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881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12-10 |
玉溪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实施方案(2025—2030年)政策解读
日前,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玉溪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当前,我市已通过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评估认证,保持无经输血传播,全市艾滋病疫情得到有效遏制。截至2024年底,全市艾滋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分别达94.0%、95.8%、97.8%。但影响我市艾滋病流行的社会因素复杂交织,性途径传播比例高、隐蔽性强、预防难度大,相关传播风险持续存在,防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6月22日印发了《云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高质量推进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结合玉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用于指导今后一段时期防治工作。
二、《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我市《实施方案》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方案宗旨是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规划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分类指导,不断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精准、高效开展。二是我市《实施方案》结合当前我市防艾工作特点,以及前五轮防艾人民战争工作实践中取得的经验,提出8项防治措施,明确通海县、元江县为攻坚重点地区,红塔区、澄江市为示范带动地区,具有鲜明的玉溪特色。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防治目标、防治措施、保障措施、指导与评估等四部分内容。
(一)防治目标
参照省级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明确“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并减少相关死亡,有效遏制艾滋病流行”的总目标和增强社会防艾意识、引导高危行为转变、预防家庭内部传播、增进诊断治疗成效、控制人群感染水平等5项具体目标。
(二)防治措施
一是强化宣教干预,扩大社会参与。包括加大防艾宣教提升防艾意识、落实干预举措提升防艾实效、动员社会力量共筑防艾防线等3条具体内容;二是优化检测策略,强化监测预警。包括全力发现感染消除隐匿风险、构建多元监测及时精准预警等2条具体内容;三是深化医防融合,加强关怀救助。包括扩大治疗范围做好转介衔接、优化诊疗服务提升治疗效果、强化随访管理守护患者健康、加强关怀救助保障患者权益等4条具体内容;四是巩固消除成果,筑牢防控屏障。包括消除母婴传播守护母婴健康、消除血液传播保障用血安全等2条具体内容;五是实施分类防控,提高防治效能。包括护航青春成长远离艾性危害、关注老年健康预防艾性侵扰、聚焦流动群体共筑健康防线等3条具体内容;六是聚焦重点地区,深化区域防治。包括攻坚重点地区扭转疫情局势、发挥示范先行实施重点干预、强化农村防治推进宣传动员等3条具体内容;七是强化联动防治,促进综合治理。包括做好依法治理斩断传播链条、深化禁毒防艾守护家园健康等2条具体内容;八是拓展防艾体系,推动多病同防。
(三)保障措施
明确加强政府主导,压实部门责任,强化政策、经费、人员保障,完善防治体系,提高防控能力,落实关怀救助,针对不同人群、地区制定差异化策略。
(四)指导与评估
明确对《实施方案》的实施进行调研和指导,建立评估机制,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开展指导评估,确保任务有效落实。
四、与《规划》不同部分
(一)在具体指标上,《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底,全市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25%以下”,较《规划》“到2030年底,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35%以下”的目标有所提高。
(二)《规划》未对州(市)设置全人群感染率控制目标,《实施方案》根据各县(市、区)当前情况,明确到2030年各县(市、区)不同的全人群感染率控制要求,其中:澄江市、通海县、元江县控制在0.35%以下,红塔区、江川区、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控制在0.25%以下。
(三)完善省《规划》中“加强重点地区攻坚,加强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强边境地区综合防治”工作要求,《实施方案》明确攻坚重点地区扭转疫情局势、发挥示范先行实施重点干预、强化农村防治推进宣传动员等3条具体内容。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溪市遏制与防治
艾滋病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玉政办发〔2025〕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玉溪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实施方案(2025—2030年)》已经第六届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实施方案
(2025—203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4—2030年)》、《“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云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5—2030年)》,高质量推进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玉溪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防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分类指导,不断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精准、高效开展。总目标是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并减少相关死亡,有效遏制艾滋病流行。具体工作指标如下:
(一)增强社会防艾意识。到2025年底,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重点人群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达95%以上,到2030年底持续巩固提升。
(二)引导高危行为转变。到2025年底和2030年底,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均较前5年减少10%以上;到2025年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综合干预措施覆盖比例达95%以上,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保持在0.2%以下,到2030年底持续巩固。
(三)预防家庭内部传播。到2025年底,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持续控制在2%以下,夫妻1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控制在0.3%以下,到2030年底持续巩固。
(四)提高诊断治疗成效。到2025年底,艾滋病发现率力争达95%,治疗率、治疗有效率保持在95%以上,到2030年底持续巩固提升。
(五)控制人群感染水平。到2030年底,全市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25%以下,其中:澄江市、通海县、元江县控制在0.35%以下,红塔区、江川区、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控制在0.25%以下。
二、防治措施
(一)强化宣教干预,扩大社会参与
1.加大防艾宣教,提升防艾意识。深入推进防治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进单位“六进”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卫生健康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倡导、鼓励主动检测,加强重点人群和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风险意识和警示教育。组织部门要将防治知识和政策法规列入干部培训内容。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教力度不平衡不充分区域的指导。
2.落实干预举措,提升防艾实效。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压实住宿、娱乐、沐浴、美容等服务场所防艾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性活跃治疗脱失感染者的管理和阳性预防。
3.动员社会力量,共筑防艾防线。工会做好干部职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共青团为校内、外学生及青年防艾活动提供支持,妇联和民政重点关注妇女、儿童和老人等群体的健康促进工作。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长期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组织。
(二)优化检测策略,强化监测预警
1.全力发现感染,消除隐匿风险。民政部门积极将艾滋病和性病咨询检测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卫生健康部门按要求开展艾滋病扩大检测,医保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开展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各县(市、区)要开展精准检测,覆盖既往检测空白人群,到2030年全市常住居民艾滋病筛查率达90%以上。
2.构建多元监测,及时精准预警。建立艾滋病防控智慧化、多元化监测平台,对疫情趋势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加强重点人群及青年学生哨点监测和耐药监测,积极开展分子流行病学调查。结合新近感染分析,研判传播链和传播风险,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阻断疫情传播扩散。
(三)深化医防融合,加强关怀救助
1.扩大治疗范围,做好转介衔接。推广和完善检测、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与社区、公安等部门合作,做好新报告、未治疗、中断治疗和脱失感染者转介动员及综合干预。健全感染者异地治疗管理和衔接机制,加强感染者出入监管场所时与地方定点医疗机构的转介、衔接。财政、民政、医保等部门要执行相关社会保障政策,配合扩大治疗措施的落实。
2.优化诊疗服务,提升治疗效果。全面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规范化门诊工作,加强感染者分类管理和个案服务,严格规范管理高风险感染者。结合新药物、新技术进展和医保政策变化等适时优化治疗方案,加强感染者合并结核病、性病、丙肝筛查和治疗,优化合并慢性病诊疗服务。
3.强化随访管理,守护患者健康。完善随访管理工作机制,降低二代传播风险。对失访、未治疗、多性伴等高风险感染者,通过警医联动,高效开展追踪、转介治疗与干预工作。强化感染者法律意识特别是故意传播行为的警示教育。开展密切接触者溯源调查并提供咨询检测服务。实现终身关怀与全程管理。
4.加强关怀救助,保障患者权益。依法保障感染者及家属合法权益,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感染者的救助政策和医保政策,加强相关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衔接,保障感染者基本生活、基本医疗。
(四)巩固消除成果,筑牢防控屏障
1.消除母婴传播,守护母婴健康。健全和完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体系,强化对流动人口、青少年、跨境婚姻家庭及偏远地区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和管理,保障感染妇女及其受影响儿童的相关权益。
2.消除血液传播,保障用血安全。依法依规开展采供血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血浆)及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血浆)的活动。临床用血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比例达100%,医疗机构安全注射比例达100%,对接受临床用血或侵入性操作患者100%开展艾滋病、梅毒、丙肝等经血传播病原体检测。
(五)实施分类防控,提高防治效能
1.护航青春成长,远离艾性危害。各级学校要把防艾和性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进行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坚持将防艾宣传与健康教育有机结合,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小学高学年段开展防护和基本性健康教育,中学阶段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专题教育。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性健康教育纳入学分管理和考试内容,落实高等学校防艾及性健康宣传教育行动。培养性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全面扩大培训覆盖面和有效性。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学校疫情定期通报制度和会商机制,提高学校防艾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关注老年健康,预防艾性侵扰。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将预防艾滋病、性病纳入老年健康素养、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心理关爱等工作。借助村(居)民委员会日常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体检等服务,积极为中老年人提供宣传、咨询检测服务,做到早检测、早发现。
3.聚焦流动群体,共筑健康防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用工单位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纳入外出务工人员培训内容,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督促公交车站、客运站、地铁站、旅游景点等运营单位及流动人员聚集社区开展宣传,民政、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将防艾宣传、咨询检测纳入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内容。
(六)聚焦重点地区,深化区域防治
1.攻坚重点地区,扭转疫情局势。通海县、元江县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策略和措施,持续落实扩大检测和空白人群检测策略,保证检测力度不减,进一步提高发现率;继续夯实艾滋病防治“一站式”服务,确保抗病毒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均保持在95%以上;认真落实性病就诊者艾滋病咨询检测工作,对性病患者进行规范治疗。推进多部门合作,联合开展健康教育、综合干预、检测治疗、社会治理等工作。
2.发挥示范先行,实施重点干预。推进红塔区、澄江市艾滋病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带动,积极探索艾滋病、性病、丙肝、猴痘多病共防创新模式,以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为主攻方向,着力解决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多性伴等重点人群综合防治及制约诊断发现等重点难题,巩固疫情稳中有降趋势。
3.强化农村防治,推进宣传动员。加强农村居民宣传教育工作,借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综合防治,利用返乡和外出务工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教育及检测动员。相关部门实时关注农村地区感染者的生活状况,全力协助解决合理诉求,加强对农村地区困难感染者和家属的关心关爱工作。
(七)强化联动防治,促进综合治理
1.做好依法治理,斩断传播链条。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惩处涉及故意传播艾滋病、性病的犯罪行为,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性病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查处比例达100%,并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将处理情况通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既往感染者涉嫌故意传播行为的,将信息及时通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核实后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实施管理。
2.深化禁毒防艾,守护家园健康。坚持禁毒与艾滋病防治紧密结合,宣传、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及时清理和打击从事毒品交易等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个人。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监测药物滥用情况,特别是对非列管替代物滥用的监测,及时对易促进艾滋病传播的滥用物质尤其是合成毒品、麻精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依法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危害健康的非法催情剂的生产及流通。健全社戒社康、强制隔离戒毒、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衔接机制,优化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布局,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
(八)拓展防艾体系,推动多病同防
整合现有资源,推进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等多病共防的工作措施。强化各级性病防治质控中心工作要求,提升性病防治工作质量,加强重点人群及易感染人群性病监测检测及防治工作。性病疫情严重地区要制定针对性策略和措施,切实控制疫情蔓延。全面落实丙肝防治工作,确保到2030年底实现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目标。
三、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防控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充分发挥宣传、民政、教育体育、公安、医保、广电、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在艾滋病防治中的作用,统筹推进防治工作。各县(市、区)结合当地疫情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拨付经费并及时兑付到位,专款专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防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加大对防治人员的关心爱护。
四、指导与评估
市疾控局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本方案实施调研和指导,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开展指导评估,确保任务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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