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5082 | 文     号 |   |
来   源 | 市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1-12-20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关于《玉溪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玉溪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主要阐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是各级各部门履行公共消防安全职责、保障重大项目实施、安排经费建设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编制背景
《规划》是基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以深化消防救援事业发展,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推进全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妥善应对各类消防安全风险挑战,构建新时代玉溪市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更好地保民平安,服务保障玉溪成为共同富裕示范区为目的。对于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构建“平安玉溪”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规划》编制思路、主要结构和特点
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等系列重要论述和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一极两区”的发展定位,瞄准“全灾种,大应急”,以全面推进全市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为着力点,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强化火灾防控水平,提升综合消防救援能力。
《规划》包括五个部分:第一章是总结“十三五”期间消防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取得的发展,结合当前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目标定位分析了当前的消防救援发展形势;第二章是《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未来五年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目标;第三章是从深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深化消防安全共建共治、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推进消防救援工作创新发展、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6个方面阐述了十四五期间的主要任务;第四章是针对规划实施开展的保障措施进行了要求;最后结合任务目标制定了9张建设表格清单。
《规划》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方向明确,《规划》在《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框架下,围绕“一极两区”的定位,结合全市从服务和保障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公共消防基础、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效、加强消防救援能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二是重点突出,对标“全灾种、大应急”新要求,面对灾害频发、大灾易发的灾情,推动救援力量、救援机制、救援装备、救援训练和救援保障5个方面转型升级,重点加强车辆装备建设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加强全市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应急等救援力量,提升应对大灾巨难的应对处置能力。三是目标贴切,充分考虑城乡建设发展情况,立足长远,以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制定目标任务,针对基层火灾防控能力不足,以群防群治为抓手,着力消除老城区、城郊结合部、乡村的火灾风险隐患;针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化工、新能源、新业态等消防安全主要风险,提升各级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针对“小火亡人”的实际,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安全基本条件。
三、编制依据和基本原则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将消防安全作为“平安玉溪”建设的重要内容,围绕“加快提升全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和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的目标,坚持“统筹整合、夯实基础、群防群治、重点突破、创新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纲要》等为依据制定。
《规划》的内容主要是基于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夯实基础、固强补弱,坚持依法依规、共建共治,坚持对标履职、创新发展四个原则制定的。
四、发展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关于主要指标
表格内主要指标是根据《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中各项规划目标,结合玉溪位于全省经济发展定位和消防救援日常工作内容制定的。年均10万人火灾死亡率、年均GDP火灾死亡率、年均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三项火灾指标,充分考虑随着经济发展,火灾形势将更加严峻,用气用电量增大,但同时消防安全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文化的普及,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升,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等因素,结合“十三五”时期的情况制定;消防信息科技建设是结合当前信息化科技发展和“数字玉溪”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各类信息保障能力和灾害事故信息获取能力所制定;消防综合治理体系是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所制定;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均衡化是为完善城乡基础消防设施布局,增强乡村火灾抗御能力所制定;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是基于面对“全灾种、大应急”建设目标,当前消防救援能力素质短板所制定;消防人文环境建设是基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幸福感、安全感的生活追求制定的,落实情况主要以调查问卷的形势来反映。
(二)关于主要任务
第一节深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细化明确工作任务。
第二节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是根据当前公共基础消防设施现状,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或乡镇村庄规划等内容同步,进一步改善城乡的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电气线路、消火栓及消防水源等条件,重点是消防队站建设和消防水源建设。
第三节深化消防安全共建共治是按照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完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治理,结合专项整治,全面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重点提升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文物建筑、传统村落的消防安全等级和基层群防群治能力。
第四节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是结合玉溪市市情、民情、灾情,整合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力量和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建设满足“全灾种、大应急”职能的队伍,构建“市县有专业力量、乡镇有常驻力量、村社有志愿力量”的综合性消防救援体系,《规划》中明确了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定位,从队伍整合、装备配备、管理训练、经费来源等方面提出了建设目标,制定了提升专业技能素质、提升人员政策制度保障、完善联动协作、完善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等机制。
第五节推进消防救援工作创新发展主要是以“智慧消防”建设为牵引,建设内容和发展目标依托“数字玉溪”建设,以“数字玉溪”发展建设成果为基础,进一步开发利用数字化城市建设的平台,提升消防为民服务、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指挥调度、部门联动协作共享等方面。
第六节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是以构建消防人文文化为目标,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通过传统方式和创新方式,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力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三)关于建设规划的附表数据
紧紧围绕“全灾种、大应急”要求,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消防站建设规范》、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建设标准和消防救援人员日常救援任务情况,结合全市城乡建设布局和经济建设发展方向,充分调研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在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灾害事故处置面临的问题,制定了消防队站建设规划表2个,地震救援、抗洪抢险、森林火灾扑救等灾害事故的车辆装备购配规划表6个,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表1个,全面强化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软硬实力。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
“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玉政发〔202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玉溪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12日
玉溪市“十四五”消防救援
事业发展规划
2021年12月
前 言
《玉溪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玉溪市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科学编制《规划》,能够有效牵引、推动全市围绕《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纲要》,深化消防救援事业发展,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妥善应对各类消防安全风险挑战,更好地保民平安,服务保障玉溪又好又快发展,对建设玉溪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授旗训词精神为指引,将消防安全作为“平安玉溪”建设的重要内容,围绕“加快提升全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和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的目标,坚持“统筹整合、夯实基础、群防群治、重点突破、创新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纲要》等,结合实际编制。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基础.............................7
第一节 “十三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简况..................7
一、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7
二、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7
三、消防安全治理成效显著.............................7
四、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8
五、消防救援能力持续加强..............................8
六、群众消防意识整体提高..............................9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面临形势........9
一、经济发展呈现新趋势................................9
二、城乡建设呈现新要求........................10
三、消防安全呈现新挑战........................10
四、人民群众呈现新需求........................11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13
指导思想....................................13
基本原则.....................................13
发展目标.................................14
一、火灾形势持续稳定........................14
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持续完善........................14
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持续夯实........................15
四、消防安全治理效能持续提升........................15
五、综合消防救援能力持续加强........................15
六、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持续提高........................15
第三章 主要任务.........................17
第一节 深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17
一、深化组织领导.............................17
二、深化部门监管..............................17
三、深化主体责任............................18
四、深化联动协作..............................18
第二节 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19
一、强化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修编.......................19
二、深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站点建设.................20
三、强化市政消火栓建设.............................21
四、强化乡村消防水源建设...........................21
第三节 深化消防安全共建共治.......................22
一、深化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治理.................22
二、深化消防安全群防群治...........................23
三、深化消防为民服务进基层.........................23
第四节 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24
一、统筹综合性消防救援职能定位.....................24
二、强化消防救援专业队建设.........................24
三、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25
四、优化整合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25
五、建立完善消防救援组织领导和联动协作机制.........26
六、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和政策保障.......26
第五节 推进消防救援工作创新发展...................27
一、智慧便民................................27
二、智慧管理..............................27
三、智慧指挥...............................28
四、智慧协作................................29
第六节 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29
一、深化消防安全教育...............................30
二、深化消防安全培训...............................30
三、深化消防宣传.............................30
第四章 保障措施.............................31
一、强化组织领导............................31
二、强化监督指导..............................31
三、强化规划落实.............................31
四、强化跟踪问效.............................31
玉溪市“十四五”期间消防队站建设规划表一..............33
玉溪市“十四五”期间消防队站建设规划表二..............34
玉溪市“十四五”期间新增车辆购置规划表................35
玉溪市“十四五”市级地震救援专业队器材装备规划表......36
玉溪市“十四五”县(市、区)地震救援分队器材装备规划表....37
玉溪市“十四五”抗洪抢险救援器材装备规划表............38
玉溪市“十四五”时期应急储备物资保障规划表............39
玉溪市“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表........39
玉溪市“十四五”期间森林火灾救援专业队车辆装备规划表..40
第一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简况
一、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1610起,死亡17人,受伤6人,直接财产损失1813万元,全市发生较大火灾1起,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全市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为0.14,年均GDP火灾损失率为0.0236‰,低于“十三五”时期2‰的预期控制目标,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
“十三五”时期,玉溪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职责任务,完善信息互通、会商研判、监督检查、集中整治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类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三、消防安全治理成效显著
“十三五”时期,全市重点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累计排查检查各类单位场所8.78万余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7.72万余处;各级政府累计挂牌并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56家;在重点文物建筑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机构等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8000余个;在传统村落推进“家家灭火器工程”,配备灭火器1.2万余具;全市8个国家级、25个省级文物建筑完成消防安全“一项一策”建设,消防安全条件有效改善。
四、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十三五”时期,全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实施,不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高新区消防站、红塔区研和消防站建设,完成华宁县、元江县、新平县、易门县消防站迁建;全市51个乡(镇)全部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709个社区、行政村组建微型消防站;建成红塔凤凰路站、澄江太阳山站、高新南片区站3个小型消防站;全市累计新建、补建消火栓1808个,不断补齐欠账。
五、消防救援能力持续加强
“十三五”时期,完成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4个县(市、区)消防指挥中心升级改造;累计投入1.1亿元,更新配备消防执勤车辆34辆、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10747件(套),统型储备泡沫灭火剂160吨;建成地震救援专业队、石油化工灾害处置编队、高层建筑火灾专业救援队、抗洪抢险救援队、供水分队;培养特种车辆驾驶、特种装备操作、水域救援、绳索救援、无人机驾驶等专业人才371名;86个政府专职消防队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达204名;全市共有企业专职消防队9支,消防车15辆、队员180人。
六、群众消防意识整体提高
“十三五”时期,全市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抓好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等传统消防宣传手段,全面加大新媒体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普及消防安全基本常识、自救逃生基本知识、扑救初起火灾基本技能,曝光重大隐患,跟踪整改进度;将消防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干部培训必修课,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全市中(小)学校不断普及消防安全教育,持续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读本、课时、师资、场地“五落实”保障,10个县(市、区)全部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面临形势
历年来玉溪市自然灾害事故多发,当前全市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的新时期、新阶段,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有着深刻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构建新时代玉溪市综合性消防救援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之需、各级政府及部门之责。
一、经济发展呈现新趋势
立足新发展阶段,玉溪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提出的“一极两区”战略定位,全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稳固农业基础,加速发展工业经济和数字经济,提质扩容现代服务业,突破发展新能源及旅游、文化、康养、现代物流等产业,资金、项目、技术、人流呈结构性调整发展趋势,面临全新的消防安全风险和挑战,同时也带来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新机遇。
二、城乡建设呈现新要求
围绕经济建设、城乡建设,推动玉溪市红塔区、江川区的融合发展,加速“双百”城市建设、“美丽县城”创建、“特色小镇”建设;围绕澄江市“三个国际”定位,推进旅游品质建设;全市县域公路建设“互联互通”工程,伴随大集约、大城镇、大交通产生的人流、物流大趋势,城乡消防安全将面临新情况、新方向和新问题,对消防救援能力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三、消防安全呈现新挑战
全市传统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企业及各类物流、仓储、生产加工企业消防监管任务依然艰巨;各类小单位、小场所、老旧小区、城中村、出租屋等现存消防安全风险普遍较高;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文物建筑、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半山酒店等新兴行业不断出现,对行政审批和消防监管带来新的挑战;乡村消防工作未全部纳入规划予以统筹,农村消防公共基础设施薄弱;极端恶劣气候逐年增多,自然灾害多发,地震、洪涝、干旱等形势交织;随着全市路网建设加速,道路交通事故逐年增多。各地呈现差异化消防安全风险,红塔区城中村、出租屋、老旧街区、城郊结合部、厂房仓库、易燃易爆企业,高新区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技术企业,澄江市全域旅游、成片开发区、民宿客栈,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老旧街区、冷库,易门县生产、加工、储存企业,江川区、华宁县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风险相对突出,需要全面准备、全力应对。
四、人民群众呈现新需求
“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年均处警量1156起,其中年均扑救火灾322起,占比27.85%,年均实施抢险救援368起,占比31.83%(其中交通事故年均210起,占抢险救援比例57.22%),年均实施社会救助466起,占比40.32%。同比“十二五”期间(年均775起),平均处警量增长61.93%。呈现出两个主要特点:一是火灾发生率与经济社会发展呈正相关关系,2016年全市GDP为1311亿元,火灾总数为127起,2020年全市GDP为2058亿元,火灾总数为348起;二是人民群众对消防救援、社会救助的需求逐年增长,处警量占年处警总量的69.63%,人民群众“有事找消防”的意识凸显,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需求不断攀升,对各级党委、政府的信任和依靠度进一步加深,凸显了对全市消防救援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授旗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五大要素”和“五大关系”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玉溪市围绕“一极两区”发展定位进程中,着力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强化火灾防控水平,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更好更优地服务玉溪、服务云南、服务南亚东南亚和“一带一路”倡议,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作为消防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竭诚为民。
——坚持夯实基础、固强补弱。统筹现实与长远,聚焦短板与弱项,进一步强基层、强基础、固根本,持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建设水平,打牢消防安全基础,补齐消防安全短板。
——坚持依法依规、共建共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深化“两优一规”,落实消防执法改革,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市县有消防救援专业力量、乡(镇)、街道有消防救援常驻力量、村社有消防救援志愿力量”的分级建设标准,提升基层组织综合性消防治理水平,实现消防治理同社会调节、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坚持对标履职、创新发展。以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导向,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总原则,创新消防安全治理方式,融入“一极两区”发展定位,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防控、治理体系。
发展目标
一、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十四五”期间,年均10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8以内,年均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6‰以下,年均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55以下,全市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持续完善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总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职责进一步明晰,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持续夯实
各级消防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同步修编、同步实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乡发展同步建设,快补旧账、不欠新账,消防站点建设满足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
四、消防安全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进一步完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智慧高效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基层消防网络不断健全,消防工作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于消防改革的消防监管新模式完善运行,消防治理效能明显提升。
五、综合消防救援能力持续加强
以市、县(市、区)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整合全市各级各类人力、物力投入,进一步建大建强市、县、乡三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投入,加强训练,强化专业化指挥、作战和保障的建设发展,逐步建设形成力量集中、专业高效的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
六、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持续提高
全面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普及活动,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市消防安全人文氛围更加浓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逐年提高,群众消防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玉溪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序号 | 分类 | 指标内容 | 规划目标 | 属性 |
1 | 火灾 形势 | 年均10万人火灾死亡率 | 0.18 | 约束性 |
2 | 年均GDP火灾损失率 | 0.06‰ | 约束性 | |
3 | 年均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 | 0.55 | 约束性 | |
4 | 消防信息 科技建设 | 行业信息数据同步共享率 | 100% | 预期性 |
5 | “三断”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通达率 | 100% | 预期性 | |
6 | 消防 综合 治理 体系 建设 | 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7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
8 | 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 |
9 | 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整改率 | 100% | 约束性 | |
10 | 城乡 公共 消防 基础 均衡化 | 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修编率 | 100% | 预期性 |
11 | 消防救援队站建设 | 12个 | 预期性 | |
12 | 市政消火栓新(补)建率 | 100% | 预期性 | |
13 | 100户以上农村消防水源建设率 | 100% | 预期性 | |
14 | 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达标创建率 | 100% | 预期性 | |
15 | 综合 应急 救援 能力 建设 | 典型灾害事故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完成率 | 100% | 预期性 |
16 |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完成率 | 100% | 预期性 | |
17 | 建成云南陆搜及山难消防救援培训基地 | - | 预期性 | |
18 | 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 | 100% | 预期性 | |
19 | 消防车辆配备 | 74辆 | 预期性 | |
20 | 消防人文 环境建设 | 消防安全群众满意率 | 90% | 预期性 |
21 | 城镇消防安全知晓率 | 80% | 预期性 | |
22 | 农村消防安全知晓率 | 70% | 预期性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深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个必须”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深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消防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统筹部署消防救援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事项。
专栏1 深化组织领导 |
●明确消防救援机构独立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独立发文、独立安排参加各项工作、独立接受党委政府综合考评。 ●市、县(市、区)消防救援工作由1名政府常务副职分管。 ●乡(镇)、街道的消防救援工作由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主管。 ●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召开会议,协调指导消防工作,督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消防救援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汇报。 ●制定出台《玉溪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
二、深化部门监管
政府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专栏2 深化部门监管 |
●将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工作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指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明确有关领导干部对消防工作的责任,组织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宣传和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工作。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涉及消防安全的,应当严格审批。 ●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按照规定,将消防信用监管纳入“信用玉溪”建设,联合惩治失信单位和个人。 ●涉及城乡建设发展的有关部门,保障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 ●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制定相关政策、规定、规划和措施,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
三、深化主体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责任主体等,按照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专栏3 深化主体责任 |
●建立健全逐级、逐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实行标准化管理,强化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和重要时段管理,及时查改火灾隐患。 ●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按照规定组建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特别是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易燃、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酒类、钢铁冶金、烟草、纺织、煤化工等企业,要落实更加严格的火灾防控措施。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管理单位,公路特长隧道或者隧道群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消防救援站或政府专职消防队站较远的大型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配备必要的人员和器材装备,确保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根据“三湖”流域全面绿色有机农业发展预期,大量冷库等场所建设将带来的火灾隐患,组建相应的微型消防站。 ●围绕生物医药、卷烟及配套、养老服务、数字产业、大型文旅产业和大型物流分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行标准化管理。 ●全面实行连锁经营、集团化企业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制度。 |
四、深化联动协作
建立健全消防救援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工作协作,强化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
专栏4 深化联动协作 |
●建立完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会商研判、分级响应、联训联演等协作机制。 ●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部门联合检查,共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消防救援机构牵头完善火灾调查机制,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机构完善涉火刑事案件调查移送机制,部门协作强化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等工作。 ●健全消防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上级督办、约谈、问责追责措施。 ●健全处置灾害事故联勤联动机制,实行水电、通讯、工程机械、特需物资等部门及社会化保障机制。 ●鼓励社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共建互助机制,具有专业人才、专业队伍的社会单位积极指导帮助其他单位。 |
第二节 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按照国家标准,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与城乡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一、强化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修编
结合城乡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编制,修订完善各级城乡消防规划,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乡建设发展相同步。
专栏5 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修编 |
●将消防工作纳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或乡(镇)村庄规划等,按照规定编制、推进实施消防专项规划;城市建成区国土空间规划应当预留消防站建设用地(U31),并结合城市发展规模合理安排公共消防用地占比。 ●城乡发展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同步统筹消防安全布局,不断加强和改善城乡的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电气线路、消火栓及消防水源等条件。 |
二、深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站点建设
围绕全市城乡发展,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等,优化城市消防救援站点布局,分级分类合理规划建设消防救援站。按照“1+N+N”模式(即:1个中心站+N个卫星站+N个志愿站),建设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多种形式的消防站点:1.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在全市形成以特勤消防站为中心站,县(市、区)的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为卫星站的辐射覆盖网络;2.在县(市、区)形成以普通消防站为中心站,乡(镇)、街道及新建城区、工业园区、开发区和度假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大型企业等专职队或小型消防站为卫星站的辐射覆盖网络;3.其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作为志愿站覆盖全市,有条件的建设专职消防队或小型消防站。
专栏6 深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站点建设 |
●中心站: 1.加强市级特勤站人员、装备建设,满足处置大震巨灾和特灾需要。 2.2022年完成澄江市消防救援站搬迁建设,2025年完成红塔区、峨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站)新建(搬迁)。 3.各县(市、区)按照标准逐年加强消防救援人员、装备建设。 ●卫星站建设: 1.2022年,完成“乡乡有队”建设,确保每个乡(镇)、街道(主城区消防站覆盖范围和站点兼顾建设的除外),至少建有1个政府专职消防队或小型消防站。参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和《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执行。 2.消防站建设指标详见《玉溪市“十四五”期间消防队站建设规划表一》、《玉溪市“十四五”期间消防队站建设规划表二》。 ●志愿站建设: 1.2021年,每个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国家级和省级文物、古建筑、传统村落至少设有一个志愿站。2025年全部达标,具备扑救初起火灾所需的人员、器材、装备。 2.行政村(社区)结合实际组建微型消防站,2025年全部达标。 |
三、强化市政消火栓建设
严格按照标准,对于县(市、区)的主城区、新建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和设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地区,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
专栏7 市政消火栓建设 |
●开展消防水源普查,摸清城市市政消火栓和天然水源位置底数,完善消防水源数据库。 ●围绕各地市政供水管网建设,按照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间距不应大于120米规范设置,市政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道路两侧按标准交叉错落设置市政消火栓。 ●新建城市道路,或者性质调整变更为城市道路的,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市政供水管网并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 ●补齐欠账,2022年,红塔区市政消火栓欠账率要降低至10%以内,其他县(市、区)要降低至5%以内;2023年,红塔区要降低至5%以内,其他县(市、区)要降低至2%以内;2025年要达到100%建设率、完好率。 ●老旧小区、古城古镇、特色小镇、易地搬迁安置点消火栓建设纳入各县(市、区)统筹建设。 |
四、强化乡村消防水源建设
将农村消防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道,重点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增强农村火灾抗御能力,完善水源和取水设施、设备,夯实乡村消防安全基础。
专栏8 乡村消防水源建设 |
●设有公共供水管网的乡(镇)、村,按照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不具备按照标准建设条件的,因地制宜使用适宜的管径、消火栓,结合地形、管网分布,新(改)建消火栓。2021年,各乡(镇)(集镇所在地)建设率不低于30%,2022年不低于50%,2023年不低于60%,2024年不低于70%,2025年不低于90%,100户以上农村消防水源建设率达100%。 ●不能满足消防管网和室外消火栓建设要求的,每个村(以行政村为主,其余分散的村落因地制宜)至少建成不低于30立方米的水池、水窖(可兼用)保证消防用水。2022年建有率不低于60%,2023年不低于70%,2024年不低于80%,2025年不低于90%。有河流、湖泊、水塘等天然水源的,应当建设、配备消防取水平台或取水设施。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农村消防水源纳入乡村规划,在示范村建设中统筹消防水源。 |
第三节 深化消防安全共建共治
按照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健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工作格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深化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治理
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齐抓共管,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治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专栏9 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治理 |
●市、县(市、区)消防安全评估率达到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评估率达到100%。 ●组织实施“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结合城市管理建立完善弹性停车等政策机制。 ●组织开展城市更新改造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改善老城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条件。 ●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综合监管源头、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环节,严防电动自行车火灾导致群死群伤。 ●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燃气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分类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各级各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部门工作职责,细化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定期部署、检查、落实和考评奖惩。 ●规范对医疗卫生、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建设工程、公共交通枢纽等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地下空间、易燃易爆、新能源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年度达标管理。 ●完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文物建筑、传统村落的消防安全勘查评估、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2021年,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和传统村落全部完成勘查评估,根据勘查评估情况,按照行业主管原则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2022年至少30%完成消防水源建设,2023年完成50%,2024年完成60%,2025年完成70%;按照“三有”标准(有人员、有场所、有器材),2022年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定期开展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等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二、深化消防安全群防群治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层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安全群防群治、联防联控。
专栏10 基层消防安全群防群治 |
●乡(镇)、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达标验收,2021年达标率达到40%,2022年达到60%,2023年达到80%,2024年达到100%。 ●乡(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宣传等群防群治工作任务。 ●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由村两委、社区居委会统筹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安排人员值守,承担初起火灾扑救、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等群防群治工作。 ●结合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社区警务网格化管理,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率达到100%。 ●规范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着重指导加强红塔集团专职消防队建设;其他大型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组建企业专职消防队。 ●达标建设微型消防站。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达标组建微型消防站,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加强联防联控。 |
三、深化消防为民服务进基层
围绕基层建设,推动消防为民服务进基层,提升解决人民群众消防安全诉求的实效性。
专栏11 消防为民服务进基层 |
●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消防为民服务事项,在党群服务中心组建微型消防站,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等服务群众工作,深化消防救援机构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党群服务中心组建微型消防站,2021年达到30%,2022年达到70%,2023年达到100%。 |
第四节 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
围绕“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结合玉溪市市情、民情、灾情,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和投入,加大专项投入和专业培训,加快建设、发展壮大“市县有专业力量、乡(镇)有常驻力量、村社有志愿力量”的综合性消防救援体系,科学专业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统筹综合性消防救援职能定位
突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优势专长,全面深化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职能,承担或参与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市、县(市、区)统筹整合分散的救援资源和人财物投入,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建设、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保障”的原则,强化集中投入,建强壮大“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二、强化消防救援专业队建设
着重抓好“一综合中心、四特色基地”建设、专业处置编队和分队建设,不断提升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专业能力。
专栏12 消防救援专业队建设 |
●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综合性消防救援训练、培训中心,完善基础体(技)能、楼层、绳索、地震等训练设施,真火训练设施和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条件。 ●在新平县建设云南陆搜及山难消防救援培训基地;在江川区建设静态水上搜救基地;在元江县建设激流水域搜救基地;探索在澄江市建设水下救援培训基地。 ●统筹组建市级高层建筑火灾救援专业队、石油化工灾害救援专业队、地震救援专业队、陆搜及山难救援专业队、抗洪抢险救援专业队、高速铁路救援专业队、隧道救援专业队、森林火灾救援专业队。 ●各县(市、区)按照专业队伍建设标准,分类组建高层建筑火灾救援编队、石油化工灾害作战单元、地震救援分队、抗洪抢险救援分队,高新区组建供水分队,江川区组建站勤保障分队。 |
三、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
建强市级特勤消防站和灭火救援保障站点,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创新研发能力,不断加大车辆器材装备配备,提升大震巨灾专业处置实力。
专栏1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 |
●加强市、县(市、区)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完善设施设备。 ●通过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形式,建设政、产、学、研、用为一体的消防科技攻坚和成果推广平台,发展消防先进装备制造,引领高精尖消防装备国产化。 ●2025年,配齐配强“高性能、高质量”的消防车辆,详见《玉溪市“十四五”期间新增车辆购置规划表》。 ●2021至2025年,个人防护装备和专业救援装备配备率逐步提高,保障各类灭火药剂储备充足,详见《玉溪市“十四五”时期应急储备物资保障规划表》。 ●2022年,按照抗洪抢险救援专业队建设标准,配齐个人防护装备。2025年,抗击洪涝的水域救援装备配备率达较高水平,完成地震救援专业队器材装备建设,详见《玉溪市“十四五”抗洪抢险救援器材装备规划表》、《玉溪市“十四五”市级地震救援专业队救援器材装备规划表》、《玉溪市“十四五”县(市、区)地震救援分队器材装备规划表》。 |
四、优化整合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
充分整合加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防灾减灾救灾投入,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提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能力。
专栏14 优化整合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 |
●市级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强化统筹整合,建强壮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训练,常驻备勤,并由市级财政常年供养,加强各类灾害事故的专业救援能力建设。 ●县(市、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将县各级各类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等应急救援力量整合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训练,常驻备勤,并由财政常年供养。 ●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力量建设。乡(镇)独立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距离较远的街道应当独立建设小型消防站,配齐政府专职消防队或者小型消防站的专职人员、1辆载水量不小于3吨的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车(或皮卡车改装)和相应的个人防护、灭火救援装备,建设标准按照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玉消〔2019〕93号)执行。 ●各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所需的消防车辆、抢险救援专业装备、个人特殊防护装备及专业训练、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年予以保障。 |
五、健全完善消防救援组织领导和联动协作机制
加强应对特殊灾害事故和灭火救援、社会救助调度指挥能力建设,分级分类调度指挥和联勤联动,确保科学高效应对处置。
专栏15 健全完善消防救援组织领导和联动协作机制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综合性消防救援领导指挥工作议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县(市、区)消防救援机构。 ●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风险评估、预警提示等工作机制,确保灾害事故相关信息畅通。 ●建立完善包含水电、通讯、交通、工程、机械、特灾物资等在内的应急管理和保障工作机制,确保高效运转、形成合力。 ●制定完善地震、洪涝、干旱、天然气、危险化学品等灾害事故处置预案,明确职责和处置工作机制。 ●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每年定期组织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工作机制和预案,确保组织领导高效,联动协作有序。 ●加强建立与应急器材物资供应商的联动储存机制,拓展社会化保障渠道。 ●在市级建设全市联调物资保障库,各县(市、区)按照需求做好物资保障。 |
六、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和政策保障
加强消防救援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业职业保障,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能力和保障水平。
专栏16 综合性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和政策保障 |
●根据职能需求,加强对指挥员、特种车辆装备操作员、驾驶员、无人机驾驶员和通信、地震、水域及绳索救援、院前救护等专业人才的培养。每个消防救援站专业人才培养详见《玉溪市“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表》。 ●建设消防救援专业人才库,出台保留人才相应方案。 ●制定出台《玉溪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性实施政策,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职教育、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景区游览等方面按照部队标准给予优待,重点解决好消防指战员工资待遇、看病就医、家属随调、就业保障等难题。 ●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合法性和规范性。统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属性、名称等,细化灭火战斗员、内勤人员、工勤人员等岗位分工,分类分级落实保障措施。加大县、乡两级消防工作与政府专职队建设经费保障投入,建立基层组织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制度,结合玉溪实际将政府专职消防员纳入优待办法享受范畴。 |
第五节 推进消防救援工作创新发展
依托“数字玉溪”建设,坚持“智慧消防”牵引,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支撑,推动消防救援工作数字化、智慧化。
一、智慧便民
依托玉溪市智慧政务协同平台和“一站式”惠民平台等,完善“互联网+消防政务”管理,完善“统一受理、协同办理、按需发布”的服务模式,整合信息公开、在线咨询、政策查询、预约体验、举报投诉等便民服务,丰富服务信息资源,创新信息服务手段,增加执法透明度、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专栏17 消防便民服务平台 |
●依托玉溪市“一站式”惠民平台,完善行政许可项目管理功能模块,通过平台完成行政许可实现高效便民服务。 |
二、智慧管理
依托玉溪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完善“互联网+消防监管”能力建设,将消防监督管理模块融入基层综治、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等信息化平台,提升消防安全智慧监管效能,在国家、省级有关政策、项目、资金支持下,探索远程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方式。实施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工程,自动化、智能化、移动化采集人、车、物及行为等数据。
专栏18 智慧管理 |
●探索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模块融入基层综治、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等政务信息化平台。将传统消防系统中的设施设备与消防安全监管所需的信息数据相链接,准确采集单位基本情况和履责信息,向行业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社会单位以及网格员,配套提供工作部署、隐患推送、流程引导、态势预警和风险提醒等服务。到2025年,在省级统一组网条件下,探索推进市、县消防物联网统一组网,初步实现消防安全远程智能监管。 |
三、智慧指挥
升级改造智能接处警和指挥系统,实现自动识别提取报警信息要素,智能识别灾情要素,科学辅助生成调度力量及调度方案,利用大数据对警情进行分析,结合规范、预案、案例、资源、社会单位等实现科学辅助指挥。优化应急通信装备配备结构和布局,以专业队伍建设为基础,重点突出关键通信装备配备,健全完善应急通信联勤联动协作机制。
专栏19 智慧指挥 |
●运行智能接处警系统,运用语音识别、智能检索、定位导航等技术改造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识别灾害类型、灾害场所、被困人员、响应等级等作战要素,一键调出力量,精准接报、精准调度。2021年完成所有消防救援站点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2025年完成所有新建、迁建消防站点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 ●升级智能指挥系统,2021年,按照双设备、双链路的要求建设覆盖市级消防救援指挥联动专网,保障消防救援指挥信息通道畅通;在前期实战指挥系统建设基础上,深化“一张图”大数据建设应用,拓展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功能。2022年,开展市、县两级消防救援指挥联动专网建设和智能指挥系统建设。 ●结合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 |
四、智慧协作
整合接入城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水利、电力、燃气、石化、气象、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地震等数据,同步将各类数据资源统一汇聚至“一张图”,完善部门、单位在消防救援中的工作协作机制。
专栏20 智慧协作 |
政府部门和有关企业应当为消防信息化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提供产业园区规划布局相关数据。 ●公安部门应当提供城市道路、治安和高点监控图像。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应当提供地质灾害监测点数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提供建筑物基本信息和市政基础设施监测数据。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提供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客流量实时数据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监控轨迹、高速公路监控图像。 ●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提供旅游A级景区、星级宾馆酒店客流量等数据。 ●水利部门应当提供辖区内水文监测数据。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结合省级平台运用情况,协助做好办理营业执照单位信息等数据。 ●应急部门应当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监测数据。 ●气象部门应当提供气象监测实时数据。 ●地震部门应当提供地震监测、预警数据。 ●电力部门应当提供供电监测数据。 ●燃气部门应当提供燃气监测数据。 ●自来水管理部门提供市政消防管网和市政消火栓水压监测实时数据。 ●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铁塔公司应当提供通信网络、基站监测数据与热力图等。 |
第六节 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创新消防宣传教育方式,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人文环境。
一、深化消防安全教育
各级政府统筹负责,单位协作,广泛组织人民群众参加以“消防安全基础常识、自救逃生基本知识、扑救初起火灾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年度至少组织1000场次,5万人次受教。
二、深化消防安全培训
以消防救援机构为主体,对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社区、村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以“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年覆盖率不低于3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就业等培训中,至少安排一定课时的消防安全培训。指导、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度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每年度不少于2次。
三、深化消防宣传
各级宣传部门将消防宣传纳入总体宣传工作和“五进”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全市各级各类广播、电视、报刊开设消防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刊播消防安全常识、提示消防安全风险。宣传、网信办、公安、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完善各级各类新兴媒体消防安全协作和舆情处置工作机制,提升宣传影响力。
专栏21 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
●2025年组织开展1次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抽样调查,城镇、乡村消防安全知晓率分别不低于80%、70%。 ●优化消防志愿者服务平台功能,实施精准消防宣传、经常性消防宣传。 ●按照《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消防宣传纳入我市应急广播传输覆盖。 ●规范和提升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并适时对外开放,接受群众参观。 ●建立消防安全文化融入公益文化、花腰傣民族文化、生态文化,向社会面积极推广消防文化产品。 |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救援等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强对消防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按年度细化“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出台配套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深化工作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指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科学制定“十四五”期间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市人民政府将统筹加强对各县(市、区)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建立检查督促和指导协调的相关机制,做好对下位规划的监督指导。消防救援机构要积极协调规划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有效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引导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三、强化规划落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本地区“十四五”消防规划,抓好组织实施,落实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消防救援规划纳入同级财政和项目实施予以统筹,从经费、立项、政策、规划等方面加强消防救援保障,确保按年度、按质量有序推进规划落实。
四、强化跟踪问效
市人民政府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市委综合考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纳入市委、市政府督办内容,予以跟踪问效,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的跟踪分析,做好《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监测分析,对约束性指标等事项及时预警,提升《规划》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确保《规划》涉及的重大任务、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稳步推进。
玉溪市“十四五”期间消防队站建设规划表一
序号 | 县(市、区) | 队站 名称 | 建设类别 | 用地规模 | 绩效 目标 | 资金筹措渠道 | 级别 | 投资 匡算 (万元) | 完成时间 |
1 | 红塔区 | 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 | 迁建 | 31.70亩 | 2023年 开工建设 | 地方为主,争取中央资金。 | 一级 | 7500 | 2025年 |
2 | 峨山县 | 峨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 迁建 | 20亩 | 2024年 开工建设 | 二级 | 4000 | 2025年 | |
3 | 澄江市 | 澄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 迁建 | 16.20亩 | 2022年完成搬迁进驻 | 一级 | 3990 | 2022年 |
玉溪市“十四五”期间消防队站建设规划表二
县(市、区) | 队站 名称 | 类别 | 用地规模 | 绩效 目标 | 资金筹措渠道 | 级别 | 投资 匡算 (万元) | 建设时间 |
江川区 | 江城镇消防站 | 新建 | 3亩 | 2025年进驻 | 地方为主,争取中央资金。 | 小型站 | 300 | 2025年 |
通海县 | 兴蒙乡消防站 | 新建 | 3亩 | 2023年进驻 | 地方为主,争取中央资金。 | 小型站 | 200 | 2022年 |
澄江市 | 旅游小镇消防站 | 新建 | 3亩 | 2024年进驻 | 地方 | 政府专职消防队 | 300 | 2023年 |
易门县 | 工业园区麦子田消防站 | 新建 | 3亩 | 2025年进驻 | 地方为主,争取中央资金。 | 小型站 | 300 | 2025年 |
峨山县 | 化念消防站 | 新建 | 3亩 | 2022年进驻 | 地方为主,争取中央资金。 | 小型站 | 600 | 2022年 |
新平县 | 城西消防站 | 新建 | 3亩 | 2024年进驻 | 地方为主,争取中央资金。 | 小型站 | 100 | 2024年 |
新平县 | 嘎洒镇消防站 | 新建 | 10亩 | 2025年进驻 | 地方为主,争取中央资金。 | 政府专职消防队 | 1100 | 2023年 |
元江县 | 甘庄街道消防站 | 新建 | 3亩 | 2023年进驻 | 地方为主,争取中央资金。 | 小型站 | 500 | 2023年 |
高新区 | 龙泉片区消防站 | 新建 | 3亩 | 2021年进驻 | 地方 | 小型站 | 350 | 2021年 |
玉溪市“十四五”期间新增车辆购置规划表
年度 | 市、县 (市、区)级别 | “十四五”时期车辆购置规划(辆) | ||||||||||||
轻型水罐车(3t) |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 中型水罐泡沫车(8t) | 重型水罐泡沫车(20t) | 抢险救援车 | 举高喷射车 | 器材模块车 | 突击越野车 | 供液消防车 | 灭火机器人 | 登高平台车 | 高层供液车 | 大跨距高喷 车 | ||
2020-2025 | 市本级 | 0 | 0 | 0 | 2 | 2 | 1 | 2 | 2 | 0 | 2 | 0 | 1 | 1 |
红塔区 | 2 | 1 | 1 | 1 | 0 | 0 | 1 | 4 | 0 | 0 | 0 | 0 | 0 | |
江川区 | 1 | 1 | 0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
通海县 | 1 | 1 | 1 | 1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
澄江市 | 1 | 1 | 0 | 1 | 0 | 0 | 1 | 2 | 0 | 0 | 1 | 0 | 0 | |
华宁县 | 1 | 1 | 1 | 1 | 0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
易门县 | 1 | 1 | 1 | 0 | 0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
峨山县 | 1 | 1 | 0 | 1 | 0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
新平县 | 1 | 0 | 0 | 1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
元江县 | 1 | 1 | 0 | 1 | 0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
高新区 | 1 | 1 | 0 | 1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玉溪市“十四五”市级地震救援专业队
器材装备规划表
年度 | 市级地震救援轻型专业队救援器材装备(%) | |||||||||||||
指挥类 | 通信类 | 探测类 | 警戒类 | 搜救犬类 | 破拆类 | 救生类 | 绳索类 | 运输类 | 医疗器械类 | 照明类 | 医疗药品类 | 个人防护类 | 保障类 | |
2021- | 80 | 60 | 50 | 100 | 90 | 80 | 60 | 50 | 90 | 100 | 80 | 100 | 50 | 50 |
备注:指挥类装备用于搭建前方指挥部,主要为辅助指挥和办公用品等;通信类装备用于指挥通信和救援现场通信,主要为卫星通信、公网通信和无线、有线通信设备;探测类装备用于被困人员搜救,主要为雷达、音频、视频、红外生命探测仪等;警戒类装备用于救援现场安全管控;搜救犬类用于被困人员搜救,主要为搜救犬和保障物品;破拆类装备用于救援现场破拆和构建救援通道,主要为液压、手动破拆工具组、双轮异向切割锯、凿岩机等;救生类装备用于被困人员生命救助,主要为固定和医疗救援器材;绳索类装备用于救援被困人员,主要为救援三角架和各类救援绳索;医疗器械类和医疗用品类装备用于现场人员医疗救助,主要为各类医疗设备和药品,依托第三方合作单位保障;个人防护类装备用于现场救援人员安全防护,主要为抢险救援服、单兵帐篷以及保障救援、生活用品;照明类装备用于救援现场照明,主要为照明用发电机组、手提式强光照明灯等;保障类装备用于保障救援工作,主要为住宿、医疗、洗消、充气、厕所、单人帐篷及其他生活保障物品;运输类装备用于救援人员和器材运输,主要为运兵车、宿营车、模块运输保障车、指挥车(越野)等各类保障救援车辆。 |
玉溪市“十四五”县(市、区)地震救援分队
器材装备规划表
年度 | 县(市、区) | 县(市、区)地震救援救援分队器材装备(%) | |||||||
个人装备物资 | 防护类 | 探测类 | 破拆类 | 救生类 | 通信类 | 照明类 | 保障类 | ||
2021- 2025 | 红塔区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江川区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
通海县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
澄江市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
华宁县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
易门县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
峨山县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
新平县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
元江县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
高新区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80 | 100 | 100 | |
备注:个人装备物资用于保障救援人员72小时自身保障,主要为个人防护装备、高能量食品、单兵帐篷等;防护类装备用于救援人员现场防护,主要为方位灯和呼救器;探测类装备用于被困人员搜救,主要为GPS导航仪、搜救犬等;破拆类装备用于救援现场破拆和构建救援通道,主要为液压、手动破拆工具组、轻便破拆镐、无齿锯等;救生类装备用于被困人员生命救助,主要为防坠落装备、多功能担架和医疗急救药品;通信类装备用于指挥通信和救援现场通信,主要为单兵图传、对讲机、搜救记录仪等;照明类装备用于救援现场照明,主要为移动照明灯组和手提式强光照明灯;保障类装备用于保障救援工作,主要为便携发电机、便携式装备推运车、单兵水质净化器等。 |
玉溪市“十四五”抗洪抢险救援器材装备规划表
年度 | 市、县 (市、区)级别 | 全市抗洪抢险救援器材装备(%) | ||||
船艇类、防护类 | 水下搜救类 | 救生类 | 破拆类 | 其他 | ||
2021-2025 | 市本级 | 100 | 60 | 80 | 100 | 80 |
红塔区 | 100 | 80 | 80 | 100 | 80 | |
江川区 | 100 | 80 | 80 | 100 | 80 | |
通海县 | 100 | 50 | 80 | 100 | 80 | |
澄江市 | 100 | 80 | 80 | 100 | 80 | |
华宁县 | 100 | 50 | 80 | 100 | 80 | |
易门县 | 100 | 50 | 80 | 100 | 80 | |
峨山县 | 100 | 50 | 80 | 100 | 80 | |
新平县 | 100 | 50 | 80 | 100 | 80 | |
元江县 | 100 | 50 | 80 | 100 | 80 | |
高新区 | 100 | 50 | 80 | 100 | 80 | |
备注:船艇类装备用于急流、平静水域人员搜索、救助,主要为橡皮艇冲锋舟、舷外机、油箱等;防护类装备用于救援人员个人防护,主要为消防员水域救援服、激流救生衣、15M水域抛绳包等;水下搜救类装备用于救援人员防护和被困人员搜索,主要为湿式、干式救援服、自携式潜水装备、水下搜救机器人等;救生类装备用于人员生命救助,主要为救生抛投器、水上救生遥控机器人和各类救援绳索等;破拆类装备用于救援现场破拆和构建救援通道,主要为机动链锯、无齿锯、多功能铁锹等;其他类装备用于保障现场通信、救援和生活,主要为卫星电话、单兵图传、音视频布控球、大功率大流量排水设备、发电机及配套移动照明装置等。 |
玉溪市“十四五”时期应急储备物资保障规划表
年度 | 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 |||||||||||
基本 防护 装备 | 特种 防护 装备 | 灭火 器材 | 侦检 器材 | 警戒 器材 | 洗消 器材 | 灭火药剂(单位:吨) | 水域 救援 装备 | 地质灾 害救援 装备 | 维稳 器材 | 营地 物资 | 防疫 物资 | |
2021 | 4 | 2 | 6 | 2 | 10 | 2 | 10 | 2 | 2 | 2 | 2 | 10 |
2022 | 8 | 4 | 12 | 4 | 20 | 4 | 20 | 4 | 4 | 4 | 4 | 20 |
2023 | 12 | 6 | 18 | 6 | 30 | 6 | 30 | 6 | 6 | 6 | 6 | 30 |
2024 | 16 | 8 | 24 | 8 | 40 | 8 | 40 | 8 | 8 | 8 | 8 | 40 |
2025 | 20 | 10 | 30 | 10 | 50 | 10 | 50 | 10 | 10 | 10 | 10 | 50 |
玉溪市“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表
年 度 | 市、县 (市、区)级别 | “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表 | ||||||
无人机 驾驶员 (人) | 消防车 驾驶员(人) | 特种车 辆装备 操作员 (人) | 水域救援(%) | 山岳救援(%) | 院前救护(%) | 绳索救援(%) | ||
2020-2025 | 市本级 | 10 | 20 | 8 | 100 | 50 | 100 | 50 |
红塔区 | 8 | 15 | 6 | 80 | 30 | 100 | 20 | |
江川区 | 5 | 12 | 5 | 100 | 30 | 100 | 30 | |
通海县 | 5 | 10 | 4 | 80 | 30 | 100 | 30 | |
澄江市 | 5 | 10 | 4 | 80 | 30 | 100 | 30 | |
华宁县 | 5 | 10 | 4 | 80 | 30 | 100 | 30 | |
易门县 | 5 | 10 | 4 | 80 | 30 | 100 | 30 | |
峨山县 | 5 | 10 | 4 | 80 | 30 | 100 | 30 | |
新平县 | 5 | 10 | 4 | 80 | 50 | 100 | 50 | |
元江县 | 5 | 10 | 4 | 100 | 30 | 100 | 30 | |
高新区 | 5 | 10 | 4 | 80 | 30 | 100 | 30 | |
备注: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指标为持续性约束指标,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结合辖区实际,确保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量需要、占比,满足灭火救援专业结构所需。水域救援、山岳救援、院前救护、绳索救援按各单位人员数量百分比进行培养,无人机驾驶员、消防车驾驶员、特种车辆装备操作员按照最低人数要求进行培养。 |
玉溪市“十四五”期间森林火灾救援专业队
车辆装备规划表
年度 | 市、县 (市、区) 级别 | 森林灭火救援车辆和器材装备规划表 | ||||||
安全防护装具配备率(%) | 风力灭火机配备率(%) | 森林消防喷雾剂配备率(%) | 通信器材配备率(%) | 运兵车(辆) | 小型森林消防车 (辆) | 森林灭火药剂输转装备(套) | ||
2021-2025 | 市本级 | 100 | 100 | 100 | 100 | 2 | 5 | 6 |
红塔区 | 100 | 100 | 100 | 100 | 2 | 3 | 5 | |
江川区 | 100 | 100 | 100 | 100 | 1 | 3 | 3 | |
通海县 | 100 | 100 | 100 | 100 | 2 | 3 | 5 | |
澄江市 | 100 | 100 | 100 | 100 | 1 | 3 | 3 | |
华宁县 | 100 | 100 | 100 | 100 | 1 | 3 | 3 | |
易门县 | 100 | 100 | 100 | 100 | 1 | 3 | 3 | |
峨山县 | 100 | 100 | 100 | 100 | 1 | 3 | 3 | |
新平县 | 100 | 100 | 100 | 100 | 2 | 3 | 5 | |
元江县 | 100 | 100 | 100 | 100 | 1 | 3 | 3 | |
高新区 | 100 | 100 | 100 | 100 | 1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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