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9852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11-18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2021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精神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玉溪市贯彻落实2021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精神的十六条措施》政策解读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1月14日印发了《玉溪市贯彻落实2021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精神的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措施》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落实2021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精神,把《玉溪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落到实处,以巩固提升国家创新型城市为抓手,聚焦打造全省科技创新高地发展定位,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深化“玉溪之变”,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措施》。
二、措施框架
《措施》围绕2021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明确了4大项、16小项的贯彻落实工作措施,并以目标任务落实清单的方式提出了38项具体目标任务,由市直各有关单位牵头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市创新能力和发展动力。
三、《措施》内容
(一)培育壮大创新主体。该部分围绕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承载主体,加速创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以抓企业促抓创新,具体措施:一是落实助企纾困,在加强惠企政策落实方面全力贯彻落实好中央、省级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决策部署,在加强财政纾困力度方面集中开展2020年及以前年度企业应拨未拨省级科技项目资金清理。二是落实强化引培,加大科技型企业引培力度,建立“小微―科小―高新―领军”的企业培育成长体系;强化政策引导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和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优化提升服务指导水平,强化部门间协同推进、联动培育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达标率。三是落实扶优扶强,目标打造具有玉溪特色、有口碑、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企业“金字招牌”,加快形成品牌集群效应,优先争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四是落实融通创新,围绕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共性问题,支持创新联合体建设。
(二)激发人才创造活力。该部分围绕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质量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具体措施:一是建强人才“金字塔”体系,在夯实人才基础方面,以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为抓手,培养本土高水平学科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创新人才;在强化科技交流合作方面,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与交流,充分挖掘利用院士专家创新资源;同时用足用好“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围绕10个制造业全产业链,重点引进推动玉溪重点产业技术突破、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团队。二是提高人才与需求适配度,精准服务人才需求,强化与产业链专班以及各“链主”企业的联系,精准掌握的人才需求情况;同时拓展人才供给范围,强化区域人才一体化开发。三是创新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科技人员从服务乡村振兴向服务企业、服务合作全方面发展。四是做实人才服务工作,加快构建以创新价值、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高层次人才就医、子女教育、配偶就业服务保障,加强人才工作宣传力度。
(三)提升创新平台能级。该部分重点围绕要把创新平台质量齐升作为一项牵引性工程,凝聚创新力量、转化创新成果、孵化创新企业3大重点,加快构建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高能级创新平台。具体措施:一是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抓牢重点实验室及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抓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实新型平台建设,引导市内用人主体到市外建立“人才飞地”,争取和“大院大所大企大校”或在滇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签订合作协议。二是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从深化市校合作,每年确定50个以上对接协调重点事项;要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示范,加快建设玉溪市技术市场线上交易平台;要加强技术转移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壮大中级、初级技术经纪人队伍,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三是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指导、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四是推动高新区跨越发展,建设高质量玉溪高新区,推动玉溪高新区争先进位。
(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该部分围绕加快出台贯彻落实《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举措,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全市科技创新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以一流创新生态为创新型玉溪建设提供更优环境。具体措施为:一是优化市场生态,开展要素市场化资源配置改革试点建设,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二是优化金融生态,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拓宽科技金融服务渠道。三是优化法治生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加强对科研诚信建设的制度建设;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加快出台贯彻《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的举措。四是优化开放生态,要深化科技对外合作交流,深入推进“科技入玉”活动,深化与院士专家、大学院校、科研机构在产业、技术、项目、人才领域广泛合作。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2021年度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精神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玉政办发〔202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玉溪市贯彻落实2021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精神十六条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14日
玉溪市贯彻落实2021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
奖励大会精神十六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落实2021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精神,切实把《玉溪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落到实处,以巩固提升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成果为抓手,聚焦打造全省科技创新高地发展定位,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深化“玉溪之变”,制定以下措施。
一、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一)在落实助企纾困方面。一是加强惠企政策落实。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决策部署,加快制定《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细则》、《玉溪市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配套措施,集中组织实施“十大专项行动”,确保各项纾困惠企政策落实。二是加强财政纾困力度。集中开展2020年及以前年度企业应拨未拨省级科技项目资金清理,督促各县(市、区)及时拨付历年欠拨资金,全力提振企业创新发展信心。
(二)在落实强化引培方面。一是加大科技型企业引培力度。建立“小微―科小―高新―领军”的企业培育成长体系,深挖源头培育潜力,征集后备培育名单企业,深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到期未重新认定的高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等各类可培育优质市场主体资源,确保源头供给充足。二是强化政策引导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以及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对企业发展全过程的跟踪指导,引导社会资源和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有效激励企业持续创新。三是优化提升服务指导水平。持续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一企一策”培育,通过提供精准培育指导意见,全面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达标率;强化市直部门协同推进、联动培育工作机制,把好评审前最后一道关口,共同疏通企业申报难点。
(三)在落实扶优扶强方面。待科技型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后,由市科技局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及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择优推选一批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参与“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50强”和“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0强”评选,力争做到榜上有名,打造具有玉溪特色、有口碑、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企业“金字招牌”,加快形成品牌集群效应,优先争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四)在落实融通创新方面。支持市域内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建设创新联合体,集中优势力量融合创新,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共性技术难题,提高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水平。
二、激发人才创造活力
(五)在建强人才“金字塔”体系方面。一是夯实创新人才基础。以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为抓手,大力培养一批本土高水平的学科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力争2022年入选省级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2名以上,培养市级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230名以上。二是强化科技交流合作。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与交流,充分挖掘利用院士专家创新资源,2022年组织推荐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不少于6个,带动实施项目不少于20个。三是用足用好“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围绕10个制造业全产业链,重点引进推动玉溪重点产业技术突破、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团队,力争引进不少于10名重大技术创新优势人才、5名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引进“兴玉英才支持计划”B类团队(3名以上核心成员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研究成果能引领玉溪市优化产业布局,或推动现有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和转型升级)不少于3个,引进储备预备项目不少于2个,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赛、集训基地不少于3个,引育高技能顶尖人才3名。
(六)在提高人才与需求适配度方面。一是精准服务人才需求。强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与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以及各链主企业的联系,准确掌握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人才需求情况。二是拓展人才供给范围。汲取其他城市工作经验,加大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力度,加强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三是强化区域人才一体化开发。探索面向泰国、老挝、缅甸等南亚东南亚国家人才在玉申报科研项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进行人才整体开发。
(七)在创新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聚焦全市“6+N”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和地方特色产业,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积极引导院校组织、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等科技人员申报科技特派员,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农村企业一线等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推广应用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等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推动科技人员从服务乡村振兴向服务企业、服务合作全方面发展,力争2022年新增科技特派员50名,新增科技特派团1个。
(八)在做实人才服务工作方面。一是优化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贯彻《玉溪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服务支持建设“一极两区”的实施意见》、《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加快构建以创新价值、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二是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出台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办法,对其入学入园实现“免申即享”;优化提升公立医院服务高层次人才及其子女水平;妥善安置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对符合条件入职市直单位的按照考核直聘规定办理;加强对人才工作城市的宣传力度,安排集中宣传报道,切实提升玉溪城市吸引力。
三、提升创新平台能级
(九)在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方面。一是抓牢重点实验室及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按照“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强化创新、择优扶持”的原则,围绕我市支柱产业、重点行业、相对优势的学术和技术领域,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力争2022年新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组织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2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家。二是抓实新型平台建设。落实《玉溪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发挥创新平台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载体作用和技术转移、技术研发、资源共享、孵化企业等功能。力争2022年建成公共技术服务平台5个,建成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创新联合体1个,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引导市内用人主体到市外建立“人才飞地”1个;加快建立新型合作平台,力争至少与3个“大院大所大企大校”或在滇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签订合作协议。
(十)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方面。一是深化市校合作。充分依托云南10所本科院校的特色优势,常态化征集市校合作项目需求,每年确定50个以上对接协调重点事项,形成合作项目在推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态势,全力打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间的供需壁垒。二是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示范。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在云南省技术交易市场“1+16+N”模式下,加快建设玉溪市技术市场线上交易平台,全力推动全市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三是加强技术转移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积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全力提升技术转移服务玉溪重点产业转型能力。
(十一)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一是抓好政策落实落地。认真落实《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8条措施(试行)》、《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9条措施》等政策,积极指导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二是深入双创孵化载体调研。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宣传和申报指导,提高创新载体培育孵化能力,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三是重视孵化载体考核评价。以政策为指引、孵化为导向,强化对孵化载体的建设与管理,通过对标优秀载体、加强考核激励,不断提升载体孵化培育企业的能力。
(十二)在推动高新区跨越发展方面。一是建设高质量玉溪高新区。抓好厅市会商中关于提升玉溪高新区创新能力议题内容落实,由省科技厅、市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三方按照3︰3︰4比例出资设立科技创新联合专项资金,每年投入2500万元,5年共投入1.25亿元。二是推动玉溪高新区争先进位。修改完善《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好园区优化提升工作;尽快制定《玉溪高新区争先进位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到“十四五”末园区综合实力排名比2021年提升10名。
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
(十三)在优化市场生态方面。一是开展要素市场化资源配置改革试点建设。聚焦要素市场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市场主体,市、县两级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差别化试点探索,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使产业内的生产要素从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推动。二是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撬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开展研发活动,加大创新投入;加强研发经费投入工作部门协同合作,强化统计渠道的工作督导和责任落实。
(十四)在优化金融生态方面。一是建立和完善与地方财政发展相适应的科技投入保障机制。利用创新基金、财政配套、风险补偿等多种形式,发挥好财政支持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综合试点专项风险补偿及代偿资金池作用,重点支持“十大产业链”发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二是拓宽科技金融服务渠道。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发金融产品,带动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有贷款户数持续增长。
(十五)在优化法治生态方面。一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落实《玉溪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促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动建立良好创新创造环境;贯彻《云南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18条措施》,常态化开展“清风”、“铁拳”、“剑网”、“龙腾”等专项行动,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体系。二是全面推进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强化科研诚信监督,认真贯彻《玉溪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科研诚信建设的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监督惩戒;全面落实《玉溪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立完善科技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确保科技项目申报评审公平、公正、高效。三是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加快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科技伦理体系,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规范人工智能、生命科学、医学等新技术新业态伦理规范,有效防控科技伦理风险。
(十六)在优化开放生态方面。深化科技对外合作交流,依托“科技入滇”平台,深入推进“科技入玉”活动,筛选一批重点需求项目,加大与中科院、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力度,组织开展1—2次院士专家玉溪行活动,力争每年与高校、科研院所达成合作2项,推动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科技成果、高端人才团队入驻玉溪。
附件:目标任务落实清单
附件
目标任务落实清单
工作任务 | 工作措施 | 目标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一、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 |||||
1.助企纾困 | (1)加强惠企政策落实 | 加快制定《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细则》、《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银保监分局 | 2022年12月31日前 |
(2)加强财政纾困力度 | 集中开展2020年及以前年度企业应拨未拨科技项目资金清理,督促县(市、区)及时拨付历年欠拨的全部资金。 |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2.强化引培 | (1)加大科技型企业引培力度。建立“小微―科小―高新―领军”的企业培育成长体系,深挖各类市场主体可培育优质资源,确保源头供给充足 |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达196户,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80户以上。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 2022年12月31日前 |
(2)强化政策引导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 | 加强对企业发展全过程的跟踪指导,引导社会资源和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有效激励企业持续创新。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 | 长期坚持 | |
(3)优化提升服务指导水平。强化市直部门协同推进、联动培育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一企一策”培育 | 开展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一企一策”专家咨询服务2次以上。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3.扶优扶强 | 开展科技型企业“树标提质”行动 | 打造具有玉溪特色、有口碑、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企业“金字招牌”,加快形成品牌集群效应,优先争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 市科技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 | 长期坚持 |
4.融通创新 | 支持创新联合体建设 | 2022年建成创新联合体1个。 | 市科技局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二、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 |||||
1.建强人才金字塔体系 | (1)夯实创新人才基础 | 入选省级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2名以上,培养市级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230名以上。 | 市科技局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2)强化科技交流合作 | 组织推荐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不少于6个,带动实施项目不少于20个。 | ||||
(3)用足用好“兴玉英才支持计划” | 引进不少于10名研究成果具有重大技术创新优势人才;引进不少于5名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引进B类团队不少于3个、储备预备项目不少于2个。 | 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牵头单位 |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
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赛、集训基地不少于3个,引育高技能顶尖人才3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2.提高人才与需求适配度 | (1)精准服务人才需求 | 准确掌握各个产业中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人才需求。 |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
(2)拓展人才供给范围 | 汲取其他城市经验,加大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加强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为我市企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3)强化区域人才一体化开发 | 探索面向泰国、老挝、缅甸等南亚东南亚国家人才在玉申报省级科研项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进行人才整体开发。 | 市科技局 |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
3.创新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 | 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推动科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企业、服务合作全方面发展 | 新增科技特派员50名,新增科技特派团1个。 | 市科技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2022年12月31日前 |
4.做实人才服务工作 | (1)优化人才评价体系 | 贯彻《玉溪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服务支持建设“一极两区”的实施意见》、《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 市委组织部 | 各人才专项主管单位 | 长期坚持 |
(2)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 | 出台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办法,对其入学入园实现“免申即享”。 | 市教育体育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1日前,长期坚持 | |
优化公立医院服务高层次人才及其子女水平。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1日前,长期坚持 | ||
妥善安置高层次人才的随迁配偶,对符合条件入职市直单位的按照考核直聘规定办理。 |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 | 2022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 |||
安排集中宣传报道,切实提升玉溪城市吸引力。 | 市委宣传部 | 市委网信办 | 长期坚持 | ||
三、提升创新平台能级 | |||||
1.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 (1)抓牢重点实验室及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服务产业发展需求 | 2022年新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2家、技术创新中心1家。 | 市科技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 | 2022年12月31日前 |
(2)抓实新型平台建设 | 建成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5个;建成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创新联合体1个,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建立“人才飞地”1个以上,至少与3个“大院大所大企大校”或在滇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签订合作协议。 | 市科技局 | 各高校、科研院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教创新服务中心、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2.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 (1)深化市校合作 | 常态化征集市校合作项目需求,每年确定50个以上对接协调重点事项。 | 市科技局 | 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草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科教创新服务中心、玉溪高新区管委会 | 2022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
(2)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示范 | 建设玉溪市技术市场线上交易平台。 | 市科技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 |
3.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1)抓好政策落实落地。落实《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8条措施(试行)》、《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9条措施》 | 申报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众创空间3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 | 市科技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2年12月31日前 |
(2)深入双创孵化载体调研 | 强化对入驻企业提供政策宣传和申报指导,提高创新载体培育孵化能力,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 | 市科技局 | 长期坚持 | ||
(3)重视孵化载体考核评价 | 对标优秀载体、考核激励,不断提升载体孵化培育企业的能力。 | 市科技局 | 长期坚持 | ||
4.推动高新区跨越发展 | (1)建设高质量玉溪高新区。抓好厅市会商中关于提升玉溪高新区创新能力议题内容落实 | 由省科技厅、市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三方按照3︰3︰4比例出资设立科技创新联合专项资金,每年投入2500万元,5年共投入1.25亿元。 | 市科技局 玉溪高新区管委会 | 2025年以前,长期坚持 | |
(2)推动玉溪高新区争先进位,做好园区优化提升工作 | 制定《玉溪高新区争先进位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 玉溪高新区管委会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2022年12月31日以前 | |
到“十四五”末园区综合实力排名比2021年提升10名。 | 2025年12月31日以前 | ||||
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 | |||||
1.优化市场生态 | (1)开展要素市场化资源配置改革试点建设 | 推动各类要素按照市场规律高效配置,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带动产业发展。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银保监分局 | 长期坚持 |
(2)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 | 力争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7.3%。 | 市科技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 | 2025年以前,长期坚持 | |
2.优化金融生态 | (1)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 设立玉溪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十大产业链”发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 | 市财政局 | 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2)拓宽科技金融服务渠道 | 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发金融产品,带动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有贷款户数持续增长。 | 市政府金融办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3.优化法治生态 | (1)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 落实《玉溪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贯彻《云南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18条措施》,2025年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件。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2)全面推进科研诚信承诺制度 | 贯彻《玉溪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落实《玉溪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立完善科技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 | 市科技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
(3)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 | 出台《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 | 市科技局 | 玉溪师范学院、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科协、市社科联 | 省级出台2个月后 | |
4.优化开放生态 | 深化科技对外合作交流,依托科技入滇平台,深入推进“科技入玉”活动 | 每年组织开展1—2次院士专家玉溪行活动,与中科院达成合作2项。 | 市科技局 | 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 | 2022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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