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73443 | 文     号 |   |
来   源 | 市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21-07-30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
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3号)、《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83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4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省的“体育强国,体育强省”的战略部署,市教育体育局拟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努力解决好运动员训练激励和保障措施乏力,青少年运动员选材输送困难,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逐年下滑等问题。
《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启动以来,市教育体育局主动对接省体育局、省体科所和相关单位,走访基层各项目教练员和部分运动员家长,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单位进行意见征求,并作了认真修改。3月29日,经市教育体育局党组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5月19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同意对《实施意见》修改完善后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5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提出了合法性审核意见并完成修改。6月21日,玉溪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重点从四个方面提出15条意见。
第一部分:加强文化教育,打牢运动员发展基础。一是保障运动员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把处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运动员的文化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确保所有适龄运动员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二是加强运动员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教育引导广大运动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三是加强运动员文化课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备文化课教师,保证运动员文化教学需要,通过共建、联办等方式引入、补充优质文化课教师。四是提高运动员文化教育质量。进一步强化教育科学研究,丰富教学手段和内容,全面提升文化教育质量。五是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监督指导学校完成相应阶段的教学任务,对运动员文化课教学工作进行统一考评。全面推行文化课测试,测试成绩不达标的不得进入市级运动队。
第二部分:拓宽输送渠道,建立科学的育才体系。一是积极向上输送优秀运动员。逐步建立起符合体育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的育才体系,积极向上输送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二是搭建运动员升学深造平台。在全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实施体育自主招生办法,贯通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体育后备人才成长的有效通道。鼓励退役运动员通过单考或统考形式,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三是大力开展运动员职业教育。整合现有体育资源,加强体育职业教育。推行体育行业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优先录用获得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退役运动员。开展运动员职业转岗培训。
第三部分:加大保障力度,完善运动员激励机制。一是强化运动伤病防治保障。建立优秀运动员健康体检档案,加强对运动员运动伤病预防知识的教育,组建运动员训练康复中心,为运动员购买基本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强化参赛激励保障。完善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及省级重大比赛的激励政策,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三是强化入学保障。对代表玉溪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竞技运动项目比赛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基础教育学校或中职学校就读。对调整退队的运动员,由原输送县(市、区)及时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四是强化就业优待政策。自2022年起,对处于中学阶段,代表玉溪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竞技运动项目比赛,获得前三名的玉溪户籍退役运动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下,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给予就业优待。符合优待条件,经省级训练单位招聘,未达到省级政策安置的退役运动员,就业优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第四部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玉溪市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将运动员文化教育、参赛激励、退役运动员就业帮扶、职业培训等保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新局面。
《实施意见》的出台实施,将切实解决玉溪市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增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后劲和活力,推动全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
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玉政办发〔20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体育强国战略部署,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8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47号)精神,切实解决玉溪市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推动全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玉溪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文化教育,打牢运动员发展基础
(一)保障运动员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市、县(市、区)教育体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高度重视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遵循教育规律和体育人才成长规律,把处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运动员的文化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确保所有适龄运动员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加强运动员思想政治工作。市、县(市、区)教育体育部门和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加强运动员思想政治工作,将其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教育引导广大运动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三)加强运动员文化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文化课教师,保证运动员文化教学需要。玉溪体育运动学校和市、县(市、区)少体校要积极吸纳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共建、联办等方式引入、补充优质文化课教师。
(四)提高运动员文化教育质量。进一步强化教育科学研究,丰富教学手段和内容,全面提升文化教育质量。玉溪体育运动学校和市、县(市、区)少体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保障运动员文化学习时间。运动队外出集训或参赛1周以上的,可采取选派文化课教师跟队教学辅导或就近联系学校借读等方式保证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因训练比赛耽误课程的,应及时安排网络教学或补课辅导。
(五)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市、县(市、区)教育体育部门定期开展运动员文化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监督指导学校完成相应阶段的教学任务,重点检查运动员课程标准实施和赛前文化课测试通过情况,对运动员文化课教学工作进行统一考评。全面推行文化课测试,测试成绩不达标的不得进入市级运动队。
二、拓宽输送渠道,建立科学的育才体系
(六)积极向上输送优秀运动员。高度重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在科学选材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符合体育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的育才体系。鼓励运动员参与上级训练单位运动训练,积极向上输送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对符合条件,拒绝省级及以上训练单位招收的运动员,不予享受保障政策。
(七)搭建运动员升学深造平台。市、县(市、区)教育体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在部分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实施体育自主招生,贯通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体育后备人才成长的有效通道。鼓励退役运动员通过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和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等单考或统考形式,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八)大力开展运动员职业教育。整合现有体育资源,加强体育职业教育。推行体育行业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地工、体育经纪人等工种优先录用获得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退役运动员。开展运动员职业转岗培训,帮助运动员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技能,切实增强就业的社会竞争力。
三、加大保障力度,完善运动员激励机制
(九)强化运动伤病防治保障。建立优秀运动员健康体检档案,及时掌握优秀运动员身体健康状况。加强对运动员运动伤病预防知识的教育,普及各项目训练中运动性伤病的预防和治疗基础知识。组建运动员训练康复中心,改善运动员训练恢复设施条件,加强医务监督和科学研究,提高训练水平,切实减少运动性伤病的发生。根据运动项目训练和比赛特点,为运动员购买基本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十)强化参赛激励保障。结合玉溪实际,完善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及省级重大比赛的激励政策,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充分调动广大运动员投入训练比赛的积极性、主动性。
(十一)强化入学保障。对代表玉溪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竞技运动项目比赛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基础教育学校或中职学校就读。对调整退队的运动员,由原输送县(市、区)及时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所有统一安排的运动员与正常招录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二)强化就业优待政策。自2022年起,对处于中学教育阶段,代表玉溪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竞技运动项目比赛,获得前三名的玉溪户籍退役运动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下,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给予就业优待。符合优待条件,经省级训练单位招聘后,未达到省级政策安置的退役运动员,就业优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具体优待方式为:在各县(市、区)教育体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为教练员、体育教师岗位)单列招聘,其中,对获得第一名的退役运动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退役运动员单列岗位招聘并入全市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并组织。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玉溪市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运转机制,定期不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
(十四)加大经费投入。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运动员文化教育、参赛激励、退役运动员就业帮扶、职业培训等保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各项政策顺利实施。
(十五)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宣传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好经验好成效,宣传优秀运动员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新局面。
2021年7月6日
相关阅读: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2022年) 2023-01-28
- 玉溪市简介 2024-04-24
- 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12-07
- 玉溪公路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2025年~2027年公路应急行业文化宣传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5-03-14
-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玉带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3-14
- 玉溪市江川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推介会公告 2025-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