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6426 | 文     号 |   |
来   源 | 市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21-07-09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人工
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17号)精神,更好地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人工影响天气是气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进入发展最快、服务最广、效益最突出的阶段。玉溪市以保护烤烟生产为主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全面开展,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心和重视下,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服务防灾减灾救灾、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十分重要而独特作用。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出台《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一是为了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17号)精神,二是结合玉溪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短板和弱项,明确我市未来一段时间尤其是“十四五”时期人工影响天气的新要求、新部署、新举措,明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等,这必将为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从而更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应急保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人工影响天气的含义
人工影响天气指为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在适当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等目的的活动。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总体要求、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增强基础业务能力、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完善保障机制等5个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提出了到2025年地面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达到 0.5万平方千米以上,人工防雹保护烤烟面积达到43万亩以上。到2035年,推动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和服务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服务。强化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保障、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应急保障等三个方面的抗旱防雹减灾作业和围绕“三湖”及重点水库的生态修复型常态化地面人工增雨作业。
三是增强基础业务能力。构建广覆盖、细分辨、高精度的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监测能力;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推进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和作业装备改造列装,优化和提升作业点智能化水平,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组建人工影响天气创新团队,建立试验示范点,搭建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指挥能力。
四是强化安全监管体系。按属地原则,健全完善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排查人工影响天气风险隐患,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健全紧密协作的联合监管机制;提升作业装备质量,加强作业装备弹药的全流程管理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五是完善保障机制。加强领导和协调,健全各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政府预算,优化支出结构, 适度增加市本级财政投入,统筹开展全市常态化增雨和防雹区域联防;试点开展烤烟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达到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主管机构对地面作业保障的相关要求。
四、《实施方案》的贯彻执行
(一)科普宣传。市、县两级气象部门充分利用各类科普教育设施和载体,通过“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气象科普活动等形式,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为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配套完善。县(市、区)气象部门主动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实施方案》,争取政府支持,落实《实施方案》各项具体要求。市气象局将加强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动机制。
(三)执行运用。市、县两级气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参与和配合,形成推动《实施方案》贯彻执行的合力,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体系,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实施方案》落实到位。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人工影响天气
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通〔202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7月7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17号)要求,结合玉溪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突出科技引领,强化能力建设,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益。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形成机构健全、投入稳定、组织完善、技术精良、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增雨防雹应用技术研究取得突破,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地面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达到0.5万平方千米以上;人工防雹保护烤烟面积达到43万亩以上。到2035年,推动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和服务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
(三)强化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保障服务。开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主产区干旱、冰雹等灾害的评估和精细化区划工作。针对云烟、云果、云菜、云花等重点高原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区域、重要农事季节,加大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力度,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减轻灾害损失,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做好保障。〔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烟草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针对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需求,提升我市高原湖泊和重要河流水源区的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围绕“三湖”和重点水库,建立常态化人工增雨工作机制和作业体系,市级统筹、县级实施,统一组织开展,制定全市年度实施方案,针对汛期和非汛期的不同气候特点开展长年常态化地面人工增雨作业,发挥在涵养水源、水土保持、水库增蓄水等方面的作用。〔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重大应急保障服务。完善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火险、干旱、异常高温、冰雹、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重大活动需求,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试验演练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技术储备,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提升军民联合应急保障能力。〔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基础业务能力
(六)提升监测能力。抓紧抓实国家天气雷达补充建设项目争取工作,布设雨滴谱仪、微波辐射仪、测云仪等地面云降水探测设备,加强已建区域自动气象站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构建广覆盖、细分辨、高精度的云水资源综合立体探测系统。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基础支撑能力。〔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作业能力。合理优化作业点布局,在雹灾多发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主产区和生态保护区增设地面固定作业点。提升现有地面固定作业点安全等级,新建和改造固定作业点须严格按《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建设》(DB53/T 678—2015)标准执行。“十四五”期间,加快列装更高安全性能和效能的作业装备,推进火箭、高射炮、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更新改造,限期淘汰落后和老旧火箭、高炮等装备。推广应用高效、安全、绿色作业弹药。建设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站点。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配强骨干力量。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探索作业人员纳入民兵预备役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按照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指挥能力。加大开放合作力度,组建多部门联合、多层级参与的人工影响天气创新团队,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体系,支持人工影响天气应用研究,开展云降水和人工增雨防雹技术研究。依托各级、各类规划项目,建设红塔区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示范点,峨山县人工防雹作业试验示范点,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人工增雨作业试验示范点,提升云水资源评估、作业条件监测预报、作业催化、效果检验和效益评价等能力和水平。推进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建设,提升指挥调度和区域联合作业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掌握气候趋势预测和精细化天气过程预报,提前研判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需求和条件,开展效果评估和效益评价。引入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九)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属地原则,健全完善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排查人工影响天气风险隐患,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等督促落实〕
(十)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健全部门间紧密协作的联合监管机制,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信息录入民爆信息系统,加强作业装备安全管理,依法审批许可弹药购买、运输,实行民爆专库存储,严格流向信息登记制度。依法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备案和培训,落实空域申请、作业安全保卫、作业站点巡查等工作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七七四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全面完成作业点视频监控系统、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应用物联网、智能识别、信息安全等技术,实现对作业点、作业装备、弹药库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保障机制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统筹规划,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定期审议人工影响天气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协调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健全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稳定人员队伍,提升人员素质,尚未落实地方人员编制的市、县(市、区)可聘用编外人员,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统筹考虑。进一步落实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玉溪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管,履行本行政区域内作业点安全生产监管、作业设施保护、作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处理有关纠纷等职责。制定并严格施行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点就位“双批准”制度,只有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批准的作业点,才能就位并开展作业。〔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市与县(市、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动机制,协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科技研发攻关、业务运行保障及监管、协调和服务等方面工作。〔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投入力度。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予以足额保障。适度增加市本级财政投入,统筹开展全市常态化增雨和防雹区域联防。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和团队建设、应用技术研究、运行和作业保障等。建立完善烟草、保险等主要受益行业对人工增雨防雹的长效投入机制,试点开展烤烟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引入第三方专业气象服务,达到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主管机构对地面作业保障的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烟草公司、玉溪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完善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地方有关标准,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科普基地、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内容建设。充分利用各类科普教育设施和载体,在城乡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市气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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