口,培育发展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和专业市场。(责任单位:研和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代物流及加工中心项目前期规划工作正在优化设计方案,目前完成了园区地上附着物的核查清理、拆迁补偿测算工作,正在开展招商项目的摸底对接,现已收到6家物流企业、7家加工性企业的项目投资建议书。
(三十)抓好国家“早餐工程”示范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国家“早餐示范工程”项目,中心城区投资3000万元建成了标准化主食加工配送中心1个、早餐固定经营网点20个,标准化早餐网点3个,改造中心厨房2个。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已上报国家商务部待批准,目前正在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普查、规划、交易市场选址和七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设备选型及技术方案论证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工作。
(三十一)推进市、县、乡、村四个层次市场的规划建设。加快中心城区14个农贸市场改造,启动窑头等农贸市场改造,着力推进蔬菜、畜禽、水果三大市场建设,抓好金山蔬菜、华溪柑桔等省确定的6个重点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加快推进易门野生食用菌交易中心、元江热带水果交易市场建设,启动红塔区水果专业市场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区逐步启动木材和林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推进农家店、农资店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中心城区14个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完成投资787.6万元,建成交易货台3231米,大棚改造8514平方米,改造垃圾池7个,改造活禽宰杀经营点67户,水产宰杀经营点80户,面墙刷新41689平方米,改造排水沟2048米,设置停车位322个,门口障碍设施改造29处,购置垃圾桶326只,防蝇防尘设施1396平方米,同时对部分消防设施、电力线路进行了改造。通海金山批发市场、易门野生食用菌交易市场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华宁县柑桔批发市场完成冷库、柑桔分选场、彩钢瓦大棚建设;元江热带水果交易市场正在进行基础施工;红塔区水果专业市场完成项目可研评审,正在开展规划设计工作;红塔区林产品交易市场完成规划设计工作,正在办理用地手续。2010年省级下达我市“农家店”建设指标140个,目前已完成92个。
九、努力增加投资,夯实发展基础
(三十二)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突出抓好市级257个重大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做好玉蒙铁路建设和昆阳—玉溪南铁路、云桂铁路玉溪段征地拆迁等工作。切实抓好10个水电站和1座500千伏、5座220千伏、9座110千伏输变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至9月底,市级257个重大建设项目完成投资87.7亿元,完成32.3%。其中:续建的132个项目完成投资58.8亿元,完成46.6%;新开工的125个项目完成投资28.9亿元,完成19.9%,开工率32.8%,6个项目完成并投产。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6.2亿元,增长23.1%。玉蒙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任务已按期完成,30条道路、沟渠改移及耕地复垦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昆玉铁路扩能改造项目召开了开工动员会和征地拆迁工作动员会,改造工程全面启动。10个在建水电站完成投资5.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6%。戛洒江一级电站、元江桥头电站、罗垤电站的附属工程有序推进,龙门电站正在进行引水渠、隧洞工程, 禄丰、都贵、丫味河、马鹿河等4个电站主体工程完工,锦裕电站、锦源电站计划10月底前开工。500千伏宁州变项目申请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待核准。5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中,泉乡变建成投运,高古楼变进行电气安装,峨山变等3个变电站完成可研。9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中,梅园变、宋官变、春和变、济川变已开工建设,其余5个输变电站已获核准并列入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近期可开工建设。
(三十三)加快推进新平—三江口、易门—峨山—高仓、元江—红河二级公路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新平~三江口公路累计完成投资96000万元,完成65.7%,资金到位110170万元。易门~峨山~高仓公路累计完成投资146674万元,完成46.1%,到位资金134528万元。元江~红河二级公路累计完成投资21210万元,完成59.1%,资金到位21954万元。
(三十四)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力争生产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5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9月,全市完成生产性投资79亿元,增长24.1%,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6.3亿元的47.5%。
(三十五)加强金融协调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放,确保新增贷款70亿元以上。力争完成发行企业债券25亿元。推进融资平台实体化、市场化和项目具体化,提高融资担保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2009年末至2010年三季度,我市筹集到政府信用贷款资金239538万元。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发行15亿元企业债券工作已由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待审核。通过多措并举建设融资平台,目前我市担保公司担保余额为205132.7万元。
(三十六)努力增加土地收储,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加大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资产盘活经营力度。(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1-9月,全市实施土地收储项目37个468.6858公顷,完成计划的55%。供应储备土地29 宗120.94 公顷,收取土地出让价款54922.54 万元。清理闲置土地15宗21.9833公顷,清理出中心城区未供应储备土地5903亩,现已供应1639亩。
(三十七)切实抓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与开展前期工作的比例达1:2以上。今年重点抓好中心城区饮用抚仙湖水、玉溪—磨憨铁路、新平—临沧公路等20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今年重点抓好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玉磨铁路(玉溪段)正开展预可研工作;新平~临沧高速公路(玉溪段)、江川翠峰至晋宁晋城公路(江川段) 已开展可研编制;玉溪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抚仙湖引水入城工程签订了勘测设计合同,正在编制项目可研;棋阳路拓宽改造二期工程完成实施方案编制;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玉溪市县级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完成规划方案;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计划已上报;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完成前期调研;220千伏青铜(大街/四街)输变电工程正进行可研编制;抚仙湖奥宸创意小镇项目总体规划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待审批;仙湖山水国际度假园已签约,完成策划方案;抚仙湖国际养生园已签订合作协议;阳宗海生态旅游度假社区完成概念性规划;职教园区确定了建设用地区域和选址方案;市人民医院规划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已完成,正按程序上报审批;哀牢山风景区生态旅游建设正进行规划;中国东盟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按同步立项、选址、规划、建设、招商推进工作要求,贸易已开始先期实施。
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三十八)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确保实际利用市外国内资金增长10%、外资增长11%以上,提高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9月,全市实施市外国内资金项目122项,其中:新建项目76项,结转项目46项。使用市外国内资金53.41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使用省外资金44.33亿元,同比增长41%。全市实际利用外资1292.33万美元,为去年同期的3.75倍。
(三十九)积极争取在玉溪设立海关、检验检疫机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我市争取在玉溪设立海关、检验检疫机构已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函到昆明海关和省检验检疫局征求意见。目前省检验检疫局已复函,我市正按省局的意见研究相关问题,设立玉溪海关一事正在衔接中。
(四十)切实抓好外经外贸工作,确保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支持市内企业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我市目前已取得外贸进出口经营许可企业共299户,1-9月,外贸进出口总额11146.23万美元,增长14%。新批准境外直接投资企业1家,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人民币(折合29.3万美元)。
十一、加快推进昆玉一体化进程
(四十一)加强与昆明市的协调联系,力争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市场建设、社会发展、服务配套等方面的合作上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昆明—玉溪两市就昆玉一体化进程多次进行工作对接后,合作框架协议经双方联合修改后已报市政府审定,目前正在准备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工作方案。
(四十二)抓好昆玉轻轨铁路、晋江高等级公路等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与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相关领导和技术人员对建设昆玉轻轨铁路进行了工作交流,目前已向政府上报了《关于开展玉溪市轨道交通规划工作的请示》。晋江高等级公路项目可研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厅还未出具行业意见。
(四十三)红塔区、澄江县、易门县要充分发挥优势,当好推进昆玉一体化进程的排头兵。(责任单位:红塔区、澄江县、易门县人民政府)
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红塔区已将推进昆玉一体化进程实施的相关项目纳入“十二五”规划。易门县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比较优势和区位优势,开展好“易门融入滇中经济圈构想”课题研究,着力构建六街—龙泉—浦贝经济核心发展轴,加快建设昆钢冶金熔剂基地和石炼化配套产业发展基地,做大做强矿冶、陶瓷建材、食品加工、商贸流通业。澄江县积极配合做好呈澂高速公路、昆明绕城高速公路、昆明至澄江轻轨项目及云桂铁路(澂江段)等项目推进工作,推进太阳山南北干道及联络线建设。加快提古园区融入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共同发展步伐,目前,园区总体规划已通过评审,红塔卷烟胶厂、广龙实业公司塑料磷酸包装桶厂、钢桶厂异地搬迁项目已意向性落户园区。
十二、坚持生态立市、环境优先,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十四)以“三湖一海一库”保护治理为重点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深入实施“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完成抚仙—星云湖泊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抚管局)
我市编制了《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方案》,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完成了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十一五”目标任务。继续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组织华宁县华溪镇、宁州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组织通海县秀山镇大树村、华宁县华溪镇甫甸村申报国家级生态村,经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审核和现场核查,通海县秀山镇大树村、华宁县华溪镇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环保部。《抚仙—星云湖泊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已召开了专家论证会,目前正在修改完善。
(四十五)完成抚仙湖东岸环湖截污治污工程,启动抚仙湖北岸综合整治、山冲河清水产流机制修复等工程,切实抓好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综合治理。(责任单位:澄江县人民政府)
抚仙湖东岸环湖截污治污主体工程已全线贯通,海口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完工,正在开展收尾工作,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091万元。抚仙湖北岸综合整治工程完成了北岸污染调研工作,由于村落集中,截污治污工程资金投入大、前期审批难,该项目尚未落实。山冲河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正在进行项目初设评审。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已移交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四十六)确保“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目标责任书项目100%完工。(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截至9月底,58项“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目标责任书项目完成投资11亿元,完成89%,项目已完工38项,在建20项,开工率100%,完工率65.5%。
(四十七)加快推进“三湖一库”径流区产业结构调整,径流区严禁新上污染项目。(责任单位:红塔区、通海县、江川县、澄江县、华宁县人民政府)
相关县区正加快推进“三湖一库”径流区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执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深入实施抚仙湖、东风水库径流区建设项目集体审批制,今年内“三湖一库”径流区未新上污染项目。
(四十八)搞好抚仙湖环境资源保护费征收,加快搭建“三湖”保护治理投融资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抚管局)
自8月1日起征收玉溪市抚仙湖资源保护费以来,截至9月25日,已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100万元。
(四十九)修订完善东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完成东风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实施东风水库右岸输水隧洞工程,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整治力度,确保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在开展东风水库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中,《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已编制完成,关停一级保护区内14户养殖场,拆除了桃花岛餐馆,对19户餐饮经营户和大矣资村实施了污染整治。《玉溪市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九溪片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实施,九溪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关停、封填,治理工程已经完成,正在开展植被恢复工作。东风水库右岸输水隧洞工程暂缓实施。中心城区地下水开采清理整顿工作正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五十)深入持久地开展环保整治专项行动,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启动3个县、20个乡镇、100个村的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推进生态县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截至8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53件,处罚金额147.7万元,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61个,环评审查意见21份,办理了17家试生产企业和24个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三同时”执行率达100%。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已编制完成了《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方案》、《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办法》和《玉溪市市级生态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五十一)深入实施抚仙湖环湖文明走廊工程。(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我市把“绿化抚仙湖面山纪念林”作为拓展“抚仙湖环湖文明走廊”工程大力推进。在第一期苗木种植完成并进入三年管护期后,第二期已完成278亩,定植枇杷树16000株。
(五十二)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搞好土地复垦和开发整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我市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任务已分解落实到9个县区75个乡(镇)人民政府,经核查,全市耕地总面积25.38万公顷,较分解下达的指标增加3.44万公顷,基本农田面积20.31万公顷,较分解下达指标增加1.11万公顷。全市土地复垦整理项目34个,建设规模7791.39公顷,预计新增耕地2917.38公顷,概算投资1.86亿元,目前,已到位资金1.31亿元,项目已经省级验收12个,开工20个。城增村减项目12个,建设规模217.096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71.2458公顷,预算投资2266.44万元,其中:江川县雄关乡整治复垦项目已完工,红塔区高仓镇龙树村空心村整治复垦项目已开工。
十三、以中心城区生态城市建设为重点推进生态市建设
(五十三)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生态城市规划、中心城区20平方公里生态文化区规划编制,抓好重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待修改完善后上报省住建厅审批。生态城市规划已完成编制,待评审。中心城区20平方公里生态文化区规划正在修改,打通康井路项目的平面线形规划方案已经中心城区项目规划审批领导小组同意。重要片区规划工作,已完成老城区保护改造规划及老五街修建性详细规划,时代广场片区、诸葛小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初步规划方案,右所片区、彩虹桥片区、火车西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编制初步规划方案。
(五十四)加快20平方公里生态文化区建设,推进城市电网改造升级,完成6条城市道路的管网入地改造,完成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配套和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建设,抓好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建设,完成明珠路延长线工程建设,启动棋阳路二期、康井路建设,加快九龙池监控门架牌坊建设。(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生态文化区正在实施北片区建设,完成出水口片区栽植古树名木1100多棵,完成聂耳文化广场绿化完善工程和聂耳桥两侧聂耳文化主题雕塑工程。对玉江大道实施绿化,补种了大量树木。玉溪大河治理二期项目上段土建、绿化工程已完工,兰溪桥主体工程完成,正在进行下段施工。城市电网改造工程进展顺利,珊瑚I、II回新建工程、秀山路延长线工程和泰山I、II回电缆建设工程已完工,秀山路穿昆玉高速路段与原道路建设修建电缆沟连接部分(约40米)的埋管及1台环网柜基础已完工,红塔大道延长线、广场开闭所线工程土建部分完成招标工作,完成了珊瑚北延长线I、II回工程开挖报批手续。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第一部分已完工,完成投资5795万元。棋阳路二期改造项目完成了实施方案编制。九龙池监控门架牌坊于9月29日竣工。
(五十五)搞好中心城区绕城公路的规划和前期工作,推进城南客运站规划建设。完成玉溪老城保护规划,稳妥推进老城区改造,加快“城中村”改造规划编制和推进步伐。(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玉溪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项目可研(初稿)已上报省发改委和交通运输厅待批复。城南客运站项目正在另行选址。老城区保护改造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市政协作为重点提案进行了协商。“城中村”改造规划已提交中期规划成果,正在对中卫城中村改造进行规划研究。
(五十六)全面启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市政府印发了《玉溪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行动计划(2010-2012年)》。编制了“创模”目标责任书,根据工作程序,已向国家环保部上报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请示》。
十四、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五十七)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管理体制,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法制办)
红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8月1日起正式运行。其他县区完成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处罚权涉及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清理工作,对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区域划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其相关筹建组建等工作进行了研究,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五十八)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力争今年、确保2012年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已通过国家爱卫会暗访。目前,各责任单位正在按国家爱卫会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照考核技术指标进行整改。
(五十九)完成玉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认真做好国家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年),前期8个专题研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及市、县、乡三级各类用地布局成果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市县乡三级规划成果编制已按省级要求完成了编制上报,市级规划成果于8月12日通过省厅专家组审查。数字玉溪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项目工作,已落实专项建设经费2368万元,目前正在开展分项工程招投标准备。
(六十)完善城镇户籍管理办法,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到城镇就业和落户。(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公安机关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1-9月,全市共办理迁移落户5733人。
(六十一)加快推进殡葬改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红塔区完成了殡仪馆改(扩)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玉溪南陵园公墓扩建方案的制定,完成了重点项目规划区(职教园区、金钟山片区、高龙潭片区、研和工业园区)内899冢坟墓的搬迁工作,10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已完工10个,正在建设30个,其余已完成选址工作。元江县殡仪馆扩建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购置相关设备,已完成1个经营性公墓和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工作。新平县殡仪馆已启动建设;峨山县完成了安溪陵公墓二期改造规划设计和1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的分解及初步选址规划。通海县已完成兴蒙乡磨盘山公益性公墓一期工程和县级公益性公墓及九街镇、河西镇、秀山镇、杨广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江川县、澄江县各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初步完成。华宁县完成了青龙镇、盘溪镇3个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及规划。易门县殡仪馆已开工建设。
(六十二)全面开展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搞好水价、垃圾处理收费等价格调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
《玉溪市主城区水资源配置方案》已编制上报水利部待评审;《玉溪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完成起草工作,正在开展节水中期验收准备工作。中心城区综合供水价格的调整方案已报发改委待审批;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已调整为8元/户?月(含处置费)。
(六十三)制定出台鼓励房地产发展的意见,加快房地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上报市政府待批。1-8月,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7.5亿元,同比增长39.1%。
十五、实施文化和市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六十四)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积极申办“中国聂耳国际音乐节”,努力把聂耳文化广场景区建成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抓好文化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中国聂耳国际音乐节” 申办请示已由省委宣传部上报中宣部。聂耳文化广场景区正在争创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14个综合文化站已建成11个,在建3个,375个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大部分已建成并完成县级验收。
十六、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六十五)继续实施“三免一补”,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步伐,认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010年全市下达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13584.84万元,目前已到位资金13042.87万元,其中:中央省级8856.59万元,市级2844.59万元,县级配套1341.69万元,春季学期“三免一补”工作全面完成,免费教科书完成市级验收并上报省教育厅。《玉溪市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初稿)》、《玉溪市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初稿)》完成拟稿。普通高中规模继续扩大,全市高中计划招生12800人,截至9月13日,共招生12256人;职业院校计划招生13000人,已招生12906人。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步伐加快,已完成玉溪第一小学与东风小学合并办学、红塔区第三幼儿园与红塔幼儿园合并办学,玉溪二职中改扩建工程已开工建设,工业财贸学校三期工程基本完工,玉溪四中分校如期开学,玉溪一幼已迁入原工校进行过渡性办学。2009-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累计开工项目222个,开工率86.7%,完工面积139857平方米,完工率58.5%,累计完成投资18588万元。
(六十六)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全面启动“八大科技创新基地”和“八大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年内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5个,培育发展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5户,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至8月,我市专利申请量为523 件、专利授权192件,同比增长89%和67%。玉溪维和制药和云南恩典科技公司成为云南省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全市17户省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已全部合格验收。科技创新基地正在开展“两烟”及配套、矿电产业、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油料产业、农产品加工产业、陶瓷等八大创新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工程正在开展重点行业企业重大技术改造、农业科技创新、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培养引进、知识产权战略、生态产业科技创新、公民科技素质提升八大工程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果。完成了3户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初审工作,正在组织8户企业申报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组织天宏香精香料公司、元江万绿公司等9户企业申报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目前已有3户企业通过认定。正在组织实施玉溪市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工作,已认定玉溪中烟种子公司为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玉溪源天生物能源开发公司、玉溪明珠花卉公司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六十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和受益水平,把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持卡就医试点工作。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城乡临时救助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民政局)
我市已拟定了《玉溪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玉溪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实施方案(2009—2011)》,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相关规定,全市71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取消药品加成;市急救中心、市儿童医院已完成搬迁,市人民医院启动规划工作,继续实施了市中医院外科大楼和通海、易门、江川、新平四个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投资17639万元完成了33个基层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和342个村卫生室改扩建项目;全市传染病发病率为9.54/10万,同比下降13.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业人口1689737人,参合率达94.57%,财政补助标准人均达到120元;2010年,玉溪市未列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持卡就医试点州市,市级试点工作计划于明年启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1-9月,共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55万元,救助1476人次。各级财政、民政部门为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共90963人代交了2010年新农合参合费,资助低保对象、重残人员、低收入老年人和其他困难人员44010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资金108.73万元。
(六十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奶粉、煮食草乌药膳、地沟油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行为1500多件,实施经济制裁35万元。完成了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受理GSP认证企业38户、再论证企业110户,监测药品广告30个,完成了省级14批次和国家级5批次医疗器械抽检工作,上报药物不良反应报表153份,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3户,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769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1份,对县以上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含个私医院)的监督检查达100%。1-9月,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六十九)抓好第六次人口普查。(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做到了摸底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早。目前,正在开展我口普查宣传月活动,为11月1日至10普查登记作准备。
(七十)全面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建立城镇居民未享受退休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扶助制度,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单位:市计生委)
我市全面启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1-9月,共为6281人进行免费婚检。推行城镇居民未享受退休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扶助制度正在做准备工作。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玉发〔2010〕6号),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双线”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议事和汇报制度、重大人口政策会签制度,继续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制度。同时,经费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提高了基层计生宣传员的待遇水平,将市级承担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比例提高到40%,新增财政投入306.42万元。
(七十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做好省十三届运动会和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赛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宗局)
今年以来举办了元旦、春节环城赛跑、“ 2010环抚仙湖AA百公里徒步”、“通变电器杯”网球公开赛和全民健身日等体育活动,争取到农村文化体育广场建设试点村31个,补助资金310万元;圆满完成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参赛任务,我市249名运动员取得金牌107枚、银牌42枚、铜牌44枚,团体总分2140分,成绩列全省第二名。云南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赛筹备工作已完成。
(七十二)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支持驻玉部队建设,努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我市围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目标,认真开展各项创建工作。一是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及送温暖活动,及时发放优抚抚恤补助金1781万元。二是开展宣扬驻玉部队参与抗旱救灾的突出事迹工作。三是完成接收2009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四是做好涉军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重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维护社会稳定。抗旱期间,驻玉军警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向灾区捐款63.89万元,出动车辆1947台次,送水11064.4吨,打水井3口,修水池坝塘7个,为6.4万人、1.14万头大牲畜解决了饮水困难,为全市抗旱救灾工作做出了贡献。
十七、高度关注民生
(七十三)认真落实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搞好创建全国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全市新增城镇就业2.2万人。(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顺利推进,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玉溪市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玉溪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玉溪市创业项目库建设方案》,完成技能培训2112人,创业培训3808人。1-9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8766人,完成85.3%。
(七十四)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抓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把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送审稿已完成。新平县被列为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参保人数达162913人,占应参保人数的91.6%,领取待遇人数达29485人,发放金额1593万元。及时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成年人为190元,学生儿童为130元,大学生为110元。
(七十五)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抓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廉租房15.5万平方米,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1.6万户。(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1-9月,廉租住房建设完成总投资的24%,各县区项目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争取到省级第一批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3080万元,已安排2989万元用于山苏支系农村危房改造。2010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任务22900户,其中:加固改造15000户,拆除重建1900户,市级配套6000户,目前已完成加固改造2356户,拆除重建30户。
(七十六)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市政府通过了《玉溪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和《玉溪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我市建立了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对粮食、食用油实行市级动态储备,化肥等农资做到品种齐、质量好、数量足、布局合理,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做好市场监测,成品油动员企业增加了库存。
(七十七)加大民族地区扶持力度,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市民宗局)
目前,我市已安排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村组干部的培训经费50万元、代缴新农合参合经费50万元、学生学历培养经费60万元,安排90个项目建设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
(七十八)加快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步伐,完成市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等5个社会福利项目建设,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并开工建设,老年公寓主体工程已完工,其他3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敬老院建设稳步推进,全市7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办敬老院85所,已基本形成一乡一院格局,集中供养率达28%。目前,全市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共有22个,已完工5个。
(七十九)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发放小额信贷资金2亿元,解决5万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问题。(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局)
省级6000万元的小额信贷资金已发放完成,受益农户3200户。完成2户企业扶贫项目贷款1500万元。1.5亿元畜牧业贴息贷款已完成发放。
十八、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八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圆满完成“五五”普法任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举办了全市2010年“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动员全市司法行政人员300余人、普法宣讲团200余人、律师100余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140余人、普法志愿者近1000人,深入农村宣讲《水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法律六进”活动示范联系点60个,共组织开展送法活动1560余次。全市672个村委会(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4个村被国家司法部、民政部授予“民主法治村”称号,27个村、4个社区被省司法厅、民政厅授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组织全市1.8万余名公务员参加了全省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完成了市级“五五”普法工作检查考核验收工作,正在做好迎接省级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十一)深入开展新一轮“平安玉溪”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新一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确保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我市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1-9月,立各类刑事案件9589起,破3601起;破获毒品刑事案件427起,缴获毒品246.11千克,收戒吸毒人员569名,完成省下达任务的81.29%;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83起,挽回经济损失11568万元;排查重点区域446处,已整治225处,排查出矛盾纠纷160起;受理治安案件10486起,查处7758起。
(八十二)加强信访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9月,各级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106件次,同比下降4.1%;开展书记市长接待日9期,处理各类信访案件39件,已办结38件;市民意见箱共收到意见87件,已办结77件;群众拨打市长热线电话29103个,按规定受理了739件,已办结674件,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6次接听和办理市长热线38件;书记市长电子信箱共收到意见1054件,按规定受理了1032件,已办结969件。
(八十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民宗局)
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的原则,积极指导峨山县、华宁县、通海县等地开展宗教节日活动。
(八十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防重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我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1-8月,全市排查治理工矿商贸单位3768户(次),查出一般事故隐患8724项,已整改7984项,市政府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9项;开展执法行动695次,查处无证或证件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66起,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建设、生产、经营的6起,私采滥挖、越界越层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21起,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23起,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58起,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4起,其他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的517起。全市共发生死亡事故82起、死亡99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2.4%,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2.9%。
十九、科学谋划蓝图,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八十五)科学谋划好玉溪“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蓝图,精心编制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我市邀请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与我市共同开展《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研究和若干专题研究。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研究》成果验收会和工作务虚会,研究讨论了相关课题和基本思路。目前,起草小组按照市政府研究的《基本思路》,起草了《关于编制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初稿)。
二十、规范管理,全面提高政府执行力
(八十六)认真抓好新平、易门扩权强县试点,积极做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准备工作,逐步调整完善财政体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新平县、易门县人民政府)
省政府已明确2009年确定的8个“扩权强县”试点县暂不纳入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范围。
(八十七)完成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责任单位:市编委办)。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编委办拟定了《玉溪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玉溪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待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八十八)在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四项制度。(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产业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省政府今年在全省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我市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构,明确了部门的职责,及时拟定了玉溪市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意见和全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市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和多次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对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已在我市全面推进。
◆玉溪市人民政府2010年十件实事完成情况(按玉政办发〔2010〕40号文件排序)
一、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25万亩。(责任单位:市中低产田地改造办公室)
2010年全市计划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25.04万亩,已完成改造23.75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94.8%。
二、完成200个自然村整村推进扶贫,易地搬迁扶贫2000人。(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整村推进项目已完工147个,完成目标任务的73.5%。易地扶贫搬迁完成转移安置1302人,完成任务的65.1%。
三、实施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解决8万人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9月,建成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517件,总供水能力19009m3/d,解决了194042人的饮水安全,完成242.6%。
四、确保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万人,“4050”等特殊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00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9月,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13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1.3%;“4050”等特殊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859人,完成目标任务97.2%,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五、启动职教园区建设,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10万平方米,完成农村教师安居房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职教园区建设前期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市政府批复了建设用地区域和选址方案,并专题研究了项目规划、用地问题。2010年,全市计划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119个,排危面积117651平方米。现已开工项目88个,开工率74%;完工面积31481平方米,完工率26.8%;累计完成投资6168万元。全市已建成农村教师安居房7069套,在建2423套(其中:红塔区123套、江川县2300套),华宁县、元江县启动了二期工程建设。
六、启动市急救中心、市儿童医院和市人民医院的规划建设,完成27个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30个村卫生室危旧房改造或业务用房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玉溪市急救中心、市人民医院附属儿童医院已于6月30日举行了揭牌仪式。市人民医院规划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已完成,正按程序上报审批。27个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已完成验收15个。30个村卫生所危旧房改造或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工21个,在建9个。
七、完成彝族山苏支系特困人口安居工程。(责任单位:市民宗局)
2010年,彝族山苏聚居区计划建设安居房2989户。目前,已开工758户,完成投资243.3万元。其中:峨山县开工57户,完成投资43万元;新平县开工157户,完成投资120.3万元;元江县开工544户,完成投资80万元。
八、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看”工程,加快建设农村互联网和气象公共信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信息产业办、市气象局)
2010年,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看”工程计划实施14379户,已完工。农村互联网建设步伐加快,1-9月,全市222个行政村实施“千村行动”行政村通光缆工程,已有115个行政村通光缆,布放光缆557.05皮长公里,其中56个行政村已安装宽带设备。初步建成了农村气象信息服务体系。76个乡镇共安装气象综合信息电子显示屏2955块,其中:1-9月安装305块,全市乡镇、行政村安装率均达100%、自然村安装率达29%。
九、认真实施中心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规划,确保今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责任单位:红塔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已完成红塔大道1000米、棋阳路3200米、龙马路1128米道路隔离栏设置;南北大街道路中间隔离和人行道隔离暂缓实施,待条件成熟后实施;对龙马路与太极路口等9个路口的信号灯进行了改造,并增设标志、施划标线;在龙马路与太极路口等10个重要路口增设了闯红灯抓拍视频监视系统;完成了新改造的棋阳路段、环山北路段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在环山北路安装了交通标志牌7块,在环湖东路联络线安装了交通标志牌9块。目前,正在对环湖东路标线进行施划,在环湖东路与东风北路、环山北路安装信号灯,在环湖东路与东风北路安装闯红灯抓拍系统。红塔区已完成玉锦园南侧道路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和用地预审手续,完成凤凰东路(师院门口—红塔大道)改扩建工程和凤凰路、环山路、中卫路、太极路、聂耳东路等5条道路改造工程可研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编制,开展了聂耳路打通项目市场化运作的前期研究,正在进行紫艺路延长线道路工程、彩虹路扩建项目、东风路中段局部扩建项目的可研编制工作,昆洛路(明珠路延长线高仓—哨坡段)续建工程进展顺利。市建设局组织实施的环湖东路联络线新建项目已完工,环山北路延长线(环湖东路—景观大道)续建项目主体工程完工,正在做收尾工作;棋阳路二期改造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棋阳路拓宽改造二期工程实施方案》,目前市建设局、规划局正在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康井路改造项目,烟厂二、三库区专用道路建设项目正在开展前期组织协调工作。市水利局负责实施的东风北路延长线(路坝合一)工程续建项目进展顺利,红龙路(右所立交—红龙桥)改扩建工程于9月14日完成建设招标工作。市规划局负责的玉溪大河北片区路网规划工作,已完成康井路平面线形规划方案和聂耳路延长线市场化运作初步方案,签订了中心城区给排水专项规划及交通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合同。市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的新西河路北向延长线工程项目已制定了工作方案,完成了项目可研编制和评审工作,完成了项目初设及施工图设计;东风路、星云路、明珠路、秀山路等道路指路牌、停车位、交通标线、闯红灯抓拍等设施已完工,正在抓紧秀山路、东风路交通设施建设收尾工作,明珠路道路隔离栏及停车位设置正在进行招标。
十、完成东风水库路坝合一工程建设,完成玉溪大河二期防洪抗旱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中心城区防洪建设指挥部)
东风水库路坝合一工程主要由坝体培厚工程和城市道路工程组成,目前各项工程进展顺利。东风水库坝体培厚工程下游倒滤体回填已实现大坝封顶,完成下游坝体石渣料回填78.9万立方米,完成投资6662万元。大坝左肩长1.37km的道路工程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3600万元;大坝右肩长2.8km的道路工程完成土方开挖15.6万立方米,回填土方9.3万立方米,浇筑钢筋砼780立方米,完成投资720万元。玉溪大河二期工程拆迁工作基本完成,上段河道土建、绿化工程已完工,兰溪桥主体施工完成,开始进入桥体装饰装修。下段河道土建工程于8月10日开工建设。
联系单位: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联系电话:0877—2038600
电子邮箱:yxdcs512@163.com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