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9722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11-18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年11月16日,《玉溪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为便于充分了解掌握《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过程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在防灾减灾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22年4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以下简称《纲要》)。2022年5月19日,全国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就实施《纲要》进行了动员部署。7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云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4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8月10日,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行了部署安排。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做出明确工作要求。市气象局成立了《实施方案》制定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实施方案(草案)》。文件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9个县(市、区)政府和25个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汇聚众智众力、广泛凝聚共识。《实施方案(送审稿)》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并经市气象局集体研究通过,报请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工作实际需求制定目标、部署任务、组织工程项目,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指导思想。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需求牵引、多方协同,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气象服务保障水平,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玉溪实施“绿色发展、工业强市、共同富裕”核心战略,高质量推进“滇中崛起增长极、乡村振兴示范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气象保障的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提出了工作目标。提出了到2025年我市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全省领先的近期目标和到2035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达到西部一流的远景目标。
第三部分明确了主要任务。从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优化气象服务供给、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助推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四个方面,明确了推动我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17项具体任务。
第四部分提出了组织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气象法治建设、加强投入保障三个方面对《实施方案》的落实保障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工作实际需求,致力于为玉溪社会经济建设提供全方位气象保障服务。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保持了与国务院《纲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的一致性,更加注重系统性。《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以国务院《纲要》及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为理论基础,对玉溪气象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系统安排。
二是结合玉溪气象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补充,更注重实践性。《实施方案》结合《玉溪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将《玉溪市“十四五”应对气象灾害规划(2021-2025年)》有效融入,便于形成合力,上下共同推动,具有较强的实践性。
三是突出了可操作性,便于贯彻实施。《实施方案》主要任务与《云南省“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有机融合,便于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推动目标任务实现。同时又将主要任务与《玉溪市“十四五”应对气象灾害规划(2021-2025年)》相结合,便于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动目标任务实现,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
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通〔202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玉溪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16日
玉溪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云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40号),加快推进玉溪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玉溪气象服务精准度,有效保障玉溪高质量推进“一极两区”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需求牵引、多方协同,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气象服务保障水平,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玉溪实施“绿色发展、工业强市、共同富裕”核心战略,高质量推进“滇中崛起增长极、乡村振兴示范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体系更加健全,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全省领先。
到2035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达到西部一流,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1.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市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对气象领域支持力度,培养具有国内竞争力的气象科技人才队伍;支持气象系统干部人才教育工作,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各地人才队伍建设。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气象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积极争取将气象科学核心技术应用研究纳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围绕提升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和气象服务能力,强化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玉溪天气、气候变化规律和极端天气发生、发展演变规律及监测预警指标研究,加强冰雹、大风、短时强降水等高影响天气预测预报技术科研攻关和影响评估技术研究;加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技术攻关;强化数值预报产品、气象科技创新技术、人工智能和信息网络技术等的应用研究。(市气象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以业务需求为导向,完善科研项目立项机制,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充分调动激发气象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完善科研项目评价考核办法,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激励机制,加快科研成果向业务运用的转化。〔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4.提高气象综合监测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综合观测站网,实现地面气象观测站平均间距达到5公里;建设2—3部天气雷达,实现天气雷达探测有效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强化卫星遥感在生态监测、农作物产量评估、湖泊水体监测、灾情评估等方面的应用;增强应急观测保障能力,提高气象观测质量和效率,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提高天气预报精准度。依托上级台站精准预报系统,不断改进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玉溪气候异常。〔市气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强化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提高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完善市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加快推进县(市、区)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终端、应急广播等技术手段在预警信息发布中的应用,实现暴雨预警信号准确率达90%以上,强对流天气预警信号时间提前量达到40分钟目标。推进气象干旱风险监测预警项目、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气象风险监测预警项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和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修订。〔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提高气象信息支撑能力。在确保气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进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推进“数字玉溪”气象服务数字化项目建设;建设固移融合、高速泛在的气象通信网络;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市气象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高质量气象台站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气象台站综合改造攻坚工程项目和省级气象台站备份站建设项目,开展重点业务基础设施升级和综合气象业务平台建设升级,高标准完成新平国家气象观测站整体迁建和通海县气象局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提升我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水平,打造高质量示范化气象台站。〔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压实各级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气象与应急、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基地项目建设;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气象服务供给,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0.推动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强化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气象服务中的应用,建立精细化气象服务平台,提供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强化部门会商合作,强化智能网格预报产品应用,探索建立联合发布基于影响和风险的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机制;推广“智能网格+气象服务”业务体系,提高气象服务精细化水平。〔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提升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能力和产量预报能力,发展精细化高原特色农业生产气象服务,推进农业气象服务智慧平台项目建设;做好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开展种子生产气象服务;加强滇中烤烟气象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建设智慧型烤烟气象服务基地;强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深化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重点产业服务中心、市烟草专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优化农村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广播播发机制;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增强农村、山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实现气象服务公众覆盖率95%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2%以上目标。〔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广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行动。加快数字化气象服务普惠应用,推进重点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项目实施;提升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乡村振兴”乡镇气象监测网项目建设。〔市气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经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加强昆玉同城化、滇中城市群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开展风能、太阳能、垃圾发电厂等能源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加强交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推进路网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项目实施,开展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强化公路、铁路等重大工程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玉溪供电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云南铁投昆玉铁路有限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助推实施绿色发展战略
15.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支撑玉溪实现“双碳”目标的气候评估和预测业务。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气象保障服务。充分挖掘气候资源,积极申报“气候宜居城市”、“避暑旅游目的地城市”、“天然氧吧县(市)”等全国气候生态品牌,助力玉溪生态城市建设。〔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三湖”保护治理气象保障。实施“三湖”气象监测能力提升补短板工程,加强“三湖”气候变化风险预警和智能决策能力建设,推进“三湖”气象数字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三湖”水生态污染防治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抚仙湖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新型作业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各县(市、区)安全等级为Ⅰ级和Ⅱ级的作业站点达100%,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率达100%目标。积极推进空中云水资源综合探测项目、“三湖”补水和重点水库蓄水人工增雨作业能力提升项目、以高原特色农产品为主的人工防雹作业能力提升项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实施。建立科学高效精准人工影响天气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协同、高效联动、多方协同、区域联合,以需求为导向,科学安全精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重点产业服务中心、市烟草专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各级相关规划,统筹做好资金、项目、用地等支持保障,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切实推动《玉溪市“十四五”应对气象灾害规划(2021—2025年)》项目落地。
(二)强化气象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和各类市场主体传播气象预报的行为,有效保护气象数据安全,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升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和行业监管。
(三)加强投入保障。完善与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的财政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按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落实气象事业建设资金。按规定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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