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7662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1-19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玉溪市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市政府办公室已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玉溪市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便于各级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推动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现就《工作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恢复和扩大消费是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关键所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47号),进一步激发玉溪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市场恢复扩大,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起草了《工作方案》。在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工作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重点领域消费恢复和增长,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消费规模扩大和结构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决策部署,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玉溪实际,突出重点、优化供给、夯实基础、强化保障,提出12项重点工作和3项保障措施。
一是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从实施“技能玉溪”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农村居民及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着力稳就业增收入。
二是完善消费基础设施。从优化中心城区大型商业设施布局、打造核心商圈、提升夜间消费聚集区业态、布局县(市、区)商业中心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打造农村商业体系、强化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等方面提升消费场景、丰富消费业态
三是稳定住房消费。从落实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支持政策、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契税优惠政策、购房享受落户社保教育就业配套政策,优化增值税减免政策、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准入政策等方面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四是提振汽车消费。提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加强充电服务能力建设、做好配套电网建设、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鼓励开展购车送加油券活动等措施。
五是鼓励电子产品和家电家居消费。提出鼓励企业改造提升县、乡电子产品销售服务网络、推广家庭智能家电家居应用场景、支持家电家居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落实国家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要求、鼓励对淘汰旧家电家居并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家居给予补贴等措施。
六是促进文旅消费。从聚焦打造聂耳和帽天山两大核心品牌、推进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国家工业遗产易门铜矿保护活化利用、李家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项目、加强传统A级旅游景区改造提升、深入推进“旅游+”和“+旅游”发展、完善“吃住行游购娱”衔接配套、提升星级酒店等级民宿服务质量、健全旅游质量标准化服务体系和信用评定监管体系、鼓励和引导各A级旅游景区落实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等方面推动旅游业提质增效,促进文旅消费持续增长。
七是做强餐饮消费。提出优化提升中心城区特色美食街区、支持商圈、企业举办美食节开展餐饮服务促销活动、做优做特玉溪米线节、野生菌节、开渔节、芒果节、柑桔节等品牌、支持餐饮企业发展网上营销、中央厨房、餐饮配送、预制菜等餐饮服务、鼓励餐饮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到社区、商圈、景区等开店设点等措施。
八是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发挥“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城市中医医疗集团引领作用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础作用,推进市中山医院建设运营,扩大优质医疗服务。依托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儿童疾病诊疗中心、医学遗传诊断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发展多元化健康服务。依托抚仙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主城区健康服务聚集区、哀牢山—红河谷避寒养生区等资源,打造特色康养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专业化康复护理、婴幼儿照护等服务,增加个性化健康服务。
九扩大养老育幼消费。提出加快市老年养护院投入运营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加快市级、县级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构建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15分钟”服务圈,严格落实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养老设施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规范化、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推动老年人和婴幼儿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健康发展等措施等措施。
十是发展家政服务消费。从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推动家政服务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发挥市内家政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扩大优质家政服务供给,支持家政企业开展线上销售和供需对接,鼓励家政企业与托育、养老、社区助餐、物业、月子中心等服务融合发展。整合职业院校、人社、妇联等资源加大家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方面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家政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十一是壮大体育消费。提出打造国内知名的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和玉溪高原足球训练基地品牌,不断丰富产业业态,推进元江低海拔训练基地、澄江帆船运动基地、新平磨盘山户外运动公园等户外运动产业发展,加快体育与旅游、健身、休闲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云南省全域体育和全域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城市,主动融入滇中城市1小时户外运动圈推动昆玉同城“双城赛”赛事活动等措施。
十二是推广绿色消费。提出加快培育“玉系”绿色品牌,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订单农业,实施绿美交通行动,加快发展绿色建造和绿色家装,鼓励绿色文旅消费,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扩大吃、穿、住、用、行、游等各领域绿色消费转型,统筹生产、流通、回收等各环节与绿色消费顺畅衔接等措施。
以及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金融支持、优化提升环境3项保障措施,并明确了责任分工。
四、政策特点
一是突出优化供给和扩大需求相结合。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拓展消费新空间,丰富消费体验,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
二是突出提质升级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持续推动传统消费提质升级,释放新型消费动能,加快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
三是突出促进完善和服务保障相结合。在促进消费的同时,注重强化消费服务和保障,努力增加就业收入、加强金融对消费的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消费,进一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
玉政办函〔20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和省驻玉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玉溪市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一、主要任务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工作要求,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重点领域消费恢复和增长,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消费规模扩大和结构升级。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着力稳就业增收入。实施“技能玉溪”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实施农村居民及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薪资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居民纳入特困供养、低保范围,按规定足额发放补助金,适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所有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以下不再列出〕
(二)完善消费基础设施
优化中心城区大型商业设施布局,依托万达广场、临岸三千城等商业中心,以商招商,招引名企、名店落户玉溪,提升消费场景、丰富消费业态。打造中心城区、北片区核心商圈,提升青花街、火车集市等夜间消费聚集区业态。结合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布局县(市、区)商业中心,打造新平戛洒花街、通海古城、抚仙湖星光夜市等旅游消费聚集区。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打造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乡村集贸市场、农产品市场、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改造。搭建农村电商、快递企业集散平台,鼓励商贸流通企业渠道下沉,强化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联合社、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定住房消费
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落实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支持政策,执行好第二轮促稳房地产“一城一策”。落实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落实契税优惠政策,优化增值税减免政策执行,推进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试点。购买首套住房认房不认贷,支持团购商品住房。对购买本地商品房的群体予以落户、社保、教育、就业等配套政策支持。推行存量房“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服务。优化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准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溪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分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玉溪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振汽车消费
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研究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时电价政策,引导新能源汽车营销服务下沉乡村。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居住区、办公区、商业中心、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充电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做好配套电网建设。继续开展玉溪汽车展会,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搞活二手车流通市场。鼓励成品油龙头企业联合金融机构、车企以电子油票方式向消费者发放电子加油券,开展购车送加油券活动。(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鼓励电子产品和家电家居消费
鼓励企业改造提升县、乡电子产品销售服务网络,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推广家庭智能安防、智慧厨房、健康卫浴、绿色家居环境等应用场景,鼓励可穿戴设备、智能产品消费,促进电子产品消费升级。支持家电家居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落实国家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制定奖补政策,对淘汰旧家电家居并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家居给予补贴。(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文旅消费
按照“12346”总体思路,聚焦聂耳和帽天山两大核心品牌,推动旅游业提质增效,促进文旅消费持续增长。推进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国家工业遗产易门铜矿保护活化利用、李家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项目。加强传统A级旅游景区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停车场、公厕等设施,提升乡村旅游通达条件,推动旅游服务智慧化升级。深入推进“旅游+”和“+旅游”发展,依托玉溪独特的山湖风光、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自然遗产、民族风情等资源,培育一批康养度假、红色旅游、文化体验、休闲购物、科普研学等新业态新产品,打造一批玉溪旅游特色商品展示销售门店。完善“吃住行游购娱”衔接配套,聚焦“吃”和“住”的刚需,补齐“娱”和“购”的短板。提升星级酒店等级民宿服务质量,鼓励优质星级酒店等级民宿开展连锁经营。健全旅游质量标准化服务体系和信用评定监管体系,规范“30天无理由退货”。鼓励和引导各A级旅游景区落实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支持各A级旅游景区实施免门票、打折促销等活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做强餐饮消费
优化提升中心城区特色美食街区,支持商圈、企业举办美食节,开展餐饮服务促销活动。做优做特玉溪米线节、野生菌节、开渔节、芒果节、柑桔节等品牌,支持各县(市、区)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打造一批美食品牌、特色餐饮、风味小吃。支持餐饮企业整合产业链优势资源,发展网上营销、中央厨房、餐饮配送、预制菜等餐饮服务,鼓励餐饮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到社区、商圈、景区等开店设点。引导餐饮企业提升服务质量,融合线上线下拓展服务规模。(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健康服务消费
发挥“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城市中医医疗集团引领作用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础作用,推进市中山医院建设运营,扩大优质医疗服务。依托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儿童疾病诊疗中心、医学遗传诊断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发展多元化健康服务。依托抚仙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主城区健康服务聚集区、哀牢山—红河谷避寒养生区等资源,打造特色康养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专业化康复护理、婴幼儿照护等服务,增加个性化健康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扩大养老育幼消费
加快市老年养护院投入运营,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加快市级、县级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构建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15分钟”服务圈。严格落实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养老设施政策,发挥全市26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作用,积极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业,引导和鼓励养老服务消费。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规范化、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推动老年人和婴幼儿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健康发展。(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发展家政服务消费
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推动家政服务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发挥市内家政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扩大优质家政服务供给。支持家政企业开展线上销售和供需对接,鼓励家政企业与托育、养老、社区助餐、物业、月子中心等服务融合发展。整合职业院校、人社、妇联等资源,加大家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家政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壮大体育消费
依托玉溪科教创新城体育场馆群,打造国内知名的高原体育训练基地,通过举办赛事、承接训练、商演、论坛等,不断丰富产业业态。实施体育场馆提升改造,打造玉溪高原足球训练基地品牌,办好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云南玉昆足球队主场赛事。推进元江低海拔训练基地、澄江帆船运动基地、新平磨盘山户外运动公园等户外运动产业发展,以“旅游观光+户外运动+赛事体验”,加快体育与旅游、健身、休闲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云南省全域体育和全域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城市。主动融入滇中城市1小时户外运动圈,推动昆玉同城“双城赛”赛事活动。(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广绿色消费
加快培育“玉系”绿色品牌,提高全市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认证量,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订单农业,扩大绿色、生态、有机鲜活农产品消费。实施绿美交通行动,建好绿色出行示范试点城市。加快发展绿色建造和绿色家装。鼓励绿色文旅消费,引导景区、旅行社、游客等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扩大吃、穿、住、用、行、游等各领域绿色消费转型,统筹生产、流通、回收等各环节与绿色消费顺畅衔接。(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部门间协作机制作用,强化协同联动和跟踪指导,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完善促消费体制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举措,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加强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针对餐饮、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行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便利中小微企业融资。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信用卡消费立减金、减免商户手续费等优惠活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溪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分行、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三)优化提升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打击力度,健全消费信用体系,扩大放心消费单位覆盖面。围绕大宗商品、商贸、文旅、体育等促消费的政策和举措,引导企业做好宣传推介。(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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